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韩团EXO中国成员鹿晗于上午9时许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
鹿晗解约的几大原由:一、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二、对中韩成员差别对待;三、资源分配不合理;四、身体在高强度工作和压力下出现病症。而5月中旬,EXO成员***宣布解约,其代理律师表示,双方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限制艺人个人发展,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三是SM公司无视艺人的身体健康。”这一对比,发现两者情况有较高相似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