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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岳父

娘婿

到天色将黑时,南斯咏回来了,她轻轻开门,宋平迎过去说:“回来了!”

“嗯,你们吃了吗?”南斯咏边换鞋,边问。她今天回来得晚一些,以为宋平和女儿将晚饭吃了。

“没有呢!”宋平说,“女儿说,等你回来一起吃饭!”

“妈妈回来了!”宋茜迫不及待的扑进南斯咏怀里。

“哎呦,女儿真乖!”南斯咏抱起宋茜一顿猛亲。

宋平让南斯咏带着女儿上餐桌,自己去厨房将饭菜端过来。

宋平将菜摆好,又连忙给南斯咏递筷子。宋平看着南斯咏夹菜,就静静的坐着,得到着她的反馈,毕竟许多年不做饭了,味道怎么样,自己说了不算,得别人说。

“嗯,不错!”南斯咏点点头,对菜满意。

“那就好!”宋平自己也吃起来。

“你做饭的手艺,不减当年!”南斯咏竖拇指,对宋平夸赞。

得到南斯咏的认可,宋平内心挺高兴。其实,我们最渴望的就是家人的肯定和认可。有了家人的认可,我们不再害怕人生的失败以及生活的痛苦。

所以,此刻的宋平,得到了久违的心神宁静,尽管他的公司破产了,而今赋闲在家,但妻子还是认可了他。

天色彻底黑,小区里被黄蜡的灯光照明,朦胧宁静。宋平在妻子陪南斯咏和女儿宋茜一起下落散步,温馨而幸福!

“等一下!”南斯咏手机铃声响了,她让宋平和宋茜等一下,“外公来电话了!”

“噢!外公!”宋茜边说,边挨着南斯咏去听外公南世荣的声音。

“斯咏!在干嘛?”南世荣在电话那头问。

“我们在小区里散步!”南斯咏回话,“爸,您打电话什么事?”

“我后天,到成都来看看你们!”

“好啊!”南斯咏呵呵笑道。

“嗯,现在做核酸检测就可以来,是吧?”南世荣问南斯咏。

“外公!”宋茜在抢南斯咏手机。

“等一下,外公后天来看我们!”南斯咏对宋茜说。

“爸,只要您有核酸检测报告,就可以了!”南斯咏说着,把手机给宋茜,“爸,茜茜要和您说话!”

“茜茜!”南世荣高兴不已,“怎么样,有没有想外公?”

“想!”宋茜拖着手机回道,“外公!”

“好,好!后天,外公就来了!”南世荣满是笑声。

对于南世荣而言,她女儿刚刚升职了,当然高兴,特别想到成都走走。南斯咏的仕途顺利,离不开南世荣,成都市有几个高级官员,是南世荣的忠实读者,平时自然是照顾南斯咏了。

从南斯咏的步步高升,我们可以意识到,每个进步高升的人,都是有背景人脉的。没有背景人脉的人,在这个社会上,很难有发展。

南斯咏知道自己父亲要来成都,自然高兴,便拉着宋平与宋茜回家,计划着他父亲到了后,住哪里,吃什么…………

“岳父来了,住家里,我全天陪他!”宋平对南斯咏说。

南世荣来成都,宋平内心是紧张的,因为害怕南世荣知道他公司破产,而今赋闲在家。

“嗯!可以!”南斯咏说。

“你爸知道我公司破产了不?”宋平慢吞吞的问南斯咏。

“没有,他不知道!”南斯咏回宋平的话。

“那咋办?到时他问我,为什么在家?”宋平瞬间不安起来。

“你,就说公司有职业经理人打理,定期去看看就行!”南斯咏想了想,给宋平一个说辞。

“行吧!行吧!”宋平拿不定南斯咏的说辞,能不能使岳父南世荣相信。

过了一天,恰好是周末,宋平开着车,拉着南斯咏和宋茜去机场接南世荣。一家人翘首以盼,等了半个小时,南世荣终于来了,牛仔裤,皮靴鞋,短袖衬衣,灰白头发,留着灰白的短胡须,看上去,显得个性无比,富有活力。

“爸,您还是这么酷?”南斯咏走过去,一把抱住南世荣。

“嗯,你胖了!”南世荣爽朗一笑,浮现出眼角纹,沧桑而深沉。

“外公!我们等久了!下次快一点!”宋茜笑呵呵的说。

“外公知道了!你长高了一些!”南世荣抱起宋茜,将行李箱给宋平。

南世荣来了,自然是去外面吃饭,所以宋平特别选了一家高档中餐厅。南世荣只吃中餐,说中餐有文化,这是西餐比不了的。

“爸,谢谢您来看我们!”宋平端酒杯,恭恭敬敬的敬南世荣。

“这有什么谢的?都是一家人!”南世荣拍了一下宋平的肩膀。

“是,您说得对!”宋平连连点头。

“我来,是看看你们,斯咏升了,茜茜也长高了不少!我高兴!”南世荣满眼幸福的对宋平说。

“这都离不开爸的支持!”南斯咏也跟着敬南世荣。

“应该的!”南世荣接了女儿的酒,并且不忘叮嘱,“在家,你可以喝,可是在单位,和同事聚餐,万万不能喝酒!”

“我知道,您放心!”南斯咏答应着,并轻轻喝了一口。

酒过三巡,南世荣高兴,于是在女儿南斯咏耳边说:“看到,你们一家三口,我放心!宋平有公司,你升官了!我的外孙女健健康康!”

“是,我们都记着您的关心!您要长命百岁!”南斯咏拉着南世荣的手。南斯咏与父亲南世荣的感情是不错的,不仅仅是因为南斯咏是家里独生女,更是因为在南斯咏母亲癌症去世后,父女两个相互陪伴了好长时间,一起渡过失去家人的那段痛苦的历程。在我们的一生中,与我们感情最深的就是那些一起走过困难和痛苦的人,无论是爱人,还是亲人朋友。

直接到午夜,宋茜睡着了,才结束!宋平扶着南世荣,南斯咏抱着宋茜,轻轻进了车。因为宋平和南斯咏都喝了酒,无法开车,不得不叫了代驾。

宋平已经好长时间没在高档餐厅吃饭了,之前因为陪大客户,经常进出成都的高档餐厅。宋平看着街道上的灯,通过车窗,哪怕是疫情,也难以阻止成都市的人车流量,从早到晚,车都在川流不息。面对繁荣的成都,哪怕黑夜,人们依然在忙在路上,这让宋平是感同身受的,公司在时,自己也是早出晚归,有处理不完的业务。而今,公司破产了,宋平赋闲了,自是难免失落和不甘,默默的期望着哪一天东山再起!

黑夜过去,太阳升起。恰好是周末,南斯咏和宋茜都在家。

翠绿的小区树木中鸟鸣按时响起,宋平起床开始给一家人准备早餐,因为是岳父南世荣来的缘故,又是周末,也不着急,因此宋平决定自己做,他要做羊肉馅的包子。

“爸爸,我尿尿!”宋茜轻轻揉着眼睛从自己的房间走出喊道。

“来了!宝贝!”宋平赶紧擦了一下手,就去抱着宋茜进了卫生间。

宋茜尿完后,自己在卫生间洗漱,宋平则回厨房忙活。

“哎呦,你这是?”南斯咏起来,见宋平早已离开卧室,就走到客厅,厨房有动静,宋茜一看,惊了讶。

“做早餐呢!”宋平转过头一笑。

“早饭,可以去买!”

“今天不是爸在咱家嘛,我给他做羊肉馅包子!”宋平看了看包子熟了没有。

宋平其实从小就开始做饭,因为家里是农村的,父母经常早早起床,天朦朦胧胧时候,就到地里干活,所以早饭就让宋平做。

宋平九岁开始,就学会蒸玉米饭,因为人小灶高,他会站在板凳上往里蒸笼添水,直到玉米饭熟透。

“那辛苦了!”南斯咏暗自感激的对宋平说,然后去看女儿洗漱。

宋平自从与南斯咏成家后,没有做过早餐了,他边做早餐,边想起以前的许多事情。小时候,在家,家里的饭基本上都是他做的,也许,这就是所谓的穷人家孩子早当家吧!可事实上,穷人家的孩子,何曾早当家过,无非是做做饭,打扫卫生而已,这些其实算不上早当家。富人家的孩子,小小年纪便明白社会的规则,穷人家的孩子至少在三十岁,才能明白这些。

“你们都起床了!”南世荣在书房里说,他打开门时,外面有南斯咏和宋茜的声音。

“爸,您在书房?”南斯咏问道。

“我早起来了,在书房看书!早晨看书,记忆好!”南世荣走到客厅,与南斯咏和宋茜坐下。

“喝茶吗?”南斯咏问。

“白开水吧!”南世荣越写书,越喜欢喝白开水,他觉得没有任何添加的白开水,比茶好,更比饮料好。

“外公,喝牛奶不?”宋茜正在喝着牛奶。

“你喝吧!”南世荣摸了摸宋茜的脑袋。

宋平的羊肉馅包子好了,就出来对南斯咏说:“我们吃早餐吧!”

“好!”南斯咏笑道。

南斯咏端着羊肉馅包子,轻轻放在餐桌说,爸,茜茜,吃早餐了。

“这是?这么香?”南世荣闻了闻,觉得香味扑鼻且奇特。

“您女婿,亲自给您包的,羊肉馅包子!”南斯咏说着,把筷子给南世荣。

“噢!那我可有口福了!”南世荣幸福的笑。

宋平端着四碗红枣粥和鸡蛋来了。“来,红枣粥!”把红枣粥分别给南世荣、南斯咏和宋茜。

“宋平啊!你这早餐,营养太足了!都快赶上午餐了!”南世荣边吃起包子,边说。南世荣轻轻一咬,羊肉很嫩,且没有膻味,便惊叹:“宋平,你这羊肉馅包子,真不错!你若是不开金融公司,我看,开个包子店,也不错!”

“谢谢您的夸奖!”宋平呵呵笑道,南世荣是无意一说,可宋平却有心了,他觉得实在不行,自己开店弄包子店也可以。

“真的吗?”南斯咏问南世荣。

“真的,你吃一个!他这红枣粥,也好!”南世荣喝着红枣粥,一下子一碗见底。

“真的,太棒了!”南斯咏边吃边说,然后开始嗔怪起宋平,“你手艺这么好,以前也不给我做!”

“之前,我们都是买,这不爸来了嘛,我才做!”宋平回南斯咏。

南世荣一听,觉得自己这个女婿是有心了,就高兴不已,“看来,我这女婿,心里有我!”南世荣亲自给宋平剥鸡蛋。南世荣其实希望自己有个儿子,可以继承自己的财富,见宋平如此有心,也无遗憾了,这样的好女婿,相当于儿子了。

“谢谢爸!”宋平接过鸡蛋。

“宋平,你那个公司,怎么样?”南世荣问宋平。

“还行,现在,我平时都不怎么去公司,让职业经理人管理!”宋平暗自忐忑的看了看南斯咏一眼,回南世荣。

“是啊!他这样挺好,可以接送一下茜茜!”南斯咏跟着说。

“嗯,现在茜茜上幼儿园了,需要人接送,斯咏又升了,你聘职业经理人管理,我看不错!”南世荣点点头,“孩子的成长,不能没有父母!你们两个发展得再好,都不要忘了陪孩子!”

“嗯,我们知道了!”宋平和南斯咏一前一后的说。

南世荣问宋平公司的时候,不止是宋平,南斯咏也不安,都害怕南世荣提出要去看看,不过还好,只是问了一下情况,可以应付过去。

宋平静静的吃着自己的早餐,他心底还是不安,他骗了岳父南世荣,这是不得已。“今天是没事了,过两天,怎么办?”宋平暗自嘀咕,是啊,南世荣要在家里半个月,唯一哪天说去公司看看,怎么办。

“你说什么?”南世荣问宋平。

“哦!我在计划,中午给您做什么?”宋平内心一惊,然后淡定的回南世荣。

“哎呦,你这,太见外了!家里人,随便弄的就行了!”南世荣摆摆手,其实心底高兴极了,认为,当初将女儿嫁给还是穷小子的宋平,果然没有错。

“您难得来,应该的!”宋平说,“我感谢您,当初我一无所有,同意斯咏和我在一起!”

“嗯,当初我看你实在,做事踏实,让人放心啊!”南世荣放下筷子,渐渐地想起以往的事情。那个时候,还在凉山一个小县城里,他的原配妻子高兰尚在,她也喜欢宋平。每次南斯咏带着宋平来家时,高兰都会精心准备饭菜,还时不时的给零花钱,她想着宋平是农村子弟,家里不容易。

如今,高兰逝去多年,宋平依旧深深怀念——那是一种类似于对母亲的怀念,其实,高兰在宋平心底,已然是母亲,只是没有血缘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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