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晚是从初中开始因为向往在专制的家庭里得到一点点自由而被家里人扣上了“叛逆”的帽子,所以可以说,她的心和和家庭脱离得很早。因为得不到在家庭里该得到的支持,她内心很孤独,心冷嘴冷,不过·她的确承认,见到补习老师的那一瞬间,她人生第一次知道了什么叫一见钟情,因为住在心里的那头小鹿砰砰地四处乱撞。不得不说,真是个好看的男孩子。
阳光透过没关严的门的缝隙挤进来,打在他好看的侧脸上,那个瞬间,叶向晚分不清究竟是一见钟情的惊艳给他镶上了光边,还是这个男孩子本来就在发光呢?
她只知道,他高高瘦瘦,穿着一件特别好看的卡其色大衣,他有着北方男孩子少有的极为白皙的皮肤,小眼睛单眼皮,一笑起来,眼睛眯成特别好看的月牙。那是一双会笑的眼睛,也是很多年后叶向晚心里认为,最好看的一双眼睛。那双眼睛会笑,眨一眨,还会说话。
他的声音干净纯粹。“进来坐吧,我姓曹,你喊我小曹老师就好。毕竟我没比你大几岁,过了年才22呢。”
叶向晚红了脸,回过神来,“老师好,我叫叶向晚。”
老舍先生的《骆驼祥子》里有这么一段话,这世间的真话本就不多,一个女子的脸红,胜过一大段对白。可后来有了胭脂,便分不清是真情还是假意。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叶向晚感觉这道光过于炫目,自己只是满心满眼想着追着光跑。
“向晚?很好听的名字。人生短,行路难,日向晚,声声慢。“
这是叶向晚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名字居然可以有这么诗意的解释。她感觉自己脸颊发烫,那暧昧的绯红绝对比成年之后涂的腮红要更动人。
”谢谢老师。您刚刚说您才22岁,那您是在校大学生?您大学的专业就是数学?“
”对着呢,不过我是学临床医学的,以后也没有当老师的打算,不过是兼职赚点生活费。不过你放心,我高中数学很好的,教你没有问题。“
这句话透露着两个信息,第一,曹老师不是本地人,不论是精致帅气的长相还是语言的表达,他都带有一种与东北的粗犷格格不入的感觉。第二,曹老师家里绝对不是很富裕,甚至可以说是困难。22岁,一般是念大四的年纪。大家都在准备实习投简历和毕业答辩才对,况且有句开玩笑的话叫”劝人学医,天打雷劈;劝人学法,千刀万剐”说的就是医学生和法学生的不易,临床医学又是所有医学里最难学课程最繁多的一门,学业这么繁重的情况下还要出来自己挣生活费,只能说明他真的需要自己挣这笔钱。
“好了,开始上课。”
可能因为这是叶向晚最年轻的一位老师,两人年龄差小,小曹老师又不同于那些故作高深的老学究喜欢高谈阔论,讲课幽默风趣,也可能因为叶向晚对他的好感给他家了不少分,总之,叶向晚听到了人生中第一节她觉得时间太快而没上够的数学课,这节课的体验感简直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