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的阳光灿烂无比,篮球场上,一群少年打着篮球,浑身都被汗水浸透了。
余朝知道,沈暮辞的兴趣爱好就是打篮球。
余朝看着那个少年看得出神。
似是察觉到有人在看他,沈暮辞也转过头来。
四目相视……
余朝赶快收回了视线。
沈暮辞看到了余朝的小动作,又转过头去,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小姑娘就是口是心非。
“哎!朝朝,他看你了唉!你就没有什么表示的吗?”
陆向雪激动地晃着余朝的胳膊。
“?”
余朝觉得很奇怪。
“我有什么好表示的?难道还要我去给他送水擦汗吗?”
可她被拒绝后,就不想表现得这么明显了。
余朝是射手座的,她们射手座,一向爱面子。
“对呀!喜欢一个人,就不应该把他藏着掖着,我们要给他足够的地位,把他展现在众人的面前!”
陆向雪说的很认真。
余朝愣了愣,随机拉着陆向雪跑到了一颗大柳树下。
“我们看他打球,还不如在这儿唠唠嗑呢!”
“好吧好吧,知道你爱面子。”
……
余朝和沈暮辞的再次见面,是在十月末的秋季运动会上。
秋风萧瑟,地上的落叶被卷起来,天气微凉,衬得这气氛有些悲凉。
余朝穿着一身大红色卫衣和牛仔裤,坐在梧桐树下念着广播稿。
她扎着高马尾,正抬手将额间的碎发别到耳后,抬头就看到了那个满身汗水却又不失气质的那个少年。
“同学,交稿。”
沈暮辞拖着长音,弄得余朝心里痒痒的。
余朝没有抬头跟他对视,等旁边的人数完广播稿之后,她才挑出几个写的好的来念。
—
沈暮辞大老远就看到坐在梧桐树下的少女,在人群中找了她半天,原来是在念广播稿。
沈暮辞想听余朝念广播稿,想听听她的声音。
可运动会上的枪声和尖叫声把喇叭里少女的声音都覆没了。
没办法了,但还想要近距离的看看她。
“哎,听说广播稿写得多的班级会加分耶!我们要为班级争光啊!”
不只是听谁这么说了一句,沈暮辞就向班长那里要来了一摞广播稿,去送到了小姑娘那边。
小姑娘扎着马尾辫,走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正在弄额前的碎发,无意抬头看到了他。
余朝明显的愣了愣,才接过他手中的广播稿。
她没有理沈暮辞,低下头不去看他。
沈暮辞就这样站着看了她半晌,低笑了一声,转身走了。
后来的几次广播稿他也没再去送。
看一次就够了,小姑娘现在好像不太喜欢他……
是真的把他忘了吗?
沈暮辞也说不准,但是他对余朝的心意,只有他自己才知道。
时间就像河水一般迅速地逝去。
两人的沈暮辞再一次见面,是在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
考完试就放寒假了,各科老师布置完作业,学生们都一齐收拾起了自己的行李。
余朝的爸爸妈妈已经在校外等候已久了。
余朝来回去了宿舍三趟。
收拾完时,天已经黑了。
城市的夜晚霓虹灯璀璨夺目,车辆在路上堵的不行。车灯照耀着前方,沈暮辞就站在余朝家车的旁边。
似是看到有人在看她,余朝转头看向窗外,四目相对,于沈暮辞而言,少女眼中的星光就是他的全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