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江市某处废弃石灰厂内——
“潘哥……”
女人颤弱的声音在空荡的厂内徘徊。
那被称为“潘哥”的男人只是缓缓抬起女人的下巴,一脸奸笑,身上还无处不散发着血腥味。
“清月啊……”男人低头嗅了嗅女人身上的淫水味,一脸享受,他将不知从哪儿冒出的高脚杯递送到女人面前,意思尤为明显。
女人甚至都不敢看一眼更何提接过喝下?
李清月正在面临一个决定她死活的选择。
喝,那就等于与其同流合污。
不喝,下一个死的便会是她。
在见证了好闺蜜的下场后,她比任何人都想活着,因为她知道只有活着,才会有希望。
她接过了男人递上前的高脚杯,这是那个姓潘的一个癖好,一个令人作呕的癖好……
而这里面承装的是她死去闺蜜的液体……
她从始至终未曾敢给予高脚杯一个眼神,甚至连看都不敢,因为——她怕良心不安。
李淼淼和她是一样的人,她们看着出卖自己的身体来谋取活路,因为她们知道,如果不这样,就永远摆脱不了前半辈子的“噩梦”,在这个处处用钱的大城市里,有不少像她们一样的花龄少女,她们委曲求全,屈服于各种男人身下。她们花言巧语,将“顾客”哄的心花怒放,这就是她们的工作!
李淼淼和她相似却又不同。
李淼淼是个骨头硬的,宁死不屈。
而她,在见证了李淼淼的下场后,已经完全丧失了自己的本性。
她仰头喝下浓稠的白色乳液,嘴角处有些许遗漏。
她呛咳一声,连嘴巴都顾不得擦就屈膝上前,紧紧拉着潘金桂的裤脚,像是在拉救命稻草一般,
也确实如此。
现在的她和潘金桂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他死我亡,他存我在。
不怪她的,要怪就怪这社会。
社会太险恶了,她太想摆脱那个名为家的“无底洞”了。
不怪她的,是……是李淼淼。
对!是李淼淼,如果李淼淼今日照做了哪里还会有这么一出?!
都怪李淼淼!
她像是找到了可以为她背锅的人,她不管不顾地将一切责任都推卸给了那个可怜的女孩。
真是的,李淼淼这个jian人,还好死了,不然到头来还会连累她!
潘金桂弯下身子轻柔地摸了摸李清月的下巴,温声道:“清月,你做的很对,恭喜你,活下来了。”
李清月对于这个“活”并没有太激动,她甚至是平淡的,可是她必须装作激动,只有这样,她才能横的潘金桂的青睐。
“真的嘛?!潘哥,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她的脸紧紧贴着潘金桂的小腿,却早已经忘了那哭花了的妆容。
“你是个很乖的孩子,你比李淼淼要听话许多倍,我希望你以后也能如此听话……”
“那是自然了!我可不是李淼淼那个蠢货!”
今夜后的李清月将再不会是李清月。
从前的李清月软弱无能,而今夜的他将会平步青云。
李淼淼的死与她日后的财富小孩不过尔尔。
——
啦啦啦,说好的序篇,没有写恐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