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允紧紧的握着菲林斯的手,不敢放开:“我知道的……我知道他们会来找我的!”
“十岁那年,父亲带我行商……”
那是晚上,时允他们刚刚进入挪德卡莱的地界,商队的人生起篝火,放了兽肉和蔬菜的粥咕嘟咕嘟响着。
小时允坐在篝火旁等着,父亲在给她讲故事,一切都那么平静,如果没有狂猎的话。
粥好了,但是时允和商队的人都没有吃到。
不成人形,面容恐怖的狂猎把他们当成了猎物。
父亲总是准备充分,队伍里有三个执灯人,但是……
“假的吧?怎么这么多狂猎?!”
幽蓝色的冷焰在此时是生的希望,但是三盏灯都熄灭了……
面容最严肃的那一位,把时允他们送出去的时候,在时允还有父亲的耳边说:
狂猎……不要离开人群居住地,不要离开执灯人保护的地方,永远,永远!不要出现在狂猎的面前!
“……当年他们救了我,我也要帮助他们,帮助执灯人守护的人们。”
菲林斯递上手帕:“那你为什么离开人群居住地?”
时允紧紧抓着手帕,“我……我,他们,来找我了。”
菲林斯:“狂猎不会出现在人群居住地。”而且执灯人会清理狂猎的。
时允眼睛也有着黑眼圈:“不,不是的!他们,他们会来的!”
菲林斯看着时允:“为什么?”
“我。”时允看着菲林斯的眼睛:“因为吃了我,他们就会变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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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斯从听了时允她说的话后,就沉默了,不过倒是没有赶时允走。
时允不知道菲林斯信了还是没信,而留下她,仅仅是因为,她是一条命。
时允也不会麻烦菲林斯,她自己会做饭,虽然不好吃。也会做家务,虽然不熟悉。
总之,时允用钞能力,让人从小镇里带了一些生活用品。
“看,我也给你弄了一张软床哦!”回来的菲林斯看见了自己灰扑扑的,简陋的房间多了些东西。
时允眼睛亮晶晶的:“虽然不是天天在这里睡觉,但是不能太将就啊……”
这黑眼圈是想一直焊在身上了是吧?
菲林斯下午回来,那个叫时允的小姐拿出果汁:“给,加了一点点冰,不会对胃不好……”
时允默默摇头,果然啊,熬夜工作的,哪个没有胃病?
看着时允,菲林斯想,像只小鸟,叽叽喳喳的。冷清的塔楼多了些人气。
晚上,菲林斯解决了一批狂猎,眼神往塔楼的方向看过去,时允小姐……
巡逻了一圈,没有发现狂猎的踪影,菲林斯向塔楼的方向走去。
在塔楼不远处,菲林斯看见了朦胧的,微弱灯光。
砰!砰!砰!
菲林斯心脏快速挑了几下,他抬手抚上心口,这就是前辈说的……喜欢?
时允坐在小凳子上,不敢离开塔楼,但是看见菲林斯回来的时候,她直接蹦了起来:“你终于回来啦!我今天晚上……”
表面上沉默的菲林斯,心里其实是:叽叽喳喳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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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人——主角亲妈没有太多,这个小故事纯粹是因为菲林斯的脸!
作者本人——主角亲妈米家的不管是女孩子还是男孩子,我都超喜欢他们的……脸!
作者本人——主角亲妈真的是很伟大的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