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程:中央集权的产生最早由中国战国时期思想派系之一的法家系统提出君主专制形式所衍生出的一种政治结构,法家代表之一的韩非在他的论著中认为:现有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的情况下,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
同时在当时社会中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同时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
公元前140年,丞相卫绾对汉武帝说,现在推荐的官员,都是喜欢法家的思想,但不利于统一思想,他们的言论经常有扰乱舆论的危险。汉武帝于是让各地官员推荐懂得儒家思想的人,他亲自主持考试。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的问题时,回答得非常好。从此,汉武帝就开始重视儒生了,让他们参与到国家的管理中,有的还做了丞相。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意思是废除其他思想,只尊重儒家的学说。以后,凡是做官的人都要懂得儒家的学说,用儒家的思想来解释法律。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古代的封建正统思想就开始确立了,但真正的全面确立是到了隋唐时期。
评价:儒术完全成为封建王朝的统治思想,而道家等诸子学说则在政治上遭到贬黜。
“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是西汉武帝实行的封建思想统治政策,也是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标志。
影响: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历史事件。这一政策几乎为以后各代统治者所遵奉,长达两千年之久,对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各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
对于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古代史学家多认为是汉武帝与董仲舒君臣撮合而成的,一个是为了建立大一统帝国的需要,一个是出于争夺学术地位的需要,因此,三道策问,一拍即合。其实,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和其他重大历史事件的发生一样,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只要深入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去,细加钩沉比勘,就不难揭示其事实真相。
1.治民之术的需要。首先, 独尊儒术是改善治民之术的需要。
统一的封建帝国,自秦始皇建立到汉武帝执政,经历了近一百年,封建帝国的主要社会矛盾,即农民和地主之间的矛盾,得到了充分的表现,如何处置和缓和这一矛盾,是封建统治者选择和确立统治思想的基本出发点。对于如何统治人民的问题,汉代统治者认真总结了秦亡的教训,认为秦统治者在取天下时是成功的,但在守天下、治天下时却是失败的,这是由于不懂得逆取顺守的道理。这一论断符合历史实际。
秦建立以后,对于如何处理高度集中的政治与高度分散的经济之间的矛盾还缺乏经验,不懂得为了加强集权统治,必须用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来管辖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尤为失策的是未能改变兼并六国时的法治手段,没有采用伦理道德教化的方式来处理各种社会问题。
为了统一思想,秦采用了焚书坑儒的措施。在公元前209年爆发了农民大起义。秦二世而亡。
2.无为之治的终结。汉代初年地主阶级的有识之士,开始认识到:牧民之道,务在安之而已(《史记·秦始皇本纪》)。
汉代统治阶级顺应历史发展的需要,实行了与民休息的无为之治,并因之带来了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但是这种治民之术,既不能解决化民易俗,建立统一的封建伦常观念的问题,也不能使分散的小农经济与政权凝聚为一体,更为有害的是这种放任政策,听凭富贾豪族掠夺民财,兼并土地,从而激化了阶级矛盾。到汉武帝时期,农民已处在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 (《汉书·食货志》)的悲惨境地,迫使农民奋起抗争,在文帝之时,京城长安内也发生了盗贼的暴力事件。
阶级矛盾逐渐加剧,使汉代统治者意识到清静无为政治已不适应封建统治的需要了。
儒家集以往文化之大成,对于如何御民的问题,制定了一套符合中国封建宗法社会国情的办法:第一,以宗法制度和宗法思想驾驭天下。中国的封建社会改造并保留了奴隶社会的宗法制度,以家族为单位的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基础,这是一个重要特点。对此,先秦以来的各个学派,有着不同的认识。
法家认法不认亲,对宗法制度有否定的一面。墨家主张兼爱 、抹煞等级差别,不利于宗法制度的确立。管仲学派则是肯定与否定参半,黄老学派继承了这一传统,没有对宗法制度给予至高的位置。儒家则不同,声称以孝悌为本 ,主张强化君父之权。儒家经典系统保存了中国自原始社会末期至春秋战国以来有关宗法观念的思想资料。
经历秦汉之际思想学术的大融合,儒家学者又根据井田制废除,私有经济产生,宗族解体为家族,以及郡县制和中央集权制确立等新情况,对古老的宗法制度进行了一番加工改造,设计了一套以个体家族为基本单位的宗法制度,这一加工改造体现在汉初儒师的造礼活动之中。
董仲舒继之又明确提出了三纲五常之说,进一步强化了儒家的宗法思想,并有助于巩固中央集权。按照儒家的学说,可以循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顺序,理顺国家政权和家族性个体农业者之间的关系。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