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在黑白之间,喧嚣在六弦之外。
时希摘下脖子上的项链递给花翎:“拿去当了到那边的旅馆住下。”
花翎那你呢?
时希我去买样东西去去就回,你先走
花翎好
蓝紫色的血从时希肩上顺流而下。
即使满身痕变,神明也想用血去染红地狱的玫瑰。
神血致乱,阴谋深谋,无辜杀人,掩实无罪。
寻着血香,蓝紫色的血尽收眼底,黎灰身后的一位士兵惊叫道:“神血!神来过这里,难道悲剧又要发生,要改朝换代了吗?”他旁边的士兵用肩推了他一把,示意他不要乱说。
闻言,黎灰轻笑不语,见神血就要改朝换代这难道不是笑话吗?我御王还要看看是谁有能力坐上暗夜族的皇位,不过现在最好先找到时希,这血是她的,刚才那个士兵真是猪脑子,看到有人往这边跑就射毒箭,谁知刚好射中了时希。时希,她,我还不熟悉?按她的实力死是死不掉的,不过剑上有毒,流了那么多血难免会虚弱甚至晕过去,还是先找到她为妙。
黎灰诸位,你们先回吧,留一个太医就好。
“是。”士兵们分分双手合十,弓着腰,往后退去。
另一边花翎拿着钱站在客栈门口张望,这家客栈古色古香有股优雅的气质,但有个致命的缺点这里非白就黑,白是毫无瑕疵至极的白,黑则是比门口黑发人的头发还黑了几倍,这种强烈的色差看起来别提有多怪。树是黑的,灯是白的,门是黑的,墙是白的。在黑白之间,客栈主人不会觉得单调、无趣吗?
花翎门边看里面没人,便退后一步,扶着门框往里面轻轻喊了一句:“有人吗?”一位小姐姐从里面匆匆走了出来,她头发乌黑,身穿单调的白裙,苍白的脸上只有红润的唇为彩色。在这座客栈,半点灰色都难寻。
“你是来干嘛的,我不会卖掉这里的,请另寻别处吧。”那位小姐姐看到花翎衣着华丽认为是暗夜族的大小姐,一般的大小姐都不会来这种客栈住,更别说她的客栈就连百姓都嫌弃。
花翎这位姐姐说错了,我是来寻住处的,简到路边您的客栈古色古香甚是喜欢。
“是吗?”那位小姐姐高兴的露出了一个微笑,“我叫亮彩,是个色盲,对于灰色也不太敏感,只能分别白与黑。以前因父中了半边月的毒,无法见到阳光,在我的客栈里除了白就是黑了。大家因为这个原因都不愿意来,你是几年来的第一位顾客。”
花翎我很荣幸,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你的唇是红的,并不是客栈中皆为黑白。
“那真是太棒了,我一直以为我的唇是白的。”亮彩笑了笑,“你有没有发现,我这个名字就是我所希望拥有的东西,见到你之后我感觉我身边充满了快乐。我觉得年年的盼望也是人们所说的甜甜的的粉色。”
花翎看到远远桌子上摆的乐器,她笑了笑问:“你会弹琴?”
亮彩点了点头。
花翎音乐也是种颜色,你闭上眼睛,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弹奏音乐、静听大自然的声音就会感受到绿意盎然或者白雪皑皑的自然颜色。打开大门,坐在门口吹经过太阳的风,就会感觉到太阳的温度。
“是啊,我以前都没发现,今天一见你就开窍了呢。”亮彩高兴地在花翎周围转起了圈。
我还是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