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非是手起刀落,小动物们就没气了。
他们就会滋滋地流血。
瞳孔也会渐渐涣散成一汪没有任何生机的死水。
就像。
黑芝麻糊一样。
可是杀人这桩事,鞠尘他的的确确是没有干过的。
他很确定。
那么一个庞然大物,鞠尘自己可撂不倒他。
死的是一个农村来打工的青年。
青年姓王,二十多岁的人。
他的彩色照片一直被挂在对方律师的那一栏。
他憨厚黝黑。
他被扔到人堆里,就再也认不出来。
那个青年只有那双眼睛。
细细的长长的像狐狸一样的眼睛。
鞠尘初见他时,就打了个寒战。
真的是,有点摄人心魄的意思了。
鞠尘无法为自己辩驳。
因为在场上辩驳的只有律师。
而弟弟鞠聪他,连律师都没有请——
为他这个哥哥澄清罪名的律师,安排的是一个小青年。
那个人按程序说了几句话,就缄口不言。
然而弟弟鞠聪显然,不想让哥哥背负一个杀人犯的罪名,然后被关进监狱。
鞠尘那时候刚满十九岁不久。
鞠尘看见弟弟他拿出一个小本本,交给了法官。
鞠尘看不清,弟弟拿的是什么。
后来。
法官就敲响了手里的小锤子,他口中说的什么鞠尘忘了。
鞠尘只是隐隐约约地记得“精神病人”那几个词。
精神病人是什么呢?
这点可没有人比鞠尘更清楚了。
那些人不辞辛苦地大老远跑到一个大房子里,扮演着自己的角色。
他们用着官方意义大于实际意义的语言,争论着一件与他没有任何关系的事情。
受害人义愤填膺。
被告人一脸无辜。
在这个大厅里。
周旋着。
牵扯出几辈子的人心险恶,社会隐情。
人类啊人类。
制造出一团,毫无意义的规矩,并坚定不移地遵守着。
就是人类。
再后来。
鞠尘就回到了家里。
所谓“杀人”这件事,就这么轻飘飘地揭过去了。
似乎,那眼睛细长的青年,只是一场梦。
一条命。
却是一场梦。
鞠尘却越发觉得不安。
他似乎觉得,这件事,没有这么简单。
他十八岁那年就从学校退学了。
不因为别的。
只是那么多人,乌泱泱地挤在一间小小的屋子里。
那么压抑的空气令人烦躁不堪。
鞠尘几乎想要不顾那些规矩制度,在第一时间尖叫着逃离。
宿舍里。
男生传阅的碟片上,明晃晃的女性身体让他几欲作呕。
厕所里。
各种各样欺凌,更是让这个本就不安的少年摇头拒绝。
可。
酗酒的父亲,死活都不肯答应退学。
他维持着自己那可笑的“父亲的威严”。
在狭小的出租屋里,看着自己畏首畏尾的儿子。
多白净多柔软的一个孩子啊。
简直。
不像个男子汉。
这么些年。
他的父亲简直像小提琴的琴弓,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神经质地发作。
鞠尘就只好,做那日日夜夜紧绷着的琴弦。
随时应付着拳头和谩骂。
一个体格壮硕,整天醉醺醺的男人,被冠以“父亲”的称号。
那一次。
父亲的拳头没有落在他的脸上。
弟弟鞠聪和一群狐朋狗友的社会青年鬼混完回来,一身廉价香烟的气味。
不知道,弟弟是在哪儿灌了点儿猫尿,胆子越来越大。
弟弟照着父亲的脸上就是一拳。
弟弟口口声声地嚷着:“不准你打我哥!”
父亲愤怒更甚。
弟弟就带着他跑。
两个人凑出了身上的零钱,找一家黑宾馆住下,躲避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