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绍兴十六年,我二十岁。(1146)
转眼间,我跟张大已经分别了好几年。
为了生计,我重新回到了原先的勾栏。
作为艺伎,我并不需要考虑什么“卖色”,只需要弹好我的琵琶即可。
可笑的是,宋已经成了金人的宋。
以皇帝为首的主和派,向金国投了降书。
自此,宋成了金的属国。
连我一介弱女子都知道,血战到底,死不投降。
那些上位者又岂能想不到呢。
归根到底不过是不想打罢了。
朝代更迭是必然的,可我翻遍史书,都不曾见比宋还屈辱的朝代。
秦尚有,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死不休战。
汉亦有凡日月所照,江河所至,皆为汉土。
隋有,四方胡虏,敢有敢犯者,必亡其国、灭其种、绝其苗裔!
可是宋呢?从“澶渊之盟”开始就割地赔款,到了靖康二年,更是把汴京都拱手送给了金人。
说来可笑,在我十二岁那一年,曾经救了两位金人少年。
一个名为“亮”,一个名为“雍”。
他们二人教会我了一些简单的金文,并给了我一个玉扳指,说是等我以后有难处了,可以去金国投奔他们。
我并不想跟金人有什么牵扯,所以这件事早已被我抛之脑后。
...
时隔多年,我又有了张大的消息。
他遣人给我送了一封信,并且还送来了二两银子,让我找个好人家,嫁了。
我深知这是一封绝笔信,寒风中,我抱着写封信哭了一整夜。
天刚刚熹微时,我看向远方,心底好像有了主意。
在那之后,我多方打听,才同张大的好友刘喜那里知晓他们的计划。
我一直都知道张大想要为岳将军报仇,故而我下意识的认为他们想要刺杀秦桧。
秦桧一介文人,且有肺痨,根本不难刺杀。
只是丞相府有重兵保护,张大他们根本接近进不了秦桧。
幸好,金人的传译这时要去丞相府传送金兀术的密信,自然要有舞姬在身边儿伺候着金人。
我略施小计,顶替了原本的舞姬,跟另外两名舞姬一同去了丞相府。
世上多为贪财好色之徒,金人也不例外。
那位脑满肠肥的传译竟然想轻薄我,我刚想拿出头上的发钗刺向他时,抬头却发现这个金人已经死了。
杀金人的这个人,我认识。
是张大的朋友,听说他叫丁三旺。
金人死了,丞相惧怕金人势力,连忙让人搜查。
我跟另外两位舞姬自然也被监管了起来。
就在那一次,我见到了张大。
我很想与他相认,却...却只能装作不认识。
听着他质问我的话,我闭着眼睛,艰难的说出了“打更...”
没想到他依旧跟往日一样,临走时还问我“金人办那事...”
当时,如果我手中有刀,真想刀了他。
我瑶琴,虽然不是什么良善之人,却也知道什么叫要脸。
不过,我不能刀张大。
他答应说给我的樱桃,还没给我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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