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能说,对不起,我可能短时间内没办法答应你。因为两个人还没有见面,她搪塞说,等开学后相处相处再做决定。
其实她那个时候就已经决定了拒绝这个人。
一个人,在深入了解后没有任何心动,就不该是第一选择。既然不是第一选择,那就不必在一起。勉强的爱情在快餐时代真的很得不偿失。
接下来的暑假大家应该都很趋同。家里举办了升学宴,宴会上见到了很多不熟悉的亲戚,叶向晚穿着漂亮的长裙在台上浅浅微笑,感谢自己的家人和老师,台下的人看着她微笑鼓掌,说她口齿伶俐,未来可期。她和小学时候的朋友见面,在KTV里狂欢,拿着麦克风从毛不易唱到周杰伦,再到薛之谦和汪苏泷,几个小时没放下麦克风。她和关系极好的闺蜜一起吃烧烤喝啤酒,金黄的液体入口是苦的,咽下去却有着小麦的清香,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的那一刻,她体会到了堕落的快乐,她很想醉一次,至少可以在迷蒙中短暂地逃离现实的痛苦,获得喘息,可她醉不了。她只能清醒地痛苦着,她打了耳洞,之前及腰的黑长直烫了大波浪,第二天照样装模作样地化着不熟练的妆,涂着之前上学时候连买都不敢买的口红,报复性的正宫红耀眼,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熟悉又陌生。
她和在学子宴上第一次相识的堂姐一起出去逛街,堂姐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著名211高校,甚至读了研究生,北漂了几年后却因为种种原因辗转回了家乡这座小城。堂姐长得非常漂亮,可能是因为一直未婚的缘故吧,内心年轻的人看起来更是年轻得很,两个人出去逛街会被店家误以为是同学。
堂姐的学历和外形条件在这座小城里太出众了,以至于在这里甚至找不到可以与她相匹配的男性。就这样一年年耽搁下来,她已经三十四岁了,明明自身条件那么优秀,却也一样要在相亲市场上被那些中年油腻的男人指指点点挑肥拣瘦,叶向晚觉得挺可悲的。
令叶向晚震惊的是,堂姐活到三十四岁,只谈过一段两个月左右的恋爱,她本以为,这样在上学时可以是院花一类的人物居然在感情史上这样干净。
堂姐喜欢过一个人,长达七年。从大学里开始,一直喜欢到那个人结婚。
喜欢她追求她的男生不在少数,明明美貌是她最有力的资本,但她偏偏不喜欢异性是因为自己的脸才对自己产生兴趣。她觉得肤浅。是啊,男生一般都始于颜值,而女生一般始于才华,不是吗?
叶向晚没有对秦奇说,自己不愿意接受他,还有一个隐藏的原因。
秦奇,和林夏,太像了。
他们都极其喜欢历史,沉迷于二次元。叶向晚对历史不感兴趣,她的历史知识也很浅薄,仅有的一点来自课堂,还有她感兴趣的那部分清史。她最讨厌的就是二次元,没有之一。尽管很多人说她的声音和二次元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