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亨自述:
我叫金泰亨,按大众说法应该算是个标准的富二代。
我对音乐很有天分,尤其是小提琴,当然我也热爱过它。只是因为缺少家庭关心,我患上了双向情感障碍,通俗点说也就是躁郁症。
音乐就成了我唯一抒发情感的媒介,也随时提醒着我,除了它没有人能懂我的情绪。在这一点上,我厌恶过它。
其实我的病,最初并不严重,只是不怎么爱与人沟通。但是得病后没多久,她就出现了。
那个伪装成知心姐姐的恶魔——我的保姆,癸沫。
她的工作主要是帮还是孩子的我做饭,收拾家务。
当然,如果一开始能看出她的真面目,我想我会在出生的时候,就成为一个爱干净会做饭做家务的怪物。
或者,直接选择去别人家,而不是成为这个家的乖宝宝。
金泰亨“姐姐你的手上为什么全是……血啊?”

【癸沫】
“原来你认识它们啊?那你觉得它们这样美吗?”
那段和她的对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让我非常厌恶后花园那个地方。

直到,莫闹出现在那。
她总是喜欢站在那,冲二楼的我挥手。
她是一张白纸,总是那么单纯。
金泰亨(单纯得想让人撕碎。)
她笑得阳光,而我就像一朵向日葵,总想看着她。
金泰亨(如果她被禁锢起来,那是不是就能做只属于我的“阳光”了?)
我发现了自己的坏想法,我不想拿她冒险,我开始更明确地拒绝她。
我知道,早晚有一天她会走出我的视线。最后的最后,结婚生子,去和别的男人生活在一起。
可我只能如此,在我的喜欢变成爱之前,我只能这样。
我不配拥有爱,我的病只会把爱变成负担。
其实起冲突的那天,我真得不是故意的。
那天我犯病了,似乎是最重的一次:
我想用盘子碎片自杀,她救了我。
当然,这些都是医生后来告诉我的,因为我根本不记得自己犯病时候的样子。

我却对帮我包扎的她摔了盘子,到现在我还记得她白皙脖子上,我留下的血红色的手印。
那时候我已经有些清醒了,我蹲坐在房间的角落,看着默默地收拾残局的女孩,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
金泰亨(我真的对她动手了……)
明明是舍不得的。
莫闹“今天是最后一次,金泰亨。”
金泰亨“别……”
我一直都记得,她最后的那句话和离开时丝毫没有眷恋得背影。

我哑着嗓子,那个“走”字始终没有说出来。
有时候我在想,这个病是不是已经开始侵蚀我的整个大脑。
我不仅控制不了情绪,似乎也变傻了。
我记不清她有没有故意不来找我,晾着我。
我只知道她再来的时候,我是开心的。
她说我那时候太气人了,居然伤害自己的身体。她真的很想“教训教训”我,但她没舍得。
她说,她没舍得。
原来对我,她一样是不舍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