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随先是看了看她的背影,然后又懊悔地收回目光,向他的摩托车走去。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顾随对这个小奶牛难得的印象深刻。
也许是因为高度统一的打扮和香味有些独特?
小奶牛扎着高高的马尾,有些凌乱,像是用手随意绑的,头上别了个奶牛斑纹的发卡。
往下看去是白皙的皮肤,脸上带着一点婴儿肥,看不见一点毛孔,像是布丁,摁下去应该会QQ弹弹。或许这么完美也有离得不近的原因。
眼睛很大很圆,瞳孔颜色有点淡,似乎偏一点绿色,睫毛很长很弯,根根分明,真的像一只小牛犊。
她的唇是偏粉色的,看起来软软的,能想象到她咬住吸管吸奶茶时嘟嘴的样子。笑起来时旁边还会有可爱的小酒窝。
衣服领口有些大,露出一截锁骨,脖子也很细。
是一件奶牛纹短袖。
捧着奶茶杯的手细长细长的,像是会被赶去学钢琴的一双好手。
胳膊也是细细的,若不是她的皮肤除了白还有些淡淡的血色,顾随都要怀疑站在他面前的是不是一副泡在福尔马林中的完美人体标本了。
衣摆隐藏在下面的白色百褶裙里。一双纤细修长的腿明晃晃地暴露在阳光下。一半被包裹在黑白纹鞋底的小白鞋里的袜子也是奶牛纹的,它松松垮垮地贴着她的脚踝,顺着上去了一些。
真是太瘦了,也太白了。顾随觉得她有点营养不良,还天天宅在家里,不见阳光。
更让人无奈的是,乖乖背在身后的书包也是忽视不掉的奶牛纹,拉链上还挂着一只小奶牛玩偶。
很奇怪,顾随能记住小奶牛身上的一切细节,包括她手腕上的一颗痣。
她没戴什么配饰,耳环、项链、手链都没有。也没化妆,精致灵动的脸不加任何修饰。
顾随认为,他魔怔了。
他本是不屑于“一见钟情”的说法,可他好像突然领会到这一刹那的心动。
正当他沉浸琢磨自己的心思时,手机铃声不合时宜地闹腾了起来。
顾随看了眼来电显示,有点想滑向挂断,但又想起顾老爷子的嘱托,只能咬了咬牙接听。
“随哥随哥!!呜呜呜呜对不起随哥,我错了随哥。手机静音我睡着了没听见你的电话。我睡过头了随哥!!!!呜呜呜呜呜呜随哥你原谅我吧,我马上就到了。”
顾随揉了揉眉心,隔绝了那边的鬼哭狼嚎。
然后拿出手机,打开百度,“奶茶杯是什么垃圾”。
——
沈奈有个怪癖,强迫症有点过度。小时候就喜欢穿统一的衣服。
从小内内总要挑类似的颜色,睡衣也要配套。到出门不是全身粉就是全身白。沈妈妈都插不上手。
“你可以给我买衣服!但是搭配得我来!”这是小沈奈为数不多的强硬。
长大之后沈奈也没改掉这毛病,只是搭配的眼光起码比小时候浑身粉不拉几或者像有白事儿一样要好一点。
不过可能这之中也有沈妈妈的功劳,沈奈小时候用的东西不是粉色的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
牙刷牙缸毛巾,芭比粉。床单被套琴布,芭比粉。墙纸台灯椅子,也是芭比粉。沈奈的房间里入眼就是五彩斑斓的粉,比芭比公主的梦想豪宅都梦幻。
哦,对了。擦脸油护手霜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好巧不巧的封面都是粉色。
然后,沈奈的怪癖里又加了一条——气味与颜色相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