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暃手里握着缰绳,眼角微抽,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最后却也只能就着嘴乖乖闭上,捏着鼻子递上十八枚银第纳尔。
看着村长那张笑脸,笑得皱成菊花的老脸,林暃心中一股无名火,强忍一拳揍上去的冲动,转身牵着马快步离开。
——绝不是因为村长身后的几个青壮才就此罢休,只是单纯的尊老爱幼罢了。
重新踏上旅途,接下来是要去冯·哈巴洛男爵的封地了,继续往前走个百来里,横穿半个平原,途经煤膏村就能补给一下,再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行个二十里,就能到这一片地繁华的城池——冯·洛矶斯城。
这冯·洛衫斯城以纯度极高的矿物及成熟的锻造技术为资本,以低廉的运输耗资和较低的税率与周边城市驻扎的商会建立了牢不可破的贸易网,是那些常年征战四方的领主肆意挥霍钱财补充军备的消金窟。
并不是说没人对这座城动过歪心思,但无一都被其他领主围攻剿灭——大家都没有碰,你凭啥先尝?
说是一块长满了刺毛的肥肉也不为过,一直与周边领主保持着微妙且平衡的合作关系。
而这,便是此行的目的地,说起来你可能不信,这具身体的原主年仅十五,前不久刚获得骑士封号,成为了一名没有封地的爵士。
在受封的那一晚,身体的原主辗转难眠,索性趴在窗边吹着夜风,风带来了消息,几位女佣正坐在花园内讨论着些有的没的,而原主好死不死正好听到一句“冯·洛衫斯城将在二周后举办一次竞技大会,除监牢内百余死囚,共受二百勇士挂名。”
听的原主心潮澎湃,溜到巡逻室内就将一位幸运守卫的装备,钱袋洗劫一空。
堂堂大公之子,就这样踏上了前往冯·洛衫斯城的旅途并在途中左脚绊右脚后脑着地昏过去换了个人——回忆到这,林暃彻底是无语了,这不妥妥一热血笨蛋,明明会骑马,为什么溜溜球时不骑一匹呢?
答案是令人啼笑是非的:偷取守卫装备后,由于太过紧张,开闸放水时给忘了。
走着神,思绪纷飞,遨游天外,游离于无垠星海。
林暃走神了。
马背一颠一颠的,将林暃拉回现实,天边泛了鱼肚白,眼看再过一两个时辰就要黑下来了,而前方遥遥望去无一处光亮,于是打算随意找个山洞歇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