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志愿的时候,悯卓啃下一本大部头,仔细按照分数来填报。她超常发挥考进了前一百名,这意味着她可以挑到一流的名校,良好的专业。
不过她在犹豫。她没有一个确切的喜好,很多时候做事情都是三分钟热度,翻看着志愿总名单,总觉得这个适合她,但是那个也不错。
她坐在书桌前,一旁堆着满满的教辅书。要是渽民在就好了,他永远知道她最需要的是什么能够给她提出最合理,最适合她的建议。
她少了她勇气的来源。
回忆起十七岁的陈悯卓,原来都已经过去一年了啊。悯卓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的是傻透了。单纯、坦率、神经大条。喜欢一个人,就要掏心掏肺地对他好,应答一个许诺,就要用掉一辈子去兑换。
时间在那时候被看作是一架风筝,将过去、现在、将来用一束韧而细的丝线串联起来。因为尽头总在很远的远方,所以也算很长的永恒。
然而生锈的钥匙算永恒,粗心买错的胶水是永恒,大喇喇敞着口的铅色布袋是永恒,夏夜里相约的陪伴也是永恒。可是钥匙可以再去配、胶水可以再去买、布袋也可以再缝。
她却弄丢了那个人。把失去他这件事情变成了永恒。
所以她突然讨厌起这个过于长的期限。
她抬眼去看,笔筒上缀着小海螺,安静铺出一片海。没有拧紧的胶水被空气烘干,脆胶封好了瓶子的圆口。布袋浮上了一层灰尘,等待着一口风将其洒扫干净——它们垂首孤立在那儿,无声原谅了她的失约。
笔尖一顿,在原木色的纸张上晕出一颗黑点,转而被圆圆的泪珠染开。十八岁的陈悯卓、正处于人生中最漫长最美好的夏天里的陈悯卓、失去了守护神的陈悯卓,又变成了小时候的样子,伏案哭得不能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