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也不会想到,这里面的一些波折,居然是从小茄子那里出了差头。
原本财鬼确实是受了丁铃的指示,把假消息传递给乔呆子,但是,不是让乔呆子去粉红胭脂楼,而是把矛头对上致远镖局。
致远镖局最后剩的这么一个不成器的人死了,那么秘密就只有疯子知道,丁铃有很多方法让疯子死,而且,死的和她不会有一点关系。
那东西,最后就会神不知鬼不觉的落在她的手里。
有了这个东西,哪怕是以后对上本家,也有一争之力。
她已经受够了被摆布,被当成宠物的日子。
消息是财鬼透漏给小茄子的,小茄子私下本就同着疯子联系,知道他所在的地方,所以,在那假消息上又多事的填上了真消息,这一填,歪打正着,打乱了丁铃的计划。
也让疯子抓到了一点蛛丝马迹。
“所以,我一点都不冤。”财鬼觉得事情,真的是滑稽的可以,就算是一百个书生凑在一起,也写不出这么离奇的话本子来。
“他情有可原,而我,在比之前并未参与,你又是怎么猜的出来的?”久未言语的高远风开口。
他的脸,布满了皱纹,每一道皱纹,都是时间刻上的痕迹,更是,他所有经历的印证。
疯子抬起酒杯,想了里面的酒,又放下,惋惜中还有一点愧疚,“你不该来的。”
“昨日,你若是从头至尾没有动手,或许我根本不会想到,我认识了这么久的老高头,原来也并非萍水相逢。”
“我知你无意理会江湖这些乱糟糟的事情,这也是我想不明白,你怎么也会同丁姑娘有关系。”
“我昨日,出手救你,有错?”
“有。”疯子不敢抬头看高远风,疯子曾经把他当成忘年之交,某种角度说,更像是心里的一个隐秘的精神寄托,那一碗面,就是让他最安心的食物。
“你许久不出手了,已经没人记得,还有这么一个人,一双金刚手震慑江湖。你出手,无非就是怕我真的死在钱串子的手上,毕竟,你们还没得到东西,无论如何,不能让我就这么带着秘密下地狱。”
“我却低估了你的武功。”高远风羞恼,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情绪了,各种纷争后的疲惫,让一个老头,耗尽了所有的情绪。
但今天,他找到了十多年前的感觉,这种被人一眼老破的无力感。
“公孙广白的到来,也是为了配合演一场戏吧?”丁铃现在才捋顺起来,她自以为安排了一切,自认为足够了解疯子,她用了三年的时间,去探究疯子身边的每一个人,得到的消息大多是泛泛之交,唯有乔呆子与老实人称得上是朋友。
乔呆子是她的恋人,老实人是她的棋子,她太过自负,相信一切都已经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万不曾料到,疯子有这样的能力,一壶酒,一件事,便可令人为他心甘情愿的做事。
白长染如此,公孙广白如此,就连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致远镖局最后一人,也如此。
这,就是一个人,散出去的赤诚,收回来的,是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