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丛林里呆了十年,他杀了无数个对手,成了一把没有感情的好刀。
但是他依然想做人,他不想一辈子做恶犬。再后来,他被送回了那个男人的身边,成了他的白手套,是掩盖罪恶和排除异己的一张王牌。
为了让他更强,更快!那个已经开始衰老的男人,又将他送给了一个极端主义的科学家,经过一年的实验、切割、设计,他成了世界上第一个成功活下来的基因改造人类。
他对一切病毒免疫,他的速度和力量是普通人类的四五倍,他的寿命能够达到两百多岁,他终身不会生病,但他也永远不能生育了。。
他成了一个完美的机器。
曾经,年老的父亲坐在轮椅上,欣赏着他利落的体型,带着嫉妒说:
“L,你是我最心爱的儿子,我给了你人类梦寐以求的一切,你如此年轻又英俊,此生你都不会衰老和生病,这一点多么让人羡慕啊!”
洛云低头看着这个老人,看着他脸上下垂的皮肤和密密麻麻的老人斑,疯狂的眼睛,还有他脆弱的骨骼,如果他要杀死对方,简直轻而易举,伸手就能捏碎他的头骨,但是他没有那么做,因为知道自己的身体被植入了监管器,只要他失控,里面的微型炸弹就会爆炸,把自己炸成一堆烂肉。
突然有一天,科学家给了他一个任务,让他去监视一个小姑娘。
他像是出来度假,背着一个包就到了这座城市,他在大学跟踪那个东方女孩,观察她的日常,原本以为是不得了的秘密大人物,结果发现,人家就是个正常的小姑娘。
一天天的,就知道学习、买菜、做饭、吃饭、睡觉,跟踪了两个月,他早就摸清了对方的路线,天天定点蹲守,一蹲一个准。
他甚至清楚小姑娘今天吃西红柿炒蛋,明天做爆浆排骨,后天要吃剁椒鱼头一一谁也不知道,他那时候就有点想尝尝小姑娘的饭了;还清楚她喜欢去森林公园,因为那里有鸽子、猫和小狐狸;还知道她会画画,经常跑到咖啡馆给人画肖像,也不肯要钱,纯粹是想看看别人笑起来的样子。
这个任务实在是太简单了,简单到他整个人都放松下来,享受了人生中最悠长的一个假期。
让他几乎忘了,自己是一个杀手。
直到那一天,× 病毒突然泄漏了,上级没有通知他,他是在例行跟踪时发现她有了反常,深入调取信息后发现的。他跟着小姑娘屯物资、工具,后面顾不上跟踪她了,因为时间紧迫,他需要赶快寻找庇护所。很快,丧尸就爆发了,他虽然不会被感染,但是混乱的时局下,有时候人比丧尸更危险。
他蛰居了起来,也失去了小姑娘的消息,曾经一度以为,她已经死在了暴乱中。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他开始有了逃离的想法,现在已经是世界末日了,组织也解体了,不会再有人威胁他、控制他,他是不是可以…自由。
仔细排查了几天,他终于找到了埋在自己肩胛骨里的定位器,用一把烧红的匕首,他挖出了那个让他不得不做奴隶和恶犬的东西。
他想起了幼年四五岁时,温柔的妈妈抱着他,告诉他:
“华夏啊,总有一天,妈妈会带你回家的。”
他问家在哪里,妈妈说:
“在大地的东边啊,太阳升起来的地方,跟着太阳走,就能找到我们的家。”
被父亲带走后,他再没用过那个名字。教官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自己叫做云,而自己成长为了最强大的杀手。
洛云吃完了锅里的最后一口饭,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流了一脸的眼泪。
妈妈死后,二十年了,他从来没哭过,但是现在,他终于可以回家了。
年轻的男人含着一嘴饭笑了笑,他擦了一下眼睛,隔着铁门大喊道:“还有没有饭啊?我还没吃饱呢!”
小姑娘不知道拿了什么东西砸到门上,发出砰地一声,以此来回复他的无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