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忘忧难得起了个早,挽着赵母的手臂去赶集了。
她们家就住在镇子边上,走路也就不到一刻钟的时间,这还是按照忘忧的速度算的。
要是赵东篱和赵父,不用半刻钟就能到,可能还更快。
很快,母女俩就进了镇子,看到了热闹的集市。
忘忧每隔十天半个月都会出来逛逛,赵母会带着家里种出来的菜卖钱,用来购买盐巴之类的生活用品。
他们家属于外来户,是没有田地的,也就屋后开辟了一小块,用来种一些蔬菜,家里还养了几只鸡,只不过这几只鸡生的蛋,大多数都进了忘忧的肚子,用来给她增加营养。
赵母生她的时候,都三十岁了,年纪大了,加上她不足月就出生,天生身体就弱,赵父赵母如珠如宝的养大她,不敢让她学姑娘家该学的,就怕会累到她,会让她病了。
要不是赵父是个猎户,会打猎,还真不一定能养活她。
后来赵东篱跟着赵父习武,学习打猎,他们的日子才越发好过起来。
所以忘忧被养的很是天真,很有小孩子心性。
“阿娘,我去那边转转,很快就回来。”
忘忧在说这话时,眼巴巴地瞅着不远处的糖葫芦,一副小馋猫的模样。
赵母见此,无奈地笑了笑。
“去吧,身上带钱了吗?”
忘忧点头:“带了带了,相公昨日又给了我好几两银子呢,其中还有不少铜板呢,我今儿拿了几十个铜板呢。”
她一边说着,一边还从袖带里掏出荷包,对着赵母晃了晃。
赵母自从他们小夫妻俩成亲后,就让养子将挣的银钱都给忘忧保管,不用再上交给她。
小夫妻俩该有私房银子了,不能什么都被她管着,这像什么样子。
忘忧虽然天真了点儿,但也不是什么乱花钱的性子,何况衣裳什么的,都是她给买。
忘忧绝对周围的小媳妇儿们最羡慕的妇人。
嫁的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养兄,养兄还不嫌弃她连下厨缝衣都不会,穿的衣裳还是最好的细棉布,每月都有一身新衣裳,有时还是赵母亲自做给她的。
周围忙碌的小媳妇儿们,都在有意无意看忘忧。
这种目光,忘忧从小到大感受过太多次了,已经习惯了。
她欢欢喜喜地来到卖糖葫芦的摊位前,要了一根糖葫芦。
赵母不爱吃糖葫芦,赵父和赵东篱同样嫌弃这东西又酸又甜,也就忘忧最爱吃,每次来集市都要卖根糖葫芦吃。
不过,她也没忘家里其他人。
赵母喜欢吃桂花糕,赵父喜欢喝酒,赵东篱喜欢吃酱牛肉。
忘忧都在心里记着呢。
她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熟门熟路的往卖桂花糕的地方走。
等到了卖桂花糕的地方,她手里的糖葫芦已经吃光了。
她意犹未尽的添添手指头,拿出铜板,买了一斤桂花糕。
提着被油纸包好的桂花糕,她就要去卖酱牛肉的地方。
大家伙儿,都是认识忘忧的,赵家最受宠的小闺女嘛。
谁家小媳妇也没她这么悠闲,还能拿着钱又是糖葫芦又是桂花糕的。
忘忧提着桂花糕,刚走了几步,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相公?”
她对着那个身影喊了一声,没想到对方根本不搭理她,反而走的越发快了。
忘忧见此,赶紧追了上去。
她身娇体弱的,还要提着裙摆追人,很快就气喘吁吁了起来。
“相公,走慢点儿,我要追不上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