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18日,星期一。今天是暨哲的生日。
本来暨哲的生日,应该是我给他送礼物的,结果倒像是他给我送了礼物--新房子。
我变得越来越怕喧闹,夜晚的市中心依旧车水马龙,会使我整晚整晚地睡不着觉。
所以在顾暨哲26岁生日那天,我们搬进了新家--近郊区,不仅出行方便,晚上也没有车辆行驶在马路上的嘈杂声音。
但似乎并不是喧闹的错,我就是失眠而已。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凌晨2点,当暨哲熟睡的时候,一个人起来煮咖啡。
ESPRESSO很苦,虽然我没有受虐倾向,但我就是只爱喝这一种,还不加奶精不加糖。
厨房离主卧室很远。我可以拿出咖啡机,把咖啡豆一粒粒碾碎,也不必担心是否动作过大而吵醒暨哲。
然后煮很久。
直到散发出粘稠得拉扯神经的苦香味。
我不喜欢用咖啡杯来乘咖啡--因为那太大了,几乎一杯就能喝完--而是喜欢用装红酒的高脚杯。
据说,透明的容器可以潜意识地增加饮品的浓度。
当然,这个透明的高脚杯好像是暨哲的助理陈凯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虽然我和暨哲从来不喜欢喝红酒。
事实上,暨哲连啤酒也不碰。我知道每次应酬的时候都是陈凯为他挡的酒。
透明如水晶的高脚杯,那么纤细,里面似乎还镶嵌着几颗钻石样的雕刻物。
当然,一个被子而已,我是不懂得欣赏的。
四房两厅,第18层。阳台三面的镂空玻璃围栏不过只有1米高。
我会经常在深夜端着装满咖啡的高脚杯,有时甚至抱着一整瓶,像白开水那样,有一搭没一搭地喝。
刚开始会觉得苦到拉扯神经,可是渐渐的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一切只要习惯便好。
然后独自吹风发呆到5点左右,当天空微微亮出一丝银线时,才会跟想起来什么似的,收拾好阳台,搓着冻得发僵的脸,躺回暨哲身边。
在第一缕阳光穿过金黄色的窗帘缝隙落在他熟睡的脸颊的时候,若有所思地看一眼,却根本不知道何去何从。
然后装作睡得迷糊,蹭过去抱着他。
这几年的同居,我知道叫醒他的办法只有两个。
要么是他的闹钟,要么是戳他酒窝。
否则,就算是比他闹钟更响的雷声也叫不醒他。
每天起床为他准备早餐,给他放热水,挤牙膏,准备衣服,叫他起床,似乎已经成为规律。
我的专业是工程规划,辅修设计。刚大学毕业那会儿去工地实习没两个月,被松垮下来的高脚架砸断腿,在医院里住了近半个月,在亲戚家夹着夹板修养了1年多,没出去工作。
在这期间,暨哲每周末都会跨大半个城市过来,载我去医院做康复。
后来好了,不会给暨哲添麻烦了,我就有意无意地提出想跟他同居。
虽然一开始暨哲也表示过要接我去他租的房子住,也方便照顾我但他那时正处于事业上升期,为了不给他添更多麻烦,我忍痛拒绝了。
于是开始了跟顾暨哲的同居。
我试着找工作,但是暨哲并不让我出去。
我养你就够了。
可是我也是个男人,再说,闲着很无聊啊。
我说了,不许。
然后就是没理由地冷战。
每次都以我妥协告终。只要我说要找工作或者表达了要找工作的意思,他就会跟我冷战,不言也不语。
他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制止我,只是让我留在家里。
然后我便成了全职夫夫。
放下尊严,全身心地投入到顾暨哲。
只因为我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