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考虑到你和你妹妹的事情。”
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不,我不想知道。
“这么说,简直就像我是犯人。”
“是的,我就是这么说的。你是杀害肖静和美琴的犯人。”
我忍住了想反驳的念头。不行,不要感情用事。
“请等一下!为什么我是凶手?为什么我是凶手?”
“那就从放在厕所里的砖块说起吧。”
福井刑警显得很从容。但是,证据什么的,哪里都没有。明明是这样的。
“首先,从那块砖头和故意滑倒的地板上可以确定有人想要杀害某人。而且,长度也有点过长。到这里就可以了吧?”
“嗯,我知道。”
然后,犯人就是我了吗?
“那之后,我问了高岛老师。那个厕所,除了你以外,据说欺负你的5个人也经常使用。这样,我就知道长30厘米的理由了。”
怎么可能?我想这么想。但是,也有知道了直觉的我。
“水刑”
“啊!“
我吓了一跳,不禁别过脸去。你怎么知道的?你怎么知道?
“我记得你在医院里说过。然后我就有了头绪。水刑也有很多方法,要说最快的方法,就是蓄水后把脸压在上面。从后面把身体按住。”
那时我什么也没想,竟然用这种方式勒住脖子,好像要淹死了一样,
“当然是要站在后面的,而且是往后30厘米左右。如果把人推开,脚一滑,后脑勺就会撞到砖块上。”
“……你想说什么我明白了。不过,这只是推测吧?”
从喉咙深处挤出声音。对了,这只能证明我有可能犯案,而不能证明是我犯案。虽然是听起来很难听的借口,但应该还能通过。
“你说得对。那么,接下来我来解释一下肖肖静先生的事件吧。”
“确实,有什么人拧松螺丝的痕迹,是吗?”
“是的。而且,还有两处作案的痕迹。很自然地认为是同一个人作案吧?”
“我想是的。但这又有什么后果呢?”
如果是同一个人,只要有一个证据就可以成立。但是,应该没有证据。
“大约10天前,你把水桶放在现场的架子上,松开了水龙头。然后把肖静先生推掉,杀害了她。你知道现场经常是她们一起欺负人的现场,所以假装是事故。”
“请稍等一下!10天前,我的右腿受伤了哦?50公斤这么重的东西不行!”
我做不到。这么主张。但是,那个轻易地被看穿了。
“不,可以。你知道吧?水是液体的。”
“啊!?”
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也被看穿了。没错,我确实把水分头运了起来。我以为这能证明我搬不动。
“我有疑问。既然是案件,犯人为什么选择装水的水桶作为凶器呢?明明是重的水桶比较轻松。理由很简单,因为犯人没能搬走。也就是说,他就是受伤的你。”骗人的,这是骗人的。用过水就表明我是犯人,这怎么可能是愚蠢的事。
“……这一切都是推测吧?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干的。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