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羽丝毫不意外自己闺女这个反应,不好意思地朝对面的百里成风说:
“我这个女鹅就这样,一般的小子她还真看不上,从她0岁开始,就用一种看废物的眼神看我了。”
百里成风:“……”
叶羽好像很骄傲?
想到在侯府,身为百里东君的爹,他在侯府的地位,上不如老下不如小。
叶羽的反应,他不理解、不理解。
“不订就先不订吧,实在是我家老爷子,很喜欢你家姑娘,才让我带孩子过来的。先让小孩多接触,反正都还小,就当培养感情。”百里成风说。
“我没意见,你舍得你儿子的话。”叶羽笑得很坏。
“等等!我有意见!”躲在叶云身后一直不说话的百里东君声嘶力竭地喊。
“你有什么意见?”叶天赐幽幽地开口。
[要有也是我有意见吧?我干嘛要跟个毛没长齐的小鬼培养感情?]
“你说什么?”百里东君很不服气地说。
天赐奇怪地瞪他一眼,站到他面前,说:“我说,就你这样的,还小霸王?明天出去跟人说,小霸王换我当当。”
“我是乾东城的小霸王……”
“啊?”
百里东君又瞬间缩回去,可怜巴巴地说:“云哥,你妹妹欺负我……呜呜。”
叶云无奈笑:“东君,我打不过她。”
“怂货,你嫁我哥算了。”天赐冷笑一声。
但不管怎么说,他们仨被迫玩到了一起,就这么过了几年。
没多久,还有个小姑娘,是叶天赐她哥的娃娃亲对象,易文君。
三人行就变成了四人行。
天赐和百里东君见面第一眼不是在斗嘴,就是在掐架。
易文君还小。
每当叶云去当中间人拉架的时候,都觉得,自己又成熟稳重了不少。
因为妹妹的拳头砸他脸上,和东君的脚踹他腰子上时,好像没那么疼了。
一种麻木的适应感油然而生。
他们喜欢去蓬莱阁茶馆听书。
每当他们去听书,向往着书里的江湖时,天赐已经在天启城里杀得风生水起了。
这天。
听完书已经很晚了,易文君被家里人接回去后,百里东君和叶云俩人一块慢悠悠地走回去。
路上讨论起书中的酒仙和剑仙,两人就做了个约定——
“不管,反正我跟定你了!以后你做剑仙,我就做酒仙!如何?”
“好!那等我二十,你满十八的时候,我们就一起闯荡江湖!”
“那约好了!咱们一起快意江湖!”
“嗯!”
俩小男孩提起这个远大理想的时候,路过一家酒楼。
“嘭”地一声巨响。
一个人影从他们面前飞过去!撞到墙上,墙都塌了!
“哟,哥哥和小霸王听书回来了?”
听到这明明奶声奶气,却含着寒意的声音。
两人都愣在原地,一同扭头僵硬地往旁边看向店门口。
天赐站在门口,手里扛着一壶酒。
要说天启城里最难得的酒,还得是碉楼小筑里的秋露白。
一般的秋露白也得一个月出一次。
不一般的,那可是整个天启城都没人敢碰的秋露白。
据说酿了很多年,就放在店里正中间高处的吊灯上,谁能拿下来,就送给谁。
即便是李先生来了,也不过是碰了一下就放下了。
但现在这瓶酒,在叶天赐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