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宗明眼底闪过惊讶:“这倒是一个挺厉害的邻居。”
安迪也点头:“我感觉这小姑娘懂的挺多的,我偶尔说起工作的事情,她好像都明白,她和我走的比较近,有次听她不经意间顺口说过,她是从北京过来的,因为在那边的麻烦比较多,好像有一群人经常来烦她,所以就躲到上海来了。”
谭宗明想了想,说出他的猜测:“既然是麻省的博士,那一定是非常优秀的精英天才,回国后自然有数不清的大公司都想招揽,不意外。”
“也许吧,不过她明显不想上班,我看她挺适合去玩网络的,你不知道她化妆技术多厉害,当个美妆博主也不错。”安迪一提起泱泱,嘴上都赞口不绝。
谭宗明还是第一次见安迪这么善谈呢,而且谈论的对象还是她的新邻居,看来安迪是真的交到朋友了。
“安迪,你的邻居们似乎还在等你吃外卖呢,你确定还要在这里和我继续聊下去吗?”谭宗明抬手看了一眼腕表的时间,出声提醒她。
安迪恍然,也不准备继续聊了:“不聊了,我要回去吃大餐了,老谭,明天见了!”
“明天见。”
谭宗明靠着安迪离开办公室,整个人向后,靠在沙发上,这短时间,他脑子里总是出现酒吧小姑娘的脸,挥之不去,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什么蛊。
水泱泱……
“唉。”谭宗明抬手揉了揉太阳穴,那天送她到小区门口后,第二天他又去了酒吧,只不过没有再看到她。
这半个月他共去了五次,没有一次遇到她,显然那小孩儿这段时间并没有去酒吧。
他这么大年龄了,从来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的鬼话,偏偏他觉得自己这次恐怕真的碰到了。
谭宗明没有丝毫慌乱,如果在自己少年时对一个女孩一见钟情,恐怕他会手足无措,如果自己青年时对女孩一见钟情,那他可能会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女孩的家庭情况,两人的性格到底合不合适,一旦有任何一条他没办法接受,恐怕谭宗明都不会选择和对方在一起。
从这点上来说,谭宗明知道自己曾经对安迪有过好感,但这个好感并不能让他接受安迪的某些情况,只能说这个好感并不多,所以他从头到尾都很理智,以至于现在和安迪成了多年好友。
可偏偏水泱泱出现的时机刚刚好,谭宗明很清楚水泱泱和安迪的区别。
对安迪,他理智了十多年,从没有逾越过一分。
可当他在酒吧看到水泱泱的那一刻,谭宗明都觉得自己陌生,那小孩儿都没注意到自己,自己巴巴的给人家点了牛奶的,还被人家嫌弃的翻了个白眼。
后来又主动凑上去送人家小姑娘回家,种种行为都在提醒谭宗明,这就是不理智的行为。
这么多年,他身边也有过女伴,主动凑上来的更是多的数不清,他简直不敢想象,他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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