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蔡晋洛一派天真的疑问,白薇顿了顿,然后把皮球踢回去:“晋洛,设想一下,如果你孤身一人来到星洲后,却找不到你哥,或者你哥没有混出头,不足以供养你,让你必须出去工作来养活自己,你今天还会有心思来谈恋爱吗?”
“那自然是不会的。谈恋爱,对我这种以前被大家族严格管束、从未跟外来男子密切来往过的闺阁小姐来说,就是图个新鲜。别看我跟那位李先生走得很近,我可没有急着结婚的意思。”
“既然如此,那你怎么不理解我的感受呢?对我来说,有很多需要操心的事情,例如工作,例如失散的亲人,都排在感情问题的前面。这让我无暇考虑与异性的交往。”
“我明白了。只是……”蔡晋洛回想起从前的时光,稍微顿了顿,颇为感慨地继续说道,“我的姑姑在我离家前夕跟我说:‘我支持你摆脱眼前家庭的束缚,但希望你别画地为牢,因为陈旧的观念而困住自己。想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就勇敢地去追求,不然,一定会后悔的!’我就是在她的支持和鼓励下,才有钱财和勇气孤身一人离家出走,千里迢迢来到这里,投奔哥哥的。白薇,但愿姑姑带给我的这份勇气,也能同样激励你。希望你一直这么清醒,最终获得自己想要的幸福,不要和爱情擦肩而过!”蔡晋洛真诚地说。
白薇凝视了蔡晋洛片刻,有意打破面前这略带严肃的氛围,便温柔地笑道:“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认真?不知道的,还以为跟谁告别似的……说起来,你这位姑姑当真是开明!在老派家族里,出现这样一位女长辈可是一件稀罕事!她居然一直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没出阁吗?”
“她是自梳女,一生不嫁,这样便可长留于本家。唉,曾经,我也想像她这样,以逃离盲婚哑嫁的命运;但常住家中的继母和继兄对我并不好。与其待在家中看他们的脸色过日子,或者被他们打发到夫家去,我还不如出来碰碰运气,投奔亲哥呢。”
“这倒是。你真勇敢!”白薇由衷地夸赞道。
“说到勇敢,我又怎么比得过你和千雯?我从来不敢跟男人正面起冲突,顶多就是事先躲开,或者出事了就逃走。你们俩居然一次又一次地打跑了流氓团伙。而且,相对于帮派世家出身的千雯,你的表现居然毫不逊色!我总算明白千雯为什么刚一见面就这么欣赏你,叶先生又为什么对你念念不忘了。”
二人又谈笑了一会儿。过后,白薇以第二天要上班为由,送走了蔡晋洛。
与此同时,伴随着那个流氓团伙的败北,莫家小姐和最近在本地新冒头的女神枪手(当时,流氓们没有打听到白薇的名字)的名号很快就传到了十全派头领方赤云耳和他的太太成芳耳边。
本来,夫妇俩正在宅子里一边听留声机播放的古典音乐,一边看报纸。这报纸是陶程理集团旗下的星洲晚报,上面报道了莫家设宴为刚留洋回国的女儿莫千雯接风,邀请了一众名流赴宴的消息。
正好这个时候,那流氓头子阿六哭丧着脸,带来了关于莫小姐和喜欢开枪擦边的女神枪手的消息。
面对手下战败,方赤云并未恼怒,而是淡定地说:“莫千雯那丫头,我倒是听说过。她确实是一个厉害角色。你们以后见到她,绕道走就是了,免得跟莫家起正面冲突,得不偿失。”
“云哥,你莫不是怕了莫家?之前你遇到这种情况,可不是这么轻轻揭过的。”成芳不解。
“之前流行用拳头解决问题。现在继续这样做,可就落伍啦。何况,我最近在跟莫老爷谈生意。人家不计较这几个家伙(指这个流氓团伙)先得罪了莫小姐,我们就该烧香了。哪里还能揪着这件事不放?”
“那那个喜欢开枪擦边的女人呢?也要一并放过?”成芳单手托腮问。
“这样的女人,倒是前所未闻。要么,她是在这儿隐藏了许久的高手;要么,她是刚从外头过来的。我觉得,如果是前者,她早该被某一派势力收入囊中了。那样的话,她就应该知道她经过的路段是危险地带,不会大晚上的,和刚回国、对本地近况不并不了解的莫小姐经过那边。所以,这大概是新来的外地人。对这种少有的人才,我们不但不应该找她的麻烦,而且应该尝试招揽一下。”方赤云带着欣赏的笑容说道。
“可是,这个女人这么快就抱上了莫小姐的大腿,可见莫家就是她的靠山。既然如此,她又怎么会轻易接受我们的好意?加上,如果让莫家的人知道我们挖墙脚,不是平添麻烦?”
“那可未必。在我们看到的地方,她和莫小姐的确是关系好;但是,莫小姐不过是一个待字闺中的娇小姐,并不等于是整个莫家。当莫老爷把她放在眼里的时候,那才算她得到了莫家的庇护。否则,我们和莫小姐的江湖朋友打打招呼,又有什么关系?”
“云哥,你忘了,还有一个可能:这个枪手是莫家为莫小姐外聘的保镖。不然,莫家这么宝贝自家小姐,怎么会让她孤身一人夜间出门?”
方赤云觉得这话也有道理,想了想,转头问过来报信的阿六:“那个开枪的女人长相怎么样?身上是什么打扮?”
“高高瘦瘦的,”阿六一边回忆起白薇的样子,一边拿手比划了一下。“……脸嘛,白白净净,长得可好看了!可惜啊……”他既兴奋,又遗憾地说着。此时此刻,他心想:如果对方不是神枪手,他这晚上肯定得手了。(这种流氓地痞就是这样,死不悔改,只有你比他拳头更硬,他才会服软)。
成芳看他这副色眯眯的表情,觉得讨人嫌,出声打断了他的意-淫,“皮肤白皙,说明不是干体力活的。仔细想想,一个看起来斯文,身上又带枪的女人,天知道她背后有怎么样的故事?你胆上长毛了,还肖想她?”
方赤云看这情形,赶紧先低头,轻声哄了两句妻子成芳,再板着脸,转过头来,催促阿六说下去。
阿六说,她穿着深色女士职业套裙,看上去就像……就像夫人年轻时候的样子。
阿六是一个粗人,不太擅长如何形容白薇的外貌和衣着。为了在老大面前描述得更加清楚些,加上和白薇颇有几分神似的成夫人近在眼前,让他联想起夫人早些年时候的模样,就干脆拿成夫人来打比方了。
说起来,如今三十多岁,成了半老徐娘的成芳,以前也是当地一枝花。她最经常穿着一条藏蓝色的连衣裙,站在酒店前台旁——这酒店正是女神酒店。
当地最顶级的酒店,自然要最亮眼的玫瑰花来点缀门面。后来,这朵玫瑰被这家酒店的一名常客摘走了。这名宾客就是十全帮老大方赤云。就这样,成芳便成了“方夫人”。
当时,十全帮还没今天这么大的规模。方赤云在大众眼里,不过是一个有钱的流氓,所以几乎没人觉得是成芳“高攀”了他,甚至还替她可惜,觉得她本来可以挑一户正经人家的。
从酒店辞职后,成芳在家里专门帮丈夫处理迎来送往的工作。这种状态和以前在酒店里工作的时候相比,性质好像也差不多。但成芳觉得,这可比实行轮班制的全职工作累多了。
在成芳的辅助下,方赤云才一步步壮大了十全帮。所以,他对妻子很尊重,从来没有带别的女人回家(不过,男人出门在外,绯闻嘛,还是有的。成芳知不知道,知道多少,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他当初之所以看上成芳,并非单纯是色迷心窍,还因为看重她迎来送往的待客能力。
正因成芳以前是做前台小姐的,每天都要面对各路宾客的各种目光,所以对阿六刚刚表现出来的色眯眯的样子,再熟悉不过,也再厌恶不过,所以刚才才叱喝阿六。
方赤云给双方打圆场,把话题拉回来了。他想:那女子如果肤白貌美,再加上衣着体面,那么正如阿芳所言,必然背景复杂;说不准,她是哪个势力派来的美女间谍呢。“西施郑旦诱吴王”的戏码,他也听说过的。按理说,他们还是不要招惹这种神秘女人为好。
偏偏,这样的奇女子,很容易激发方赤云这种“成功男人”的好奇心,让他好奇她到底长得什么样。于是,在白薇看不见的地方,她已经被十全帮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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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的话】
由于有一段时间心思浮动,停更了很久。在此,对追更的读者表示抱歉!现在,作者整理好情绪和思路,继续更新。不过,依然不保证日更。
在这段时间内,作者修改了小说大纲。故事到中后期的时候,走向可能出乎意料。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