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皆知宋家公子换女人比换衣服还快,却无人晓得他卧室暗室挂满了我的旗袍画像。 「宋少,打个赌?」我第99次故意出现在他必经之路,旗袍开衩比野心高。 他慵懒倚车而笑:「赌我多久会腻?行啊,三天。」 第三天我直接消失,他的世界却骤然停转—— 监控里撕心裂肺追我出租车的,竟是那个从来游刃有余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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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槟塔折射出碎钻般的光晕,靡靡之音缠绕着名流们虚伪的寒暄。宋亚轩斜倚在法式丝绒沙发上,指尖夹着的烟将燃尽,灰白的烬欲落不落。他半垂着眼,听旁边一个梳油头的男人高谈阔论,嘴角挂着一丝恰到好处的、没什么温度的弧度,像一张精致的面具。
又一个穿着当季高定的美人端着酒杯袅娜靠近,眼风还没扫到他身上,他身边那个叫林二的已经嬉笑着挡开:“去去去,没眼力见,宋少今儿没心情。”
美人悻悻走开。林二凑回来,压低声音:“轩哥,这局没劲,一会儿换地方?”
宋亚轩掸了掸烟灰,还没开口,视线不经意掠过宴会厅入口那道拱门,动作几不可查地顿了一下。
她又来了。
小海螺。
一身胭脂霞色烂花丝绒旗袍,掐得极细的腰身,下摆一道高得惊心动魄的开衩,行走间雪白的腿若隐若现。她没像其他人一样往名利中心挤,只斜斜倚在门边一根罗马柱上,指尖夹着一支细长的女士香烟,烟雾朦胧了她过于明艳的眉眼。明明静立着,却像一把出鞘的软剑,无声无息割开浮华喧嚣,直直刺向他这个方向。
全城都知道宋家公子风流薄幸,女友保鲜期不超过一周。也全城都知道,有个叫小海螺的平面模特,像块甩不脱的牛皮糖,痴心妄想地追着他跑了快三个月。
林二也看见了,嗤笑一声:“这姑娘,毅力可真行。第几次了?九十八?九十九?啧,这身段,这脸,当什么不好,非当癞皮狗。”语气里是毫不掩饰的轻蔑。
宋亚轩没接话,慢条斯理地摁灭了烟蒂。她每一次出现,都穿着不同样式却同样勾人的旗袍,每一次都“恰好”出现在他视线所及之处,意图赤裸得可笑,却又大胆得别具一格。
他起身,周遭的喧闹似乎静了一瞬,无数道目光黏在他身上。他穿过人群,像摩西分海,径直走向那抹胭脂霞色。
香水和烟草的味道淡淡萦绕在她周围。他停在她面前,比她高出一个头还多,垂眸看她,带着那种惯有的、审视玩物般的懒散。
“宋少。”小海螺先开了口,红唇弯起,声音像浸了蜜,尾音勾着点儿烟嗓的沙,“赏脸喝一杯?”
他没碰那杯酒,目光从她开衩的裙摆慢悠悠掠回她脸上,带着毫不掩饰的轻薄:“这么执着?”
“看上了,自然要追。”她迎着他的目光,不闪不避,眼瞳亮得灼人。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极有趣的笑话,低低地笑出声,肩膀微颤。笑够了,才略略俯身,凑近她耳边,温热的气息拂过她敏感的耳廓,声音压得只有两人能听见,一字一句,清晰又残忍:“赌我多久会腻?行啊。”
他退开半步,伸出三根手指,眼底是冰封的戏谑。
“三天。”
小海螺脸上的笑容凝固了一瞬,像精致的瓷器表面裂开一道细缝,但很快又被更浓艳的笑意覆盖。她甚至往前迎了半步,几乎贴到他胸口,仰起脸,呵气如兰:“三天就三天。宋少,愿赌服输。”
她将杯中残酒一饮而尽,玻璃杯底轻轻碰了一下他僵在空气中的指尖,发出清脆一响。然后,不等他反应,转身汇入人流,那抹胭脂色很快被吞没,只留下缕缕幽香,和裙摆惊鸿一瞥间残留的雪白影像。
宋亚轩站在原地,指尖那一点被杯底碰过的冰凉,许久未散。
第一天,他带了一个新晋的芭蕾舞演员去私人游艇会。女孩清纯得像朵晨间带露的小百合,依偎在他身边,怯生生的。游艇破开碧蓝的海面,香槟、音乐,周围朋友喧闹捧场。他心不在焉,目光总掠过海面,看向码头入口。没有那道熟悉的、穿着旗袍的窈窕身影。
第二天,他包了城中最顶级的CLUB最大的卡座。一群狐朋狗友,叫了不少模特小明星,灯光暧昧,音乐震耳欲聋。林二喝高了,搂着他脖子嚷嚷:“哥们儿,还是你会玩!那块狗皮膏药总算撕掉了!清净!”他笑着灌下去一杯烈酒,火辣辣地烧过喉咙。霓虹闪烁间,视线扫过每一个昏暗的角落。没有她。
第三天。从下午开始就有些心神不宁。他开车去了她常拍外景的梧桐老街,去了她租住的那栋颇有艺术气息的老公寓楼下,甚至鬼使神差地绕到了她最喜欢的那家旗袍定制店。暮色四合,华灯初上。
他坐在车里,引擎未熄,盯着那扇亮着暖黄灯光的窗户。他告诉自己,只是路过。或许,她会出现,像以前无数次那样,带着精心计算过的“偶遇”笑容走过来。
窗户里有人影晃动,但不是她。一个中年女人端着盆花出来浇水。
烦躁感毫无预兆地窜起,一把野火瞬间烧尽了所有游刃有余。他猛地推开车门,长腿一跨,几步冲进楼道。电梯缓慢得令人窒息。
敲门。无人应答。
更重的力道砸在门上。隔壁一个老太太探出头:“找谁?那个很漂亮穿旗袍的小姑娘?上午就拖着箱子走啦!”
走了?
两个字,像冰锥狠狠扎进耳膜。
一瞬间,周遭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血液逆流冲上头顶,嗡嗡作响。他甚至忘了怎么下的楼,怎么发动的车子。油门踩到底,性能极佳的跑车野兽般咆哮着窜入夜幕,漫无目的地疯找。她常去的咖啡馆、拍摄棚、杂志社……所有他能想到的地方。
没有。哪里都没有。
胭脂霞色彻底消失在城市的钢铁丛林里。
手机响起,是林二,背景音嘈杂欢乐:“轩哥,哪儿呢?老地方等你,新来了几个……”
“滚!”他对着听筒嘶吼,声音是自己都陌生的沙哑破碎,猛地将手机砸在副驾座位上。
世界没有停转,却骤然失序、崩塌、陷入一片混乱的黑白噪点。那个永远从容不迫、游戏人间的宋亚轩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眼眶通红、理智尽失的疯子。
他不知怎么开回了她的公寓楼下,像濒死的困兽,徒劳地绕着那栋冰冷的建筑。然后,他看见了斜对面便利店门口那个不起眼的监控探头。
金钱和权势在此刻发挥了最原始的作用。十分钟后,他踹开了便利店杂物间的门,将一叠钞票甩在吓傻的店员脸上,颤抖着手指扑到监控屏幕前。
黑白画面,不甚清晰。
上午十点十七分。那抹熟悉的身影出现,拖着一个不大的行李箱,站在路边,似乎在等车。风吹起她旗袍的下摆,她抬手压了压鬓角。
然后,一辆普通的黄色出租车驶来,停下。她拉开车门,弯腰准备上车。
就在这一刻,监控镜头的边缘,一个男人疯了一样冲进画面。是他自己!头发凌乱,西装皱巴巴的,完全失了平日的气度。他狂奔着,向着出租车伸出手,嘴巴张得极大,显然在声嘶力竭地喊着什么,整张脸因为极致的痛苦和恐慌而扭曲变形。
出租车毫无留恋,绝尘而去。
画面里,只剩下那个男人。
他徒劳地追了几步,然后猛地僵停在路中央,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骨头和灵魂。他佝偻下腰,双手死死捂住脸,肩膀剧烈地颤抖着。最后,他像是被抽空了所有力气,膝盖一软,竟重重地跪倒在冰冷肮脏的柏油路面上。
监控是无声的。
但那崩溃的、撕心裂肺的追喊,那绝望的跪地颤抖,却震耳欲聋,狠狠砸碎了宋亚轩整个世界精心营造的所有伪装。
屏幕上跪着的那个身影,陌生得让他恐惧。
却又真实得鲜血淋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