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生的好看,长了双杏仁眼,眼尾泛红,眼角处点了一颗小痣。
我问过他他想要去哪里,他并没有回答过我,他没有言语,只是一贯的微笑。
我曾说过他笑的好看极了,他不曾正面回答,只是说是父母给的好皮毛,我还赞叹过他真有幸,父母给了一副长的俊俏的脸,他也只是垂下眼眸,悻悻然的笑着。
他很开朗,我记得我许久以前就说过的,他在我梦里出现了很多很多次,多到我已数不大清,记得的,有很多,忘掉的,更多。
他姓孙,名明哲,在我的梦里反反复复出现了很多次,时间不定,长的来算,已经有两年了,我做的很多梦与他有关,不是噩梦,也不是什么让人惊喜的,却能一下记得很久,我不明所以,索然接受着梦里和他有关的一切。
他爱吃牛奶麦片,喜欢三分麦片七分牛奶,最好是温热的,他住在我家对面同户型的屋子里,我趴在阳台窗口便能望见他,他真的长的很好看,但我已经记不清了,我仍记得他左眼睑的痣,是那么轻轻的,点在了那里,痣是深褐色,淡淡的,一颗小痣。
他曾带我去过很多地方,偶尔也只是平平淡淡的接我放学,做一些日常生活类的小事,他经常穿着一件洗了很多次衬衫,白色,领口有一小块洗不掉的咖啡渍。在孙明哲的身边生活,对于我来说是一件很有安全感的事情,我从没见过他,但是印象里,他很温柔,围绕着我总有一股散不去的安全感,他的手掌很大,温软偏热,偶尔捏着我的脸蛋,温热的气息撒在我的脸庞,他真的很好,我很喜欢他,只存于梦里。
但是在我的现实里我从来记不住他,只是做的倒数第二的跟他有关的梦里,我记住了他的名字,那个梦很乱,都是片段,他比我高,矗立在我的身旁,他眼眸下垂,轻颂到:“对不起。”我并不明白他为何道歉,很乱,疑惑,杂七杂八的心情乱哄哄的涌上心头。
再后来,我在人们的议论里记住了他的名字,孙明哲。
做的最后一个有关他的梦,我看不见他的正脸,我看见的是白茫茫的一片,他用急切的语气跟我说:“我要走了。”我问他你要去哪里,他没有回答我,只是一贯呢喃“我要走了。”我生气吼他,“你要去哪里?”他不回,向着有光,刺眼的那一面冲去,我再也没梦见他。
他生平是热爱自由的,只一贯冷静,他棱角分明,他目光柔和,梦里,我们是一对让别人羡慕至极的情人。
孙明哲很帅,虽称不上明星般帅气,至少他很好看,在我这里永远温柔,对我好之至极,他很懂我,会在各种纪念日准备一份不大却让我心动的礼物。
他要走,他去哪,我不知道,我想他会顺从他的性子,来到这现实中的世界陪我长大,也许是时间问题,但是孙明哲啊孙明哲,麻烦你来的之前给我捎一封信,让我记得,你真的是你。
这个故事源于我的现实生活,我的梦里真的有他,他也确确实实出现在我的生活里,偶尔想起他的时候,是早上,我嘴里叼着已经发干的面包片,脑子里全是梦里有关他的一切,他为什么会被人们议论,他又能是谁,他真的回来吗,我不知道。
平行线好烦,也许不属于任何一个次元的人会带着他和我的纪念来找我的吧。
有人相爱,有人爱而不得,有人重圆却没有破镜,有人在不一样的时空里想着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