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明这次是趁着王家的大小姐成婚,众人都喝醉了,才有机会偷偷的跑过来。他想带着王若烟离开。
“若烟,二哥带你离开这个恶心的地方,我们换个地方,隐姓埋名的过日子,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你就只当是做了个噩梦,等我们离开之后,一切便都过去了。”
这两年他真的消瘦了很多,脸颊深深凹陷,手臂上的肉也没有,仿佛只是一具皮肤包着骨头的骷髅架子。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可王正明一想到小妹受了这么多的委屈和屈辱,还是忍不住泪如雨下。
他不是没想过要报仇,可他如今连菜刀都拿不起来,又如何为了他们自己报仇呢。
知府和他的儿子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不仅对王若烟心怀不轨,见王正明一直不肯和他们同流合污,对王正明更是时常拳打脚踢,各种折磨。
王若烟却不打算离开,有些事情还是需要做个了断的。
她托王正明拿了很多阵法或者献祭的书给她,还叫王正明想办法给她弄了很多的朱砂。同时她对那些人的态度也有了些软化,偶尔还会冲他们笑笑。
渐渐的,饭里和水里的迷药越来越少,王若烟身上有了力气,也愿意时不时的出去散散心了。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想着只要她好好伺候知府一家人,保住王家的富贵就行了。
二姐出嫁的那日,知府的儿子又来了。王若烟用自己藏起来的,磨的无比尖锐的簪子,插进了他的脖颈。
在王正清的咒骂,王老爷和王夫人的惊呼和哀叹着“家门不幸”的声音里。王若烟穿上一早叫人为她准备的一袭红衣,爬上囚禁了她两年多的二楼屋顶。她哼着歌,在屋脊↑翩然起舞。
看着曾经的家人,笑着说出自己对他们的诅咒,然后轻巧的跳下去,决绝的赴死。
王正清骂她,不准人给她的收尸。这也是王若烟最想要的。
曝尸三日,心中恨意滔天。
此处经过她的布置,已经变成了一块儿很好的养魂之处,养的自然是她这个即将从地府里爬回来复仇的恶鬼。
王正明沉默的看着这一切,被气急了的王正清一脚踹在胸口,断了好几条肋骨。但从那之后乖乖的听着大哥王正清的话,不管对方叫他做什么他都照做。
而知府就那一个宝贝儿子,自儿子死了之后,就一直想给儿子报仇。但还不等他对王家有什么动作,便被发现死在了自己的府邸。
他坐在书房的椅子上,表情惊恐的瞪大了一双眼睛。胸膛似乎被什么大型野兽更贴切的说,像是被尖锐锋利的五根指甲活生生的剖开了皮肉,肚子里的心肝都被取走喂了狗。
据说外头的小厮只听到了他的一声惨叫,等他们进去查看的时候,就发现人已经死了。
书桌上摆放的宣纸上,用鲜血写着“报应”二字。
但经过仵作和其他人的再三探查后,都说知府是自尽的。
短短几日,街上开始到处传,知府是做了太多的亏心事,所以才会不得好死。
定是有曾经被他害死的人,来找他寻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