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写长篇
☆第一人称,讲述形式
☆含嘉/瑞(这篇基本无瑞)
☆不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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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那会儿…
我们班有个帅家伙,年级第一。
他惹得“麻烦”还有亿点多,动不动就想要找人比试,甚至打架。
如果我这样跟你描述:黄发还带着一个箍、金瞳、身材好但脾气不好甚至有些顽劣的意味、打架时还总是要扛一根棍子。
你是不是会认为他痴迷于孙悟空?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但好像也不违和?)
他呀…
本就耀眼的金黄色头发在阳光这层金纱的蒙盖之下,更让人挪不开眼。也许这么“奇特”的发型放在别人身上就会很怪异吧,但是他却驾驭住了。他留金色眼里,总是会露出不屑与傲慢。他通常穿一件白衣,脖颈上围一条黄围巾。
他好似太阳神阿波罗,更像尊贵而富有责任心的王。
我喜欢上了他。
就像校园中的其他痴迷于他的女同学一样,仰慕着,爱恋着,并幻想着与他一起。
这种“幻想”分两种:一种是学习好的,叫梦想,是有一定概率实现的,即使很小;另一种就是中游或者吊车尾的,叫痴心妄想。
我开始尝试把“痴心妄想”变为“梦想”。
嘉德罗斯家境优越,他以后是要接任他父亲的职位的。再加上他本身就极具才能,所以他不可能会选择一个拖油瓶带在身边。
道理我懂,差的是行动。
多少女生磕破脑袋,也想和他搭上话,每逢过节,总会在他桌上堆满礼物和情书。
嗐,这都见怪不怪了。
然而我并不打算这么做,估计我给了,他也不会关注。不如做点有用的。
那就先从学习开始抓吧。
我抛弃之前所不想改变的坏习惯,不管什么方法,只要能把成绩提上去,我都试。后来,我开始到学委格瑞那里要题,每天一道,他负责订正。
我再也不去操场闲逛了,吃饭再也不磨叽了,再也不熬夜睡觉了,再也不潦草对待作业了。甚至,我去看嘉德罗斯打球的时间都被我压缩。但没关系!牺牲这点时间,为了以后更多的时间,根本不算什么!
我室友对此感到惊讶,她给了我一个爆栗。
“你这是受什么刺激了?怎么突然就开窍了?”
“一边去,爷要实现一个伟大的愿望!”
为了一个“麻烦”家伙。
“等我成功了,记得祝福我哦~”
我一直在努力,不管自律还是他律。(室友不靠谱,没一会儿就叫我一起玩。还是抱紧格瑞这个大腿吧…)
偶尔,我也会像之前那样不动声色地看嘉德罗斯,看他做题,看他玩闹,甚至他和格瑞比试,我都看得津津有味。
我在白纸上,在脑海中,在心房里不厌其烦地千遍万遍勾勒他的模样,描绘出我目中最完美的王——嘉德罗斯。
他,作为我前行的动力,让我足以有信心有朝一日和他并肩。(简直努力到自己都为自己感动。)
我当时总是在想:
等我成绩上去再刷刷好感他就会注意到我了。
真是个“麻烦”家伙…追他的步骤那么多,还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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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慕沐先到这儿,
金慕沐还会有二三的,
金慕沐但我先说好了,嘉德罗斯未来女友不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