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堤丝只想呵呵!这么草率的吗?这个阿弥还真挺喜欢她的。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喜欢我的,你能告诉我吗?毕竟我们只认识了几个月,我知道你是因为枫叶城的城主告诉我们的,说你们是来保护枫叶城的,他对你们是赞许有加,前一个月更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我当时是在想,什么样的人能让一向不苟言笑的枫叶城的城主盛赞。”拉堤丝问。
“那只是枫叶城的城主,太夸张了,我们并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厉害,枫叶城的城主确实对我们确实是赞许有加,他没有见过我们这么年轻就已经身居高职的光明骑士。不是我自夸,只是我身边的所有人都说我年纪轻轻就能达到这个位置,对我都是卑躬屈膝,客客气气的。”阿弥说。
你这还不是自夸,那是什么?拉铁丝不明白,他这不就是自夸吗?有必要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说吗?
“你问我,为什么会喜欢你?其实我们第一次见面并不是在枫叶城,而是在北林城,我看到你在舞台上面表演,便一眼认定了你。所以你不用怀疑我的真心,那时看到你,像我一眼就惊鸿,你当时的回眸一眼,更是让我心动不已。我知道你那个时候并没有看到我,但我还是爱上了你,不管是那个在舞台上面摇弋多姿的你,还是舞台下面高冷、不近人情的你,亦或者是面带微笑的你,无论是怎样的你,我都是喜欢的。我对你是一见钟情、二见倾心、三见误终身。”阿弥,对着拉堤丝说了一连串肉麻的情话。
只让拉堤丝不由得差点认为阿弥是从现代穿来的,不然的话,像这个时代的男人向女人表白,说这么肉麻的情话的,还真是少见,不得不怀疑他是不是在现代看了许多情话宝典。
肉麻的她鸡皮疙瘩都出来了,他真是不明白,阿弥是怎么做到这一步的?面不改色的,说出这样的话,要是换作她,绝壁是说不出来的。
“好了好了,我知道了。我现在知道你的真心了,我们之间先相处一段时间看看。不可否认,我对你是有一点好感的,但这还不是爱。像你这样长的帅气、温柔还这么专情的人,还真是少见啊!虽然我不知道自己有什么过人之处,让你这么着迷于我,但我还是很高兴。”拉堤丝说。
拉堤丝又接着说:“谢谢你的喜欢,不过我们两个现在还没有达到两厢情愿的地步,你还是要追我的哦!那我先回去了,你也早点回家洗洗睡了吧?接下来几天看你的表现哦!”
说完,拉堤丝朝着阿弥,笑着挥了挥手,调皮的转身跑开了,这应在阿弥的眼中,成了她可爱的代表。
阿弥被拉堤丝的笑晃了眼,站在原地呆呆的,心想:拉堤丝真可爱。这应该就是所谓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吧!
站在原地许久,回不过神,等回过神来拉堤丝早已不见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