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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你的发鬓插上格桑花

在你的发鬓插上格桑花

在你的发鬓插上格桑花

◎秋塔黎

🌟BGM:圣诞快乐,劳伦斯先生

2025年8月17日,18岁的我有幸待在北京。

出发前,朋友热情推荐几个不容错过的旅游胜地。

或许是独自在陌生城市显得格格不入,或许是我生性腼腆、怕麻烦他人,又或许是我仍对少时的偶像抱有幻想。

总之,我穿过一道道胡同,家家户户门前都贴上门神,挑上两个灯笼,倒有老北京那味儿,仿佛真是一个世纪前的北平。

可我越走越疑惑,我路过的树怎么一棵比一棵矮?莫非都营养不良?

直到一个地摊挡住我的道——那是一个戴墨镜的满脸堆笑的年青人,黑皮衣黑皮裤黑皮靴,上下一身黑。

我感觉有些熟悉,即使没见过,也像是从哪听说过。

不容我想清楚,他强拉我坐下:“瞎子看姑娘面熟,给姑娘免费算一卦。”

“谢谢先生,不用了。”我向来忌讳鬼神之事,此番吓得慌手慌脚,连忙站起。

他单手搭我肩,轻轻一压就把我按回去,我疼得冷汗直流,也不敢再跑。

他仿佛看懂我的心思,笑容更大更真诚,乍一看竟有几分可信。

“姑娘不要瞧不上瞎子,算命虽是诸多副业中的一个,但也差强人意。”

我有些好奇:“你有多少副业?”

他故作叹惜:“多得去嘞,按摩、医生、拉小提琴……”

“随便选样都是谋路,为何你还要摆地摊算命呢?”

他夸张拍掌,说相声似的:“还得是姑娘!一句话问出关键!”

他又神经质朝我招手,我靠近些,混着烟草味的热气环绕脖颈,他贴着我的耳朵说:“其实,算命是假的。”

我暗暗吃惊,连带心跳也漏一拍。

彤日映照我的耳尖,愈显红得滴血,眼看快向脖颈漫延,他却迅速坐直:“这样吧,瞎子跟姑娘打个赌。”

“赌什么?”

“瞎子讲个故事,若姑娘认为讲得好,就留下一件物什;若姑娘不满意,大可一走了之。”

我不由觉得好笑,世上怎会有这样傻的人,索性同意他,且听他能讲出什么花样。

清末有个姓齐的蒙古王爷,到他这一代已经没落。

“这不符合史实,哪有汉人是蒙古王爷!”

“你这姑娘呀,”他也不恼我打断他的话,依旧笑嘻嘻,“听瞎子讲完就明白。”

那个齐姓小王爷说来命苦,刚出生就没了额吉,七岁时,阿布也战死沙场。

族亲眼馋他这块“肥肉”,倘若不是他的欧沃及时出面,他就真冻死或被狼群吃掉。

欧沃指导小王爷骑马射箭,教他洋人最可恶。小王爷认同,因为他的阿布就死在洋人手上。

爷孙俩快活度过五年后,欧沃也病逝了。

族亲又来,小王爷提出:将他送往京城,他只要些钱财,余下归族亲。

小王爷想去看看值得阿布用性命保护的皇帝是什么样子,但终究令他失望,当今皇帝尚在襁褓之中。

后来啊,武昌起义、皇帝退位、袁世凯称帝、护国战争……等到一切“尘埃落定”的1919年春,从新式学堂毕业的小王爷改名,西渡德国留学。

德国是战败国,又值经济萧条,曾是千金之躯的小王爷每日只能强啃些黑面包垫肚,蔬菜肉类不敢奢望。

幸好他在异国他乡结识一位同校挚友,叫维瓦的中犹女孩——初见时女孩笑容明媚,大大方方地朝他伸手,“人如其名”,就是他的第一印象。

维瓦注重朋友,即使自己吃不饱,也常多做些菜送他。听闻他吃不惯西餐,随即找厨子请教学做中餐。

半个学期后,他嫌他原租的公寓价高,冬日没有地暖,维瓦了解后羞涩低头,询他与自己合租。他同意时,那姑娘恨不得立刻带他去。

他们听说做兼职可以攒钱,那时柴米油盐一分一毫都须精打细算,往往劳累一天,酬金不够早餐钱也是常态。

那个时代里,他们借着月光,悄悄数硬币时,惊喜程度不亚于居里夫妇发现有美丽颜色的镭。

圣诞来临,天地白茫茫,街上也多几分烟火味。

他有心做道菜感谢维瓦,思来想去唯会青椒炒肉丝,考虑不妥再煮大米饭。

烛光下维瓦的脸愈显可爱,他内心忐忑不安,试探一问:“肉是不是太少?”

“怎会,”维瓦笑容甜美,璀璨的眼眸坚定地望向他,“以后我们一定能买很多肉。”

他笑了笑,举起盛水的酒杯:“Prost!”

“Prost!”维瓦把酒杯使劲一撞。

夜间娱乐依然是他拉小提琴,听众也从来只有维瓦。维瓦曾想请几个朋友作客,他似乎很厌恶:“我又不是猴子,为何要别人来看?”

曲终,维瓦突然问起:“你能告诉我,你进修解剖和音乐的原因吗?”

“前者为救死扶伤,后者只是兴趣。”

维瓦满怀期待,抬眼望他:“学成后你会回去吗?”

“当然。”

“那……就祝你心愿达成!”

往后六年的圣诞节,生活仍苦,但总少不了青椒肉丝炒饭。

他编了首青椒小调,唱完又觉得不好意思,维瓦却喜欢,赞美它诙谐有趣。

第七年,他拿下硕士双学位,把给维瓦的信藏进花瓶里,又由维瓦目送他渡轮回国。

“故事结束,姑娘满意吗?”

“什么呀,一听就知道没讲完,你还想讹我!”

“冤枉啊,”他无奈摇头,“不是瞎子我耍心眼,瞎子平日里最见不得小姑娘掉金豆子。”

“是悲剧?”我好奇多问一句。

他似是自嘲一笑:“中犹混血,不难猜想结局。”

太阳渐趋近地平线,我从背包拿出一盒青椒肉丝自热米饭,递给他时我仿佛看见他墨镜后慌张的神色。

他却贱兮兮凑过来:“这个有十年保质期吗?”

此时我真想把他头撬开,研究里面倒底装的什么芝麻浆糊。

“行啦,快起来回家,”我刚站直,他又添一句,“还是瞎子带着姑娘走吧,这月黑风高夜,难保没有什么绊脚石。”

回去路上我也愈发疑惑,来时我走两三小时的路,怎么和他竟半小时不到。

眼瞧胡同外车水马龙,我刚抬脚,他就急忙拦我:“诶诶,姑娘暂等瞎子一下。”

他小心翼翼从皮衣夹层中掏出封信,强塞进我手里,并一脸郑重告诉我:“这就是那封留给维瓦的信,算是我的回礼。”

他又嬉笑着将我头挠成鸡窝,最后把我推出胡同。

我边走边拆信封,信纸上只有一句话——

“我想在你的发鬓插上格桑花。”

我注意到信封内还有一朵格桑花,尽管它已枯萎不成样,我仍一时鬼迷心窍想把它戴在头上。

可一阵热潮来袭,那朵格桑花也跟着风跑了。

后记

我大学开学时,室友带来一整箱书籍。

我调侃她,是什么书值得她累个半死也要带?

她说,《盗墓笔记》你要看不?

我恍惚想起多年前,我也为里面的人哭得撕心裂肺……但如今只依稀记得有个“铁三角”,别的,就说不出来。

我找她借书,想要重温经典,直到我读到那行——

“姓齐,旗人,别无所知。一身黑色总是标志,黑色的头发,黑色的衬衣,黑色的长裤无一不顺从地衬着神秘。而在黑色墨镜之后,隐着一双看遍人心蛮荒的眼眸,亦如黑暗中绽放的微光。在光下黑色本该是没于黑暗中的,却由你成最耀眼的烟火。即便是这最耀眼的烟火,也只是在璀璨过后从空中四散开去,只有因无尽空虚的回响久绕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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