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明旭接到邹星文电话的时候,他刚刚起床,穿着家居服站在厨房里做早餐。
阳光从窗外透过来,照在他的身上,家居服的领口敞开,底下藏着小麦色的腹肌,即使打着哈欠也不影响他的形象。
他接到邹星文的电话也没多想,以为是想找自己去图书馆看小说,正准备说让他等一会儿自己马上就去的时候,却听到了电话另一端传来虚弱的声音:“旭哥,快来救我,我好像快死了……”
邵明旭先是一愣,随后立即关上天然气的阀门:“我马上去你家。”
来不及穿什么衣服,在家居服的外面随意披了个外套就匆匆出门了。好在两人从小就是是邻居,走到对方家里也不费多长时间。
邵明旭走到邹星文家门口的时候,空气中弥漫着一股说不上来味道的香味,就像西柚的清香,但又没有那么浓郁,仿佛融进了空气里,温柔缠绵,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呼吸更多。
如果是个Alpha站在这里,很轻松地就能分辨出这是Omega散发出来的信息素,信息素非常浓烈,不亚于处于发·情期所散发出来的信息素。
可惜邵明旭和邹星文是Beta,他们俩同一天出生,性别同时被诊断为Beta,在邵明旭这个Beta看来,他们家的味道真好闻。
他没有多想,从他们存放钥匙的地方拿出备用钥匙推门进去,来到邹星文的卧室门口,推开卧室门迎面而来的是更加浓郁的信息素。
邵明旭吸入一口空气,觉得自己的心跳莫名加速,他快速走到床边,看见用被子将自己裹成一个球的邹星文,不由得吓了一跳。
邹星文的整个脸红扑扑的,干裂的嘴唇已经起了干皮,额头前的刘海都被汗湿,粘黏在脑门上。
他整个人都蜷缩在被子里,见到邵明旭立马伸出手,示意对方搭把手扶自己起来:“旭哥,快送我去医院……”
或许是喉咙太干的原因,邹星文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多大了还能把自己弄发烧,樊姨不在家就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邵明旭一边嘀咕着一边把邹星文扶下来,穿好衣服。
邹星文身上的温度很高,浑身汗湿,仍然把自己裹在被子里。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和黑色的短裤。他想自己走下来,但是刚站在地上,膝盖就不听使唤,一下子就往地上倒去,好在邵明旭眼疾手快,在他没摔在地上之前就把人捞起来。
邵明旭一把将浑身无力的邹星文抱起来下楼:“别动了,我还不乐意抱你呢,你要是行你自己走下去啊。”
看着对方满脸鄙夷的样子,邵明旭忍不住地笑了笑。
他和邹星文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但对方看起来却明显地比自己小了好几岁,邹星文的手腕和脚踝露出来的嫩白皮肤和他娇小的体型,怎么看都不不像一个已经成年了的Omega。
邹星文无奈地把手搭在对方的肩膀上,他堂堂A市重高的倒数第一,竟然会因为发烧被人欺,说出来也忒掉价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