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过了漫长又艰难的寒冬,早春的气息正一点一点地朝尕玛尔草原袭来。按大自然的规律,狼群解体了。媚媚带着乌柳、紫榕、白霄、茶茶和黄菊往它们栖息的石洞走去。沿路的景象与他们去年从石洞去往狼群聚集的水塘时完全不一样了。那时秋风萧瑟,迎面全部是毫无生气的枯草,而现如今,抬眼一片碧绿,两旁零散地长了几丛鹅黄色的野花,两三只蝴蝶飞过,好一派万物复苏的景象。
再看看这些小狼,与去年冬天相比仿佛换了一狼似的。紫榕已经高及媚媚的眉际,由于长期在狼群中与同龄狼进行搏斗,他的肩胛以及四脚上都长出了结实的肌肉,看起来已经有成年公狼的感觉了;乌柳也毫不逊色,黑色的皮毛就如刷了一层油似的;白霄和蓓蓓身材苗条,相貌秀丽,称得上是漂亮的母狼;而黄菊因为冬天的一场大病,显得略微消瘦,但并不乏勇敢好动的精神。
不愧是紫岚与黑桑的后代,媚媚和卡鲁鲁的子女。
回到日曲卡山脚下的石洞中,媚媚稍稍叹了一口气,神色有些悲伤。紫榕与其它几狼深切地知道狼母叹气的原因:狼父卡鲁鲁死在了去年冬天,没了他,石洞里总觉得怪空旷,怪寂寞,此后,生活的重担压在了媚媚的身上。
但能给狼慰藉的是,尕玛尔草原正在逐渐变得丰饶,各种草食动物在疯狂地变多,不用担心填不饱肚子。
万物正在疯狂的生长,趁着温暖的季节,媚媚将全部的狩猎技巧通通传授给了紫榕与乌柳他们。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常常可以看见六只狼在奔跑,在捕猎,迎着春光,如同一个个幻影。
那确实是幻影,是两代狼那登上狼王宝座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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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媚领着狼子狼女,选择了一个晴朗的早晨,带他们去到了尕玛尔草原深处的野鹿原。野鹿原的环境与紫榕他们以往经常捕猎的地方大为不同,看不见崎岖的雪峰,看不见远端的地平线,大片大片瓦蓝的天空都被树木所遮掩,景如其名,这儿生活着大群大群膘肥体壮的马鹿。
之所以来这里,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为了测试并磨练狼子狼女们捕猎的技术。众所周知,野生马鹿的后腿强劲有力,被蹬到非死即残,特别是成年公鹿,头上长有一对坚利的鹿角,被捅到可就会留下两个大血洞。猎取一头野生马鹿,需要很高超的扑咬技巧与敏锐的观察力与思考能力,是锻炼幼狼的好机会。
二是为了使幼狼更有团结精神。俗话说:孤雁难飞,孤掌难鸣,孤狼也禁不住在食物乏缺的严冬的考验。狼群是一个群体,幼狼们需要学会团体合作捕食猎物,这是生存的基本法则。
媚媚将紫榕与其它几狼引到一块地势略高的大岩石上,那里居高临下可以清楚地看到一群低头饮水的马鹿,有老有小,一定是一个庞大的鹿群了。
看清不远处活动的鹿群后,媚媚低嚎一声,将前足埋于腹下,朝鹿群所在的方向甩甩尾巴,盯着狼子狼女:
——去吧,从那鹿群中想方设法捕来一只马鹿,然后回到我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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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榕与另外几狼绕到了距离鹿群不到二十米的苜蓿花丛,这里背风,并且苜蓿花上的露水可以打湿狼毛,遮盖狼身上刺鼻的腥味。蹲在花丛里,可以将鹿群的活动看得一清二楚。两只小鹿沿着水池互相追逐,发出愉悦的“呦呦”声,几头成年的公鹿低垂着角,畅饮清凉的水,不时抬起头,带起一片水花,锋利的鹿角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这些马鹿正在享受,突然耳中传来了威风凛凛的狼嚎,由于狼是马鹿不共戴天的天敌,许多母鹿一听到这叫声就跟被雷劈了似的,惊慌失措撒腿便跑。机警的大公鹿扭头一看,呦,是一头气势汹汹的狼,狼嘴悬着唾液,凶神恶煞。他张开鹿嘴,呦呦地报起警。
鹿群立刻乱成了一锅粥,马鹿们急匆又惊恐地往山地奔去。
一头强壮的八字角公鹿挡在这鹿面前,阻止她追上正匆忙逃窜的鹿群。乍一看,这狼毛色为焦糖色,下半身为纯白,应该是母狼,身躯娇小,还有一定的胜算。“呦——”八字角公鹿晃了晃头上的鹿角,严厉地瞪着焦糖色母狼。
——走开吧,要是你敢伤害我的同类的一根毫毛,我会血债血还,用鹿角把你捅个肚皮朝天!
那焦糖色母狼先怔了片刻,随后缩了缩肩,一甩尾巴悻悻地跑开了。
八字角公鹿松了一口气。没想到这母狼这么胆小,这么窝囊,莫竟被一头鹿的威风吓跑了。想到这儿,八字角公鹿骄傲地抬起头,感觉自己莫名的英勇,莫名的强大。他打算追上鹿群,告诉他们:狼已经离开,可以放心回去了。他撒开四蹄,朝鹿群的方向赶去。
可是待他还没赶到,一声无比虚弱、带着非常紧急求救讯息的鹿鸣传进他耳中。八字角公鹿脑子“隆”的一声,什么?莫非还有狼?他加快步伐。
前方,是等待他营救的伙伴啊!
可惜他来晚了,八字角公鹿只看见五只狼影一齐闪过,衔走了鹿群中最美丽的年轻母鹿——贤贤。其中一只,竟是刚刚的焦糖色母狼!
追赶此刻已经无用,他只能与同伴一起哀鸣,为母鹿贤贤的命运感到惋惜,并对自己的失误感到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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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微光)两万字了哇赛!
作者(微光)以后两天一更了嗷,二月初我要去几趟学校,手机电脑不一定拿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