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樵者问:
“有人祈祷鬼神而求福,
福可以求到吗?”
答:
“言行善恶,是人的因素;
福与祸,是天的结果。
天的规律福善祸灾,
鬼神岂能违背?
自己做的坏事,岂能逃避。
上天降下的灾祸,
祈祷又有什么用?
修德积善,是君子的本分。
这样做就不会有灾祸来找!”
问:“有行善的而遇祸,
有行恶的而获福。为什么?”
答:“
这是有幸与不幸之分。
幸与不幸,是命。
遇与不遇,是分。
命与分,
人怎么能逃避?”
问:“什么是分?什么是命?”
答:
“坏人遇福,不是分是命,
遇祸是分不是命。
好人遇祸,
是命不是分,
遇福是分不是命。”
渔者对樵者说:
“人与人的亲情,莫过于父子;
人与人的疏远莫过于路人,
如果利与害在心里,
父子之间就会像路人一样远,
父子之间的亲情,
属于天性,
利与害都能夺掉,
更何况不是天性的,
利与害祸人,如此之深,
不能不谨慎!
路人相遇一过了之,
并无相害之心,
是因为没有利与害的关系。
若有利与害的关系,
路人与路人、父与子之间又如何选择呢?
路人若能以义相交,
又何况父子之亲呢!
所谓义,是谦让之本。
而利益是争夺之端。
谦让则有仁义,
争夺则有危害。
仁义与危害相去甚远。
尧、舜是人,桀、纣也是人。
人与人同,
而仁义与危害却不同。
仁慈因义气而起,
危害因利益而生。
利益不会因义气而争夺,
否则不会有臣杀君、子杀父之事。
路人相逢,
也不可能因一眼而情投意合。”
【原文】
樵者谓渔者曰:“吾尝负薪矣,举百斤而无伤吾之身,加十斤则遂伤吾之身.敢问何故?”
渔者曰:“樵则吾不知之矣。以吾之事观之,则易地皆然。吾尝钓而得大鱼,与吾交战。欲弃之,则不能舍,欲取之,则未能胜。终日而后获,几有没溺之患矣。
非直有身伤之患耶?鱼与薪则异也,其贪而为伤则一也。百斤,力分之内者也,十斤,力分之外者也。力分之外,虽一毫犹且为害,而况十斤乎!吾之贪鱼亦何以异子之贪薪乎!”
樵者叹曰:“吾而今而后,知量力而动者,智矣哉!”
—【译文】——
樵者问渔者:
“我经常扛柴,
扛一百斤也伤不了我,
再加十斤就伤了我,
为什么?”
渔者答:
“扛柴我不清楚。
以我钓鱼之事论之,
其理一样。
我经常钓到大鱼,与我较量。
欲弃之,不舍得,
欲钓取,又不容易。
很长时间才能钓上来,
有好几次溺水的危险。
这不也是伤身的忧患?
钓鱼与扛柴虽不一样,
但因贪而受伤则无两样。
一百斤,力所能及,
再加十斤,则在你力所之外。
力所之外,加一毫都是有害,
何况十斤!
我贪鱼,
又何异于你贪柴呢?”
樵者感叹道:
“从今以后,
我知道做事量力而行才是有智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