趴睡的不适让我醒的很早,他居然更早一些。
撑着身子睁开眼的时候,窗外仍是阴沉沉的一片,他还是那么蜷着,敛眼看着我,不知在想什么。
我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
才四点半。
我抻了个懒腰,扭头看向他。羽被不知什么时候被他叠了起来,平平整整的搭在一侧。
我叩了叩扶手,冲他扬扬下巴:“和我说句话。”
“嗯?”
“还成,鼻音不重,听着没有感冒”我活动着睡得发麻的腿,慢悠悠的逛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水,“去洗个澡把衣服换了吧,一会下去吃早餐,到时候也差不多可以去学校了。”
“好。”
他应了声,朝淋浴间走。我就上了阳台趿起步子,等着日出。
每一个早晨都会像这样安然平淡,无论昨夜是怎么样的歇斯底里,梦中重温了多少不堪。对任何灾难避而不谈,已经成为了我们心照不宣的默契。
毕竟我们都没有那么勇敢,都没有学会怎么释然。
不一会儿,吹风机运行时的噪音在屋里荡开来。光也终于探出一角,点着了东侧黑夜,漾开一片橙黄。
这样的早晨让我忽然起了纪念的冲动。
“走吧。”他半倚着落地窗,低头整理袖口。
“你等会儿,”我背对着他捣鼓了一会儿手机,找了个漂亮的滤镜才举起来,“帅哥,快看我——”
“咔嚓。”
虽然构图、光影、角度都怪得很,但靠着两张帅脸和窗上印着的朝阳,勉勉强强能充当张风景照看看。
我心满意足的收起手机,阴谋得逞让我不自觉的翘起嘴角,乐悠悠的哼起曲儿。
也许是冷风、日出和呼出的白气都来的刚刚好,也可能是情绪真的很容易传染的缘故。他似乎也真的从昨日的失落里驮了过来,神色如常,步子甚至有些轻快。
总之,我喜闻乐见。
我俩肩并肩,像老头儿遛狗似的,慢悠悠的绕完一条很长很长的街,然后缩在拐角开了十几年的早餐店,一人捧着碗热粥。和老板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很多年后,这个早餐依旧在我的记忆里清晰明朗——大抵是因为,它竟是我忙乱的高中三年,仅有的能和美满搭上边的记忆。
那条长街、那家粥铺,甚至是冬天的日升,在很长一段日子里都被我视若豺狼,与这张奇怪的合照一起,被长久的锁进了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