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处的虎啸声和狗吠声渐渐淡去,慢慢没有了动静。凌雪速度慢慢地满了下来,再也忍不住,悲哀的嘤泣着
凌雪天洛……
凌雪我对不起你……
凌雪都怪我……
凌雪你不在了,以后我怎么办……
凌雪心如刀剜
她很清楚,那个傻的可爱、在关键时刻又挺身而出、她深爱的那猎手天洛,再也回不来了
她肚子里还怀着她和天洛的孩子,不得已离开这个伤心之地,沿着弯弯曲曲的江岸往上游走。天洛已经离开她了,她孤零零的无法在这里生存下去。她要回捷克斯狼群去。
狼从小在荒野摸打滚爬,辨别方向的能力远远胜过从小在猎人膝边绕行的猎狗。凌雪知道,她是顺着急流漂流下来的,只要沿着江岸再走回去,一定能回到瓦伦那山麓。
为了防止意外,她昼伏夜行,一路捉老鼠充饥,历经千辛万苦,半个多月后,终于回到了捷克斯狼群的领地——瓦伦那山麓草深林密的洛伐克山谷。
生活真是个怪圈,绕了半天,又回到原先的位置。和猎手天洛的点点滴滴,恍然是一场梦,只有鼓圆的肚皮才是这段离奇悲惨的生活留给她的无法抹去的痕迹。
回到狼群的第二天,凌雪就分娩了,产下两只狼崽
不知是由于过度悲哀伤了胎气,还是由于长途奔波累坏了身体,有一只狼崽生下来就死了。
这么什么,捷克斯狼群幼崽存活率本来就低的可怜,生二活一,已经蛮不错了
活下来的雌性小狼崽长得与众不同。别的狼耳朵都是小小的、尖尖的,而她的耳朵是大大的、圆圆的,淡棕色和乳白色相间分布的皮毛在狼群中更是扎眼
孩子长得几乎和天洛一模一样,凌雪想着,就叫她天天好了
天天一生下来,就遭到了狼群的歧视
在这丛林中,如豺、狐、獾等野生动物,耳朵都是尖尖的,在狼群中能出现大耳朵的狼是前所未有,所有狼都清楚这只狼不像狼的小崽子的父系血统绝对和狗有瓜葛,因为只有狗才会有大耳垂耳的品种
狼对猎狗的痛恨恨进了骨子里,每只狼身上都有着猎狗的抓痕留下的伤疤,也有狼因猎狗而被咬伤致残甚至丧命,他们是绝对不会接受一只带有猎狗血统的同类的,不,是不会接受这样的异类的,就算你是雌性,也要杀无赦!
天天才几个月大,可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受到同类鄙夷和厌恶的眼光,连狼王都对天天起了杀心,千方百计的要neng死这个所谓的异类,要不是凌雪时刻守在孩子身边,其他狼被凌雪的杀手气息威慑到,不敢和凌雪正面硬钢,天天早就小命呜呼了
天天苦恼不已,凌雪更是头疼
雌性你们都要赶尽杀绝,脑子被狗咬怕了吗?!
为了以防万一凌雪防不胜防保护不了天天,凌雪决定从提升孩子自身实力开始
每天凌雪跟随狼群出门打猎,她便带上了天天一同前往,共同在猎场上长途追逐善于奔跑的羚羊。小家伙才几个月大,刚开始明显体力不支,气喘吁吁落在后头,时间长了也就跑的越来越快,越来有些萎靡的胆量也慢慢大了起来,敢在猎杀的时候咬猎物一口,撕一爪子助攻了
凌雪发现,小家伙在和自己一起参加围猎时,眼睛因为嗜杀的兴奋和冲动而从晶莹的粉色变为一片血红,这是杀手的特征
不愧是杀手的后代,小家伙很有希望成为下一个杀手呢,凌雪想着,现在的天天已有半岁多,体格在同龄的幼狼中显得十分矫健,虽然体格上相差不大,但内在实力是没有一只同龄狼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
可惜天天在群体中的突出表现不但没有让同类接受,反而激起了狼王的嫉恨与杀心
戈恩,捷克斯狼群的首领,是狼群中最健壮的黑毛大公狼,同时他的嫉妒心也是变态级别的强
杀手,在狼群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戈恩的实力比凌雪逊色一些,凌雪在过去实力强劲,戈恩和上一任狼王和她对练尚且不是她的对手,更何况他已经杀死了上一任,自己取代而之了,一对一单练更是凶多吉少,平时碰到凌雪还要避让三分。要不是雌狼不能统率狼群,凌雪早就是八面威风的狼王了
换言之,杀手是另一个狼王,在狼群中是一个VIP级别的存在
想到这里,戈恩就嫉妒的牙龈直流酸水,要在平日里有别的母狼像凌雪这样离群出走后又回来后就生下了一只像天天这样的怪胎的话,那怪胎早就被他戈恩利用狼王至高无上的权力撕碎吞吃了;可惜干出这事的是高他一等的凌雪,他只得在暗中谋划着把这个小怪胎除掉,以维护整个狼群的血脉的纯净,可惜总是没有机会,凌雪看得死死的;现在,那只小怪胎又激发出了杀手的潜质,要是到了以后小怪胎长大了,必定是后患无穷
越想越气,越气越想,越想越嫉妒,越想越发狠的牙痒痒
戈恩哼!杀手算什么?凭什么比狼王还至高无上??
小肚鸡肠,跟个老娘们似的
可惜了,戈恩找到了除掉天天的机会
冬季的瓦伦那山麓,银装素裹,一片白茫茫。灌木林光秃秃的不剩一片绿叶,枯草被埋在厚厚的雪被下。偶尔能望见一点绿,也是高寒针叶林,无法做食草兽的饲料。没了绿色,就等于掐断了食草动物的食物源。很多种类的野生动物,如獐啊狍啊还有马鹿野驴等等,都成群结队迁徙到终年阳光明媚牧草丰盛的南方去过冬,一直要等到来年春暖花开,白雪化成清水,花草繁茂时节,才又从遥远的南方迁回瓦伦那山麓。
冬季的瓦伦那山麓,大中型食草兽只剩下岩羊、斑羚、嘭喉羚、野耗牛等屈指可数的几种。而几乎所有的食肉兽,如华南虎、雪豹、云豹、狼、豺、狐等,都没有迁徙的习惯。想吃的多,被吃的少,换言之,就是僧多粥少
再加上大部分狼毛色漆黑,在雪地里格外醒目,很不容易隐蔽自己,还没等狼发现猎物,猎物倒先看见了狼,逃之夭夭了
捷克斯狼群已经整整两天没猎到食物了,一只只都饿得眼睛发绿
凌雪毛色雪白,很容易隐蔽自己,可一连几次凌雪独自带着天天出猎,也是一无所获
这天,暴风雪越来越肆虐。狼群又一次一无所获,疲惫的在小树林中歇息。树林里,蹦啪、蹦啪,不时传来树枝折断、雪块崩塌的声响
狼群惊恐万状,不得不撤出树林,来到一座山崖下,有山遮挡,风弱一些,雪也小一些,所有狼聚在一起,报团取暖,祈求能平安度过这场肆虐的暴风雪
当其他狼在山崖下抱团取暖时,凌雪带着天天在距离狼群约五六米的地方也互相依偎取着暖。气温下降的厉害,天天冷得瑟瑟发抖,凌雪将天天冰凉的脑袋抱在自己温热的怀里,给小家伙些许温暖。
一只年轻公狼,突然张开嘴啃咬山壁上的石头,咔嚓咔嚓,咬下一些石屑来,就像吃炒豆一样在嘴里嚼
就像人饿急了会吃观音土一样,狼饿急了也会啃咬风化的石头,填补空空的肚子
就在公狼啃咬石头时,一只老母狼悄悄来到他身后,突然张嘴去咬公狼的尾巴
年轻公狼的尾巴刚刚在狩猎时受伤了,渗出星星点点的血珠。在饿急的狼眼里,或许这就是一道可口的点心
公狼还算机灵,老母狼刚做出噬咬的动作,他就嗖的将尾巴收到自己肚皮底下去了
两只狼互相龇牙咧嘴地嗥叫着、争吵着,恨不得你吃了我、我吃了你
饥寒交迫,饿到了极点,也冷到了极点,每一只狼都快逼疯了。真要变成疯狼了,管你父母妻儿,管你手足同胞,皆为充饥之食物
在特殊情境下,狼确实有同类相残的陋习
在一旁观望的凌雪,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
戈恩站了起来,抖抖身上的积雪,耷拉着的尾巴刹那间平举起来,这是狼发起攻击的讯号
顺着戈恩的动作,所有的狼那贪婪饥饿的眼光,齐刷刷投射在天天身上
在他们眼里,这只长着大大耳朵的小崽子根本不是狼,而是一只可以给他们充饥的伢狗
好几只狼的嘴角滴滴答答流出口水
对戈恩来说,他是首领,享有一切特权,也承担着努力让狼群生存下去的责任。如此猛烈的暴风雪,狼群已走投无路,随时都有可能变成荒野上的一具具饿殍,狼们都恨不得把对方吃了来充饥呢。面临如此严峻的局面,眼前这只大耳朵的异类,理应牺牲拯救这个狼群。既除掉了异类,又能保证狼群在暴风雪中存活下去
梦里寻它千百度,噶然回首,救命的猎物就在离自己三公尺处
凌雪可不会听任狼群猎杀自己的孩子
凌雪我警告你们,别想着我会把孩子让出来!
因为激动,凌雪的眼睛转为骇人的血红色
凌雪再敢靠进一步,就别怪我不留情面!
戈恩嗷欧!一只狼生下一条狗,本来就很荒唐,该了结了。狼杀狗,天经地义。狗命重要还是狼命重要?你是狼,这个问题不用我来教你回答吧。牺牲一只狗,拯救一群狼,实在太划算了。必须杀掉这条狗,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凌雪你卑鄙,我是不会让你们伤害天天的!她还只是个孩子,况且你们连雌性都不放过吗!
戈恩的丑恶嘴脸上满是残忍和不屑
戈恩你同意我要这样做,你不同意我也要这样做。你是杀手,我们尊重你。为照顾你的情绪,我保证,以最快的速度咬断这条狗的气管,最大限度的减轻她死亡的痛苦。我够仁慈的吧?
戈恩现在,我以首领的名义命令你,让开!闭眼!塞耳!给我一分钟时间,一分钟以后,当你重新睁开眼,重新竖起耳朵,一切便过去了,小狗崽已经变成狗肉了!
凌雪你做梦!
凌雪还想抗争,但这个时候,年轻公狼和老母狼已闷声不响的从左右两侧包抄过来,目的很明确,就是要绕到她身后去扑咬天天。看看其他狼,狼眼阴森森的,透露出杀机
凌雪明白了,所有狼都视天天为异己分子,无论如何都不会放过她的,即使她是杀手,也不能与整个狼群匹敌。天天是她和天洛的孩子,是她此生唯一也是最后的杰作,只要她凌雪还活着,就不会允许别的狼来伤害天天。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让小家伙赶紧逃跑!
于是,凌雪跳起来,倏地一个转身,狼嘴伸到天天耳畔,竭尽全力大叫一声:
凌雪嗷欧——快跑!
看到群狼阴森森的眼睛瞪着自己,天天本能的意识到危险,第一个反应就是躲到凌雪背后去,在她心目中,凌雪就是安全的港湾,就是能阻挡一切危险的盾牌。
她没料到母亲会在她耳畔大叫一声,嗥叫声太响了,震的她耳膜嗡嗡的响。她惊跳起来,凭着一种本能,她感觉凌雪冲着她大喊大叫,是告诉她危险迫在眉睫,要她立刻拔腿逃命
天筌妈妈......
她想转身奔逃,却又不愿意自己独自逃跑,她毕竟还小,她希望妈妈能带着她一起逃跑。她还未成年,面对危险,总希望和妈妈在一起。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了。
所以,当凌雪在她耳畔大叫一声,她转身欲逃时,犹豫了一下,欲逃未逃,踟蹰不前
不能再耽搁了,凌雪想着,伸出狼爪,咬咬牙,狠狠心,在天天背上抓了一把。同时,凌雪龇牙咧嘴,露出杀手的恐怖嘴脸,喉咙深处发出一声声刻毒的嘶吼:
凌雪我是狼,一只杀狗不眨眼的狼。你的周围,都是吃狗不吐骨头的狼,你还在犹豫什么?你还愣在这里干嘛?你想变成一堆任狼宰割的狗肉吗?快跑,能跑多块跑多快,能跑多远跑多远,跑到天涯海角,跑到狼群永远找不到你的地方!!!
天天背上霎时间鼓起几条蚯蚓似的血痕,火燎火燎的疼,她跳了起来,扭过头去,箭一样蹿了出去,在风雪弥漫的荒野上飞奔而去
戈恩狂嗥一声,拔腿追击。到口的猎物,岂能逃走?
凌雪早有准备,四肢蹬地飚飞起来,咚的一声,狼头撞在狼头上,彼此都撞得眼冒金星脑袋嗡嗡响。其他狼也都想追捕逃亡的天天,凌雪左冲右突,前扑后跳,阻挡狼群去追捕小家伙。
特殊的地形帮了凌雪大忙。狼群实在山峰下一个隐蔽的石洞里躲避暴风雪,这个石洞形状就像一只葫芦,出口狭窄,仅有一米多宽,可以说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狼当道,十狼难行。
混乱中,天天已经逃出山谷,很快的消失在一品铺满白雪的灌木林里,消失在这风雪弥漫的山野
整个狼群勃然大怒,将怒火全部对准了凌雪,无一例外的扑向凌雪。既然小崽子跑了,就把大的给撕碎分吃了!
抱着必死的决心,凌雪面无惧色的和群狼扭打在一起。
山洞里,狼嗥声一片,洞里狼毛飞旋
凌雪先后咬翻了两头大公狼和三只母狼,还把戈恩的一条前腿咬折了。她要尽自己最大努力摧毁整个狼群,即使是死
很快,凌雪便体力不支,慢慢处于劣势,戈恩狂嗥一声,一头顶翻了凌雪,恨不得把凌雪碎尸万段,以报断腿之仇
可怜的凌雪,还没能爬起来,众狼就一拥而上,凶猛的撕咬着。好几只狼咬下凌雪身上的肉,竟嚼吧嚼吧咽了下去;还有的狼,竟用舌头舔食凌雪伤口流出的血
凌雪慢慢停止了挣扎,望着洞口小家伙逃亡的方向,慢慢咽了气......
狼们争相撕食着凌雪和被凌雪咬死的五匹狼的尸体,没有谁再有心思冲进茫茫暴风雪中逃逸的天天了
对这些狼来说,损失五只狼才杀死凌雪,狼王也因此断了一条腿,对狼群的未来无疑是一种毁灭性的打击。一只残疾狼是无法统率狼群的,一些野心勃勃的大公狼会因此挑起王位争夺的混乱,整个狼群将受到到极大的损失
但在现在,对饥寒交迫的狼来说,能吃到东西,抵御刺骨的寒冷,在这场肆虐的暴风雪中存活下来,才是最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