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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度量单位(Ancient units of measurement)即古代的容量、长度或者重量单位等。常见容量单位有石、豆和斛;常见重量单位有石、钧;常见长度单位有:跬、仞、舍和寻。
中文名
古代度量单位
外文名
Ancient units of measurement
定义
古代的容量或者重量单位
石
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
钧
三十斤为一钧
石
石,读音dàn。量词,意思是计算容量,重量的单位;官俸的计量单位;计算弓弩强度的单位;多音字同shí。
豆
豆(拼音:dòu)是汉语通用规范一级汉字(常用字)。此字始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其古字形像古代的一种下有高圈足的盛食
斛
中国旧量器名,亦是容量单位。
古代单位制
我国度量衡历史悠久。据古书记载:自夏代以来,不仅有了度量衡器具,而且还建立了度量衡制度。春秋战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度混乱。战国后期,度量衡制度形成了由混乱逐步走向统一的发展趋势。秦、隋统一全国后,都采取了统一度量衡制度的措施。特别是秦朝建立的度量衡制度,对我国以后各代的度量衡制度有着深远的影响。唐、宋、元、明、清、民国都建有度量衡制度,而晚清和民国时期,度量衡单位制极为混乱。民国虽曾颁布《度量衡法》,统一度量衡,但全国度量衡单位制终未统一。[1]
单位换算标准
石:古代的容量或者重量单位。十斗为一石,一百二十斤为一石。
豆:容量单位。
斛:容量单位,五斗为一斛。
钧:重量单位,三十斤为一钧
跬:长度单位,半步为跬
仞:长度单位,古代以七尺或者八尺为一仞
舍:长度单位,古代行军时以三十里为一舍。
寻:长度单位,八尺为一寻。[
秦统一全国后,立即发布统一度量衡制度诏书,沿用了商朝所制定的度量衡量值。即一尺等于今23厘米,一升等于今200毫升,一斤等于今250克。这一量值从商鞅到东汉末年沿用了五百年。
三国时期,基本上沿用东汉的度量衡制度,但量值有所增长。
两晋、南北朝时期,度量衡制度再度混乱,单位量值急剧增长,出现了“南人适北,视升为斗”的局面。北朝一尺约合今31厘米,一升约合今400毫升,一斤约合今500克;而南朝一尺约合今25.5厘米,一升约合今200毫升,一斤约合今250克。
隋文帝统一全国以后,再次统一度量衡。但单位量值有所增长,一尺约合今29.5厘米,一升约合今600毫升,一斤约合今750克。量、衡单位比北朝时期又有所增大,尺度单位比秦汉时期的增长了28%,量、衡单位则增长了约2倍。
宋代改进了容量单位,将原十斗为一斛,改为五斗为一斛,十斗为一石,同时度量衡量值也有增长,宋初官尺每尺合今近31厘米,到宋末已达到32.9厘米。
明代度量衡承袭前制。尺度分为多种,营造尺,一尺合今32厘米;量地尺,一尺合今32.7厘米;裁衣尺,一尺合今34厘米。容量一斗合今1022毫升。衡量一斤约合今593克。
清朝度量衡基本上承袭明制,单位量值略有增长。
秦到清两千多年间,度量衡制度及其量值不断演变。尺度由每尺合今23厘米增大到32厘米;容量由每升200毫升增大到1000多毫升,增长了4倍多;衡重由每斤250克增大到600克左右,增长了1倍以上。秦至民国,长度和容量皆为十进位制,唯衡重不全是十进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