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顺九年,时序近九月,天气已染寒凉。爹爹替我裁了件新衣,料子是我从未见过的绸顺,这件新衣我喜欢得紧,新上身那几日恨不得天天穿着。
谁知蜜糖尚在舌尖化着,黄连已碾碎了混进喉间。
不过旬日,爹爹便领着个少年进门。那少年身量与我相仿,生得极是清癯,一双眼睛黑沉沉的,一袭素麻直裰。开口便是满门血债未偿,字字淬着恨意,凿得我耳中嗡鸣不止。
爹爹捻着胡须道,这是他与星斗叔伯新收的弟子,名唤稚奴,往后我便唤他哥哥,与我同吃同住,权当多个同侪。
我低头摆弄衣角,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那光滑的缎面,心里翻来覆去只一个念头:这稚奴究竟是有何来头?竟惹得阖府上下这般看重?莫非……是爹爹早年遗落民间的骨血?此念一生,身上华服忽如针毡,连带着那少年苍白的面容都似蒙了层阴翳,教人喉头发紧。
后来我方知晓,蒯家十四口人没能躲过有心者倾轧,被一场精心谋划的“匪患”屠戮殆尽。那夜血火滔天,唯剩稚奴藏身地窖,眼睁睁看着至亲骨肉化作焦炭。爹爹受铁面人之托,将毕生纵横权谋之术倾囊相授;星斗叔伯以堪舆为刃,教他借山川之势移山填海;六初姑姑则是将男女情爱剖作毒药与蜜糖,待他尝尽人间诡谲后自会明白。
稚奴的皮囊早被烈火焚尽,如今这副躯壳里栖息的,是堪舆盘上运筹帷幄的藏海,是朝堂间翻云覆雨的藏海——唯独不再是那个会躲在父母羽翼庇护之下的蒯家稚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