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的阳光照得大地一片毒辣,南副街上人流稀少。一家不起眼的杂货店坐落在这儿。
“煜哥,我来拿木雕。”金舒江推开店门。
“嗯,就在桌上,你自己拿吧。”吴松煜看了他一眼,低头继续刻木雕。
金舒江看吴松煜这么专注,就不再打扰他。
于是他走过去,拿起木雕。
是一只桃木的兔子,有手掌心那么大,看着非常精致,尤其是眼睛,仿佛点上颜色就能活,生动可爱。
“煜哥你太神了! 雕的这么好,我表白不成功都对不起你啊。”金舒江说。
“别,你这样我压力很大。”吴松煜淡淡地说。
金舒江嘿嘿一笑,“那就祝我表白成功了啊!”他边说边向门外跑,结果“砰”地撞上了一个人。
“对不起啊我没看到!”他连忙道歉。说着他抬头看眼前这个人。
这个人居然整整高他大半个头,金舒江匆匆看了一眼,便跑出门外。
吴松煜打量了一下他,“来定木雕?”
傅斯桁站在哪里,也不回答,直到吴松煜又喊了一声“喂”他才回过神来。
他刚才竟然看吴松煜看入迷了。要怪就怪吴松煜生的太好看:长宽刚好的眼型,睫毛很长,又嵌了一对浅色的眼瞳,仔细一看,他的发色其实也不黑,在太阳的照射下还泛着金棕色的光,皮肤白里透红。他留着略长的头发,其实也不是很长,但估计能够扎起来了。个子挺高,但跟他还差点。
傅斯桁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男孩子。简直可以用漂亮来形容。
“这里不是杂货店吗?”他敲了敲门板,“我不买东西,就随便看看。”
吴松煜“嗯”了一声,就继续自己手上的工作了。
傅斯桁观摩了一下整个店,很简约,整个屋子的色调大概就棕色和白色,棕色颇多,白色起点缀作用。店里摆了很多盆栽,最多的就是向日葵,还有零零散散的雏菊和万寿菊。
傅斯桁转了一会儿,慢慢走向吴松煜,“你好。”吴松煜听到声音抬起头望着他:“怎么了?”
“那个,我看你们店门口的牌子上写着招聘店员,包吃包住。”傅斯桁有点不好意思,“我想试一下。”
吴松煜愣了半晌,他面前这个人从头到尾都是名牌,光是那条不起眼的项链就要大几千,这么一个活脱脱的富二代,现在居然想兼职。
富家子弟体验生活吗?
傅斯桁看他不回答,刚想说打扰了,却听见一个清冷的声音说:“你可以先试几天,”吴松煜思考了一下,又补充:“你应该也是学生吧?可以随时辞职。”
傅斯桁听到高兴极了,连忙笑着道谢,表示自己会尽量把暑假工做完。
吴松煜点点头,眼神在傅斯桁那张笑脸上停留了几秒。他很少去仔细观察一个人:傅斯桁看上去接近一米九,眼睛很深邃,瞳色很深,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细边的灰黑色眼镜,但他皮肤白,倒也不显得突兀,乌黑的短发更显少年气。
事实上他只记得住很熟的人的长相,平时来几次的客人他主要凭发型和身形辨别。但傅斯桁突然让他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脸盲。吴松煜觉得光看这一会儿,就能永远记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