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中的时候也算校草一个吧,按照女生的说法,禁欲,钓系,品学兼优,狐狸眼大帅哥。在她们的眼里,我就连捡个笔都能帅的她们大喊妈妈。每天我走到哪里,哪里就有一大群人,还有的大喊:“丁程鑫!我爱你!”“丁程鑫!妈妈爱你!”
可她们不知道他们眼中的校草,喜欢男生,喜欢的是另一个校草。尽管我与那个校草见面不多,我还是无可救药的爱他,然而我不敢表达出来,怕他知道之后会用异样的眼光看我。也许他会想:“怎么?人人皆知的品学兼优大帅哥,竟然是这样的人,竟然喜欢男的,尽管法律允许。”
就这样,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被别人表白,看着那个向他表白的男生,在宿舍楼下摆了99朵玫瑰花,看他毫不含糊的用“以学业为重”拒绝了他,那一瞬间我竟感到放心。
——
“耶?睡着了?”丁程鑫这才发现。
其实马嘉祺并没有睡着,只是回想起了自己的高中往事,有点熟悉怎么回事?
“睡着了也好”但故事还是要继续讲完的。
——
我开始想,如果我向他表白,大概他也会用这个拒绝我吧,毕竟这是个万能说辞。
于是我决定放弃,安心学习,把这种感情深深的藏在内心深处,继续做那个大家口中几乎完美的校草。
我曾因为懦弱亲手埋葬过自己的感情。
本以为这段感情被我亲手埋葬,然而在高考前不久,他给了我一封情书。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是我太懦弱,他一直喜欢我。
懦弱的原来是我,原来,最傻的也是我。
不懂得去珍惜一份恋情,不懂得去勇敢的尝试,不懂得青春到底该是什么样的,也不懂得“不试一试,怎么知道结果”这句话。
我还记得信上写的内容:“快高考了,如果再不说就来不及了,无论同不同意,也算是为自己勇敢一次”
署名,马嘉祺。
我很想立即同意,可是我又怕影响他,于是回了一封信。
我不敢直当的说我喜欢他,哪怕都已经收到他的信了,我还是那么懦弱。
于是我在信上写了一些无关紧要的话,在最后我写:“每当见你,我的苯基乙胺都会不受控制,可无奈的是,如今高三,待你我结束学业,我便会应你”
如今看来,这封信倒是有些书生气。
感觉像是没有什么文化,硬要拗出文化一样。
像是在装样子。
他会不会信呢?
我在信里用了“苯基乙胺”,他会理解我的意思吗?
毕业后我们没再联系,我以为我们真的错过了。
直到那天我去看鱼,在水上的对面看见了你,那双眼睛,这辈子我都不会认错的,就是你。
所以我直接向你表白了,这也是为自己勇敢一次,毕竟我曾错过你。
——
黑暗里马嘉祺翻了个身,不动声色的抱住丁程鑫。
阿程,我们从来都没有错过,只是等的时间长了一点。
我也不是没有理解你的那封信,只是过于惊喜。
阿程,你那双眼睛我这辈子也不会忘的。
——
无论你变成什么样子,
你的眼睛,
透露出来的,
都是我所熟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