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正式踏进严家别墅,是在十九岁的冬至。北方的雪下得又急又密,出租车停在雕花铁门外时,我攥着孤儿院院长给的旧围巾,指节都冻得发白。来之前院长反复叮嘱“严先生性子冷,你多听话少说话”,可当穿着黑色西装的管家推开厚重的木门,我还是忍不住往后缩了缩——客厅的水晶吊灯太亮,照得我洗得起球的毛衣格外寒酸。
“苏念小姐,先生在书房等您。”管家的声音温和却有距离,引着我走上旋转楼梯时,我能清晰听见自己的脚步声在空旷的房子里回荡。二楼走廊尽头的书房门虚掩着,透出一道冷白的光,我深吸一口气推开门,先看到的是落在深色书桌上的雪光,再抬头,才撞进严浩翔的视线里。
他坐在宽大的黑皮椅上,指尖夹着一支钢笔,骨节分明的手悬在文件上方,像是被我的闯入打断。男人穿着深灰色高领毛衣,外面套着黑色西装外套,没系领带,领口露出一点冷白的皮肤。他的眼睛是很深的墨色,看过来时没什么温度,像结了冰的湖面,明明在注视着你,却又隔着遥不可及的距离。
“严...严浩翔先生?”我紧张得声音发颤,连提前练了好几遍的称呼都忘了,只能笨拙地鞠了个躬,“我叫苏念,以后麻烦您了。”
他没立刻说话,目光扫过我的旧围巾、磨破边的帆布鞋,最后落在我别在毛衣上的小绒球胸针上——那是院长妈妈织围巾时多出来的线团做的,说能让我看起来热闹些。几秒钟的沉默像拉得很长的棉线,我攥着衣角的手都开始发烫,直到他终于开口,声音低沉得像冬日的晚风,带着冷感却不刺耳:“以后叫我哥哥。”钢笔在他指间转了个圈,稳稳落回笔架,“管家会带你去房间,缺什么列清单给我,或者直接找他。”
“好,谢谢哥哥。”我赶紧应下来,心里悄悄松了口气,至少他没看起来那么难接近。
管家带我去的房间在三楼朝南的位置,落地窗挂着米白色的纱帘,雪光透进来落在地毯上,竟有几分暖意。衣柜里已经摆满了新衣服,从羽绒服到针织裙,尺码刚刚好,连袜子都是按颜色分好的抽屉;书桌上放着最新款的笔记本电脑,旁边还有一个小熊形状的暖手宝,插头已经插好了,摸起来温温热热的。
“先生昨天忙到凌晨三点,就是在核对给您准备的东西。”管家铺床时突然轻声说,“他看着冷,其实心思细。”
我愣了愣,凑到窗边往下看——花园里,严浩翔正站在雪地里打电话,黑色大衣被风吹得微微晃动,他抬手揉了揉眉心,明明脸色透着疲惫,却还是耐心听着电话那头的人说话。原来他不是不在意,只是习惯把关心藏在没表情的外壳里。
入住的第一个月,我很少能见到严浩翔。他好像永远在忙,早上我醒时,餐厅只有温好的牛奶和三明治;晚上我写完论文,他书房的灯还亮着,却从不会主动敲门打扰。偶尔在走廊碰到,也只是他点头说句“早”,我小声应句“哥哥”,再无多余的话。我开始学着自己照顾自己,会在周末打扫房间,会照着食谱尝试做简单的菜,只是每次端出成品时,餐桌前永远只有我一个人,那些精心准备的饭菜,最后大多进了冰箱。
真正让我们关系靠近的,是一场意外的感冒。那是我刚入学一周的周末,为了赶小组作业在图书馆待了一整天,回来时淋了雪,半夜发起高烧。我晕乎乎地想下楼找退烧药,刚走到楼梯口就腿软,眼看要摔下去时,一只温热的手突然扶住了我的腰,带着淡淡的雪松味。
“怎么不叫人?”严浩翔的声音比平时低了些,指尖碰到我额头时,他的眉立刻皱了起来,“这么烫?”
他把我打横抱起,脚步很稳地走进我的卧室,又转身去拿体温计和退烧药。我靠在床头,看着他弯腰给我倒温水,动作比平时慢了些,好像怕碰疼我。“以后不舒服,不管几点,都要敲我房门。”他把药片递到我手里,语气带着点不易察觉的急,“不许自己扛着。”
我含着药片,看着他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拿出手机发消息。后来才知道,那天他推掉了第二天一早的跨国会议,特意留在家里陪我。半夜我渴醒时,发现他还坐在椅子上,头靠在床头睡着了,手里还攥着一条拧干的冷毛巾——应该是准备随时给我擦额头用的。我轻轻碰了碰他的手背,冰凉的,原来他守了我一整夜,连件厚衣服都没加。
感冒好后,我们之间的氛围明显变了。早上我再去餐厅时,严浩翔会坐在餐桌前等我,面前放着没翻开的文件,直到我拿起牛奶杯,他才会开始看资料。有次我随口提了句“学校门口的豆浆很好喝”,第二天早上,餐厅的桌上就多了一杯还冒着热气的豆浆,管家说,是严先生特意让司机绕路去买的。
周末的时候,他偶尔会早回家。有次我在客厅看电影,他回来后没去书房,反而坐在了沙发的另一头,手里拿着平板处理工作,却没开声音。电影放到感人的地方,我没忍住掉眼泪,他突然递过来一张纸巾,声音很轻:“哭什么?”
“女主角太可怜了。”我吸着鼻子说。
他没说话,却悄悄把平板往旁边挪了挪,让我能更清楚地看到屏幕。那天我们一起看完了整部电影,虽然没怎么说话,可客厅里暖黄的灯光落在我们身上,让我觉得格外安心。
后来他开始带我出去吃饭,不是什么高档餐厅,大多是些有特色的小店。有次去吃火锅,我怕辣不敢多吃,他特意让服务员加了个清汤锅,还把煮好的虾剥了壳放在我碗里。邻桌的人看我们的眼神有点奇怪,他却没在意,只是低声说:“多吃点,你太瘦了。”
我从小就喜欢小提琴,孤儿院有把旧琴,我没事就会拉两下。搬进严家后,我没敢提这件事,直到有天整理房间时,严浩翔看到了我放在抽屉里的琴谱。“喜欢拉琴?”他拿起琴谱翻了翻,“下周带你去买把新琴。”
我本想拒绝,说旧琴还能用,可他已经拿起手机,联系了乐器行。周末去选琴时,老板说那把手工小提琴是刚到的新款,价格不便宜。我拉了几个音,音色清亮,特别喜欢,却还是小声说:“太贵了,不用买这么好的。”
严浩翔却直接付了钱,把琴递给我:“喜欢就好,不用在意价格。”
有了新琴后,我每天都会练一会儿。有次练到一个很难的小节,总也拉不好,我忍不住把琴放在腿上叹气。严浩翔正好回来,听到我的动静,走进房间说:“我听听。”
我硬着头皮拉了一遍,错了好几个地方,脸都红了。他却没说不好,反而坐在我旁边,拿出手机查了演奏技巧,一句一句跟我讲:“手腕再放松点,节奏慢一点,别急。”
那天他陪我练到很晚,直到我能完整地拉下来那个小节。临睡前,他突然说:“下个月学校有文艺汇演,你可以报名试试。”
我有点犹豫,怕自己拉不好。他却看着我的眼睛,很认真地说:“你拉得很好,值得被更多人听到。”
在严浩翔的鼓励下,我报名了学校的文艺汇演,选了一首我最熟悉的曲子。为了不辜负他的期待,我每天都练到很晚,手指磨出了茧子,他看到后,特意给我买了护手霜,还帮我找了专业的小提琴老师,每周来家里辅导我。
汇演那天,我特别紧张,站在后台时,手都在抖。就在我准备上场时,手机突然收到一条消息,是严浩翔发的:“别怕,我在第一排。”
我抬头往观众席看,果然在第一排看到了他。他穿着黑色西装,没像平时那样看文件,而是专注地看着舞台方向,眼神里没有平时的冷意,反而带着点温柔。看到我看他,他还朝我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上场后,我深吸一口气,拉起了琴。刚开始还有点紧张,可看到台下严浩翔的目光,我慢慢平静下来,手指也变得灵活。曲子拉完时,台下响起了掌声,我看向严浩翔,他笑着朝我点头,眼里好像有星光在闪。
下台后,他在后台等我,手里拿着一束向日葵。“拉得很好。”他把花递给我,“比我想象中还要好。”
那天晚上,我们去吃了我最喜欢的蛋糕。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我抱着向日葵,走在他身边,突然觉得,有他在,好像什么都不用怕。
放暑假的时候,我帮严浩翔整理书房。他的书房很整洁,文件都按类别放好,书桌上只有一台电脑和一个笔记本。我本来想把笔记本收起来,却不小心碰掉了,里面的纸掉了出来。
我弯腰去捡,看到第一页上写着我的名字,还有一行字:“202X年12月22日,第一次见到念念,她攥着旧围巾,像只受惊的小兔子,让人想保护。”
我忍不住翻开笔记本,里面记满了关于我的小事:“今天念念感冒了,39度,以后要多留意她的身体。”“她喜欢喝学校门口的豆浆,明天让司机绕路去买。”“念念的小提琴拉得很好,要帮她找个好老师。”“文艺汇演那天,她站在舞台上的样子,比向日葵还耀眼。”
原来从我们相遇的那天起,他就把我放在了心上。那些我以为的“巧合”,其实都是他精心准备的;那些看似冷漠的瞬间,背后藏着的是他不擅长表达的温柔。
我把笔记本放回原位,心里暖暖的。严浩翔回来时,我正站在书房的窗边看风景。他走过来,从背后轻轻抱住我,声音很轻:“在看什么?”
“在看我们家的花园。”我转过身,看着他的眼睛,“哥哥,谢谢你。”
他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头发:“傻丫头,跟我说什么谢谢。”
大学毕业那天,严浩翔来接我,手里拿着一个小盒子。“打开看看。”他递给我。
盒子里是一条项链,吊坠是一把小小的小提琴,银质的,上面还刻着我的名字。“这是我找设计师定制的,”他帮我戴上项链,指尖轻轻拂过我的脖颈,“以后不管你去哪里,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像这条项链一样,永远陪着你,守护你。”
我抱着他,眼泪忍不住掉下来:“哥哥,我不想离开你。”
“不会离开的。”他轻轻拍着我的背,“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后来,我找到了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严浩翔也会像以前一样,每天等我回家。晚上我们会一起在客厅看电影,周末会去公园散步,偶尔还会一起去吃学校门口的豆浆——他说,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的回忆,不能忘。
有次我问他:“你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
他想了想,笑着说:“从第一次见到你,看到你攥着旧围巾,紧张得不敢抬头的时候,我就想,这个小姑娘,我要好好守护她一辈子。”
窗外的雪又开始下了,和我们相遇那天一样急,一样密。可这次,我不再害怕,因为我身边有严浩翔,有他给我的温暖,有他永远的守护。我知道,未来的路还很长,可只要和他在一起,每一天都会像冬至的暖阳,温暖又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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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