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闹洞房的习俗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这是古人最看重的人生两大喜事。古时候男女青年结婚,洞房花烛之夜就会有人闹洞房,长此以往就形成了历久不衰的风俗。每当闹洞房之际,便是新人婚礼最热闹之时,一时间,高朋满座,欢声笑语,热闹非凡。
洞房的称谓十分古老,据说源于原始社会的洞穴时代。后又叫帐房,现多称新房,但如今许多乡村仍沿袭洞房之说。但闹洞房的说法直到先秦时期才出现的。只不过当时婚礼十分淳朴、肃穆。孔子在《礼记·曾子问》中描述当时闹洞房的情景时说:“嫁女之家,三日不息烛,思相离也;娶归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这反映了先秦婚礼没有喧嚷纷闹大操大办的场面,有的只是淳朴的风尚,即便是有人闹洞房,恐怕也只能小闹一下。
嫁娶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所谓“闹洞房”了。闹房之俗至今各地多有保留,许多地方仍保留有闹房时整治新娘、新郎乃至于公婆的情况。清代,比较文雅的闹房如醴陵,“是夜,众宾集房中,歌诗赞烛,曰闹房”。很多地方,则多方戏谑,无所不至。江苏淮安闹房,把来宾分为儿童和成年两组,结婚之家请能言之人专门接待,儿童闹房者主要是唱“闹房歌”,歌词中涉及夫妻之事。成年组主要是针对新娘,“任意调笑”,一般男家都会听之任之,无可奈何,有的地方甚至有越闹得欢越受男家欢迎的情况。福建石澳地方,男方请六名美少年前往迎亲,称之为“替新郎”,女方则请数名女伴,叫做“新阿姨”。新婚之夜,替新郎与新阿姨们聚齐欢饮,“谐谑嘲笑,罔有顾忌”。
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各地的闹房习俗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人们的话题与行为,都与夫妻之事有关,闹房的动作、歌词都有很多夫妻之事的意味。最典型的如湖南衡州闹房,除了命令新郎新娘作一些类似夫妻之事动作之外,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打传堂卦”。主要请出村中最滑稽的人扮演堂官,这堂官把脸用墨汁涂黑,扮成丑角,礼服有荷叶,朝珠用算盘珠代替,大帽子顶上用红萝卜和大蒜做成顶戴花翎,旁边还站立着一班差役。一声令下,把新郎新娘和公公婆婆四人带上堂来跪下,堂官下令公婆二人当众教新人以房术,就是要讲明男女结婚要怎样性交。公婆二人讲完,还要叫两位新人复述一遍,如不听从,甚至可以用鞭子动刑。当地有时还在结婚之期请一两位容貌出众的“伴娘”、“喜娘”之类,吸引人们的注意。
此类闹房习俗,有一个基本特点,中国古代,男人由于接触社会,夫妻之事教育往往于自然而然之中完成,而对于女性就不那么容易了。在“非礼勿视,非礼勿听”的原则下,很多女孩子到了要结婚的年龄,对夫妻之间的问题仍然所知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种情况下,临近结婚的日子,在新娘这边,其母亲就要对她进行夫妻问题的说明了;在新郎这边,由其父来承担这项任务。但在那个年代,即使是父母,有些话也不好启齿的。于是就有了两种方式,一种是用“压箱底”的图画或雕刻、实物来对夫妻之事作说明,另一种方式就是通过“闹房”来解决了,旧时男女结婚之前往往连面也没见过,通过这种无所顾忌的“闹房”,使两个新人在入洞房之前,先多少有些熟悉。同时,也可以通过这一闹,来加强进行夫妻之事的说明与教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