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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田耕纪:要致富,先分家

吕国舅有些迟疑,不知道该不该站出来,但想到姐姐一再叮嘱,让吕家不要掺和进来,免得惹祸上身,便停住了脚步。

但现在却是最好的时机,难不成这个人的品级不高,平日里又平平无奇,得不到皇帝的重视?

就在吕国叔纠结之时,昝泊第一个站出来,将平江府免费治病的事情说了一遍,说是平江府的大夫看病办得不错,沈诺也给了他一些好处,这件事关系到天下苍生的安危,他建议其他府州也可以效仿。

魏帝点了点头,这一次并没有多说什么,倒是让吕国舅吃了一惊,没想到昝泊竟然是站在沈诺这边的,怪不得皇帝无视了连侍卫的抗议,因为沈诺的算计,皇帝早就料到了,若是早知如此,他们就应该早点将奏折送上去的,谁让这位尚书迟迟没有答应呢?

吕国舅实在是不想就这么算了,上完早朝之后,他就往凤栖宫赶了过去。

吕文鼎下了早朝,先到了凤栖宫,与吕后见面,就把今天朝会上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她,想不到吕后早已知晓。

两人商量了一下,吕后还是将廉颇当成了自己的一颗棋子,既然是自己主动送上门来的,那就再好不过了,可是赵牧派来的吕同业却是个傻子,一到平江府就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什么都不记得了。

吕后对这件事很是恼火,她收了连卫中做一颗棋子,既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又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所以吕后叫哥哥给他写了一封信,又给连卫中写了一封信,打听沈诺的下落。

吕后对皇帝把自己调到平江,很是担心,平江府和江陵都是富庶之地,如果两个人联手,用不了多久,就能衣食无忧,如果这就是皇帝的本意,那么他的皇位就危险了。

皇帝批准的免费医疗和学堂的事情,很快就传到了平江府,关于水利的事情,圣旨里虽然没有说,但也提到了一些,相信用不了太久。

吴江县的一家医院,连曼儿也被安排好了,让几个读书人在门口的公告栏上讲解各种规矩,受到了不少人的欢迎。

最大的难题,就是能不能被列入医馆的名额,因为很多大夫都没有做完一年的义务,所以只能每天派里正过来,负责照顾他们治下的百姓,然后让连曼儿的人偶尔过来看看,这关系到里正的能力,若是有人徇私,甚至会被革职,这就是和里正合作治病的好处了。

因为有了医疗机构,所以本地的药店的生意越来越差,所以她才会一个人出了城市,跟着邬管家去了一趟吴江县,把所有的医生都叫了过来。

药铺里的医生都是按照医生的级别来考核的,按照医生的水平,将他们分配到不同的地方去工作,在连蔓儿的说服下,那些医生也都同意了,这样一来,他们就不用和别人竞争了。

而且,他们也不会被那些有官方背景的诊所欺负,进入医院之后,待遇是一样的,谁赚的多,谁就能拿到多少。

没过多久,连蔓儿带来的几位郎中都被调走了,换了一个村子,如此一来,不出两年,整个平江府的百姓都享受到了免费的治疗,连带着,她也开始为附近的几个小镇带来了繁荣。

短短数年,原本以产粮为主的平江府,一跃成为魏国丝绸产品销售第一的地方,连曼儿也因此得到了一个好名声。

这一天,当邬管家急匆匆地跑了过来,手中捧着一本常熟县九九阁的小册子,而且是今天出版的,用最快的速度带来的,上面写着一个很有地位的人,邬管家让人调查了一下这个人的背景。

连曼儿接过那本册子,仔细的看了一遍,随即露出一抹笑容,快步走向沈诺的书房。

沈诺正忙着手里的公务,见自家媳妇笑眯眯地走了过来,不解地问:“有什么好消息吗?”

连蔓儿也点了点头,“是啊,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皇上没有批准我们平江的工程,而是用了这样的手段,如今,我们终于知道,我们要找的人,到底是谁了。”

“哦?”雷格纳一愣。

沈诺开心地站起来,把连蔓儿拽到沙发上,两人一前一后的落座,沈诺拿起她手里的宣传册一瞧,也是一脸笑意。

“于时灵来了,又当上了御史大夫,想要抓住我的弱点?他没有经过沈州,而是来到了距离吴江县很近的常熟县,你要不要打听吴江县知县的案子?”

沈诺把本子收了起来,陷入了深思。

连曼儿摇了摇头,“如果于时灵真的是为了调查吴江县的案子而来,那么,他肯定不会在常熟县,而是会第一时间找到我们,毕竟我们都是老相识了,更何况,他们也都是晋王的人。我们和晋王是一条战线的,所以,我们都是一家人,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他是冲着夜水来的。”

连蔓儿继续分折道:“沈诺,下游之地的百姓遭难,若是当真施以大水,便能保住千万亩田地,而那百万亩田地中的粮食,却是一笔不小的数字,这些年来,平江知州换了一代又一代,其中不乏出身贫寒的知州,却没有一个人能拿出来,只有你沈诺,这个项目耗费极大,皇帝也不会轻易同意,你的计划需要有人监督。”

沈诺点了点头,“好像就是为了这件事,吴江县那边有点混乱,我让陈意去保护他,他习惯了京城,可能会放松警惕。”

“嗯。”

如今于时灵在这里,工程也该开始动工了,沈诺和古池大人正在准备建立书院,准备在下面的县城中选拔有天赋的学生,然后在古池先生的指导下,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成为新科的才子。

沈诺出去了,曼儿也跟着莫情一起去了,还有一个多月,莫情要临盆了,这些日子,她走起路来有些吃力,蔓儿也是闲着无聊,才过来陪陪她。

赵牧日理万机,吕同业却时常来找赵牧的茬,而且这人好色成性,在京师之中也没有丝毫改变,惹得赵牧大怒,只是碍于吕后的面子,他和沈诺总不好把人家撵出去。

莫情正忙着缝制婴儿的衣服,蔓儿也在一旁帮忙,蔓儿看着那些孩童的衣服,心中暗暗叫苦,她还记得,自己还没出生的时候,就给孩子们缝制了许多衣服,结果都被她一把火烧掉了。

连蔓儿目光望向莫情,带着一丝询问。我这些日子一直在服用大补之物,身体一直都很虚弱,我怕我这小身板会撑不起来。”

莫情看着她伤心欲绝的样子,放下手里的针头盒,拉着她的小手安抚:“莹儿,不要着急,你一定会怀孕的,娘一直在帮你调养身体,这些天看着你身体好多了,等我把宝宝生产出来,我会亲手给你针灸,配上我开的方子,你就能有自己的宝宝。”

“我之前在巴蜀,就怕怀孕,所以一直服用避孕药物,直到今天,我才有了这个想法,只是一直没有这个机会,我很遗憾,如果我能在巴蜀,就为沈诺生下一个儿子,到了那个时候,她已经很大了。”

莫情叹了口气,道:“这些年来,我终于想通了,当初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用避孕药,但我能体会到你的感受,巴蜀那么危险,即便颖儿怀孕了,也未必能保住她,沈先生还被关进了监狱,她和你在一起,会很痛苦的。”

听到这话,连蔓儿叹息一声,“情儿,你说得对,我得好好养病,早点怀孕。”

莫情见状,当即提笔开了方子,命人取来药材。

莫情继续说道:“这是我为了你的身体,专门开了三个月的药方,莹儿,在这三个月里,你要在服药的这段时间里,不能和成年人发生关系。”

既然不能上床,那就只能答应沈诺的要求了。

莫情瞪了她一眼,道:“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你身体这么瘦,我就说,平江府的女子,都是以瘦为美,这很不正常,而京中的美女,却不一样,她们大胆大胆,更容易生孩子。”

连曼儿纤细的身材在平江府贵胄圈子里是出了名的,她也注意到了很多人对自己的要求也很高,之前遇到的那些富家小姐,一个个都很瘦,前段时间无意中见过,都瘦了一大截,这让她很是同情,觉得自己没必要这么折磨自己,还不如保持一个健康的身子。

但没人会相信她的话,毕竟她也生病了,平日里吃的东西都是随便吃的,实在是吃不下,和莫情在一起的时候,她还能吃些肉,一个人的时候,根本不愿意吃东西。

晚上沈诺回家,依旧是老样子,把她搂在怀里,连曼儿只得推说身体不好,见沈诺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心里也是一阵难受,心想这才三月,熬一熬,就能怀上孩子了

第二天刘无好组织的一场诗会,沈诺要在郊外的枫林中,沈诺询问了一下连曼儿,她说要和莫情一起,因为这个月她就要出生了,必须要小心,所以没有去。

沈诺外出当然不会穿官袍,可他看着学子们都很重视,便没有穿曼儿给她做的衣裳,而是换上了一套剪裁考究的紫色儒袍。

沈诺本就是个美人胚子,身材颀长,颇有几分书生的味道,不像是个柔弱的书生。他一身紫袍,连曼儿都不由多看了几眼,自家沈诺为什么会那么好看,她才知道,如果沈诺穿上紫红相间的衣服,一定会非常的醒目,也会让人眼前一亮,再加上那双狭长的凤眼,竟有几分魅惑之意,却又不会让人觉得他是个正人君子。

沈诺骑在马上,莫金紧随其后,莫金今天也是一身书生装,身材魁梧,换了一身衣服,整个人看起来温文尔雅,少了几分咄咄逼人的味道。

将沈诺打发走后,连曼儿回到自己的房间,将黑色的补血药水一饮而尽,她没有和沈诺说过,也没有在他面前服下,反正她也是为了这个儿子才这么辛苦,没必要让他们两个都在为同样的事情而烦恼。

沈诺骑着马往枫林走去,到处都是红色的枫树,美的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场景。

除了巩士君,还有他的一个哥哥,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的样子,面容清秀,身材瘦削,很适合文人墨客的口味,一个少年郎。

男人多了几分柔美,多了几分妩媚,更别说这巩家的少爷,眉目如画,眸子清亮,身材虽然不如他哥哥高,但毕竟年纪还不大。

刘无好把两个人都介绍了一遍,沈诺对着沈诺点了点头,目光又落在了龚少爷身上。

两个人走进了枫树林,身后是一条小河,前面是一条小河,前面是一片枫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泥土的清香,让人心旷神怡。

说到巩家人的时候,他们也跟着念了一首诗,沈诺一脸的感动。

之前沈诺提到常平事务官巩方,把赵牧骗到枊巷饮酒,然后故意把他灌晕,因为万知县在吴江县的案子,看来巩家和连氏是一伙的,现在见巩方的两个孩子,沈诺便想要试试,如果他们也跟巩方有同样的想法,她不仅不会和刘无好成为朋友,反而会让她放弃这个朋友。

不过很明显,刘无好的眼光还是很准的,从两人写的那首诗来看,这两人都是嫉恶如仇,和龚芳不是一路人,现在更是全力支持沈诺开书院,没有丝毫掩饰和掩饰,两人都很年轻,巩士君已经十八岁了,之前还陪着他去过明阳寺。

刘无好鼓起掌来,能被刘无好夸奖的人并不多,但今天却被他的亲哥哥巩士兰给夸了,一个少年郎,却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人们一打听,才知道巩士兰并没有来,许多人都觉得有些遗憾,心想以刘无好的才华,就算考中进士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用不了几年,就能中进士。

刘无好对他颇有几分同情,和沈诺说起这个年轻人时,还真是摇了摇头,叹气不已。

沈诺发觉,并非那些文人不求名利,平日里看似逍遥,其实心中也有一份向往,但对于进朝做官,好像并没有多大的兴致,好像所谓的功名,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这也是平江府众生最大的问题之一。

对于朝廷来说,如果他们不能为朝廷效力,为天下苍生谋福利,那么他们就是废物。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改变他们的思想,如果他们不愿意进朝做官,那么就为当地的教育做出自己的贡献。

一首诗念完,巩士兰站了起来,走向沈诺,先给沈诺作了个礼,然后问沈诺要不要诗。

他的标题是“枫林白云”。

透过红色的枫叶,沈诺抬起头,看到了天上的云彩,有一片云彩,像是仙女腾云驾雾,缓缓飘走了。

沈诺灵机一动,随口作了一首诗,让亭子里的书生都是一愣,刘无好第一个回过神来,道:“靖之向来不喜欢写诗,如今她拿天上的仙女来形容你们的妻子,我们心里都不舒服。”

“就是,就是,我们还没结婚呢,静之这么一说,我就吃醋了。”

一名书生附和着刘无好的话语,亭子里的其他人也纷纷开口,一名书生说道:“你长得果然和天上的仙子一样,纤弱柔弱,就好像天上的仙子,被一阵风给刮跑了,我好心疼啊。”

刘无好一拍沈诺的肩膀,凑到他耳边小声道:“小姐的美貌在平江府早已经传遍了,人人都说她有福,不但是个贤惠的妻子,更是个贴心的姑娘。”

沈诺被众人调侃,双颊飞起一抹红晕,他不过是恰好看见云端之上的仙女,纤弱不堪,被风一卷,毫无抵抗之力,这让他想到了当初在园子里,刮起了一阵强风,差点把自家媳妇给卷走了,还嘲笑了自家媳妇好多天。

每次想到那一幕,他都会觉得内疚,因为他,他的妻子才会变得那么瘦,现在他只希望自家媳妇能尽快回到在零陵时的身材,他很高兴,他从来不觉得消瘦是一件美丽的事情。

众人说笑间,巩士兰已经走到大哥身旁,目不转睛的看着谈笑风生的沈诺,听着两人的对话,又回想起沈公子所作的那首诗,不由心中一动,能让沈公子这般看重的女人,哪怕只是一片模糊的云雾,也能让沈公子想起她来。

“皇兄,知州的妻子可是极美的?”

巩士君听了巩士兰的话,想起了在明阳寺中遇到的那位知州夫人,她穿着一身干净利落的狭袖长裙,将她纤细的腰肢勾勒的淋漓尽致,身形轻盈如雨燕,容貌虽然算不上绝色,但那种特殊的气息,巩士君还是记得清清楚楚。

他斟酌着措辞,开口解释道:“知州夫人是江南最不似京中女子的女子,骨骼纤细,身材纤细,风姿绰约,论美,也就是一般,但她却能让任何男人一见难忘,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的容貌也会变得更加鲜明,甚至更让人印象深刻。”

“大哥。”叶伏天喊了一声。

巩士兰诧异的望了自己的哥哥一眼,没想到一直守活到现在的哥哥,竟然会对一个女人这么看重。

巩士君被自己的哥哥喊醒,苦笑道:“不要多问,这是男人的感受,我们平江府美女如云,但唯独知州太太是个有意思的女人,别的女人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巩士兰狠狠地看着自己的哥哥。

而坐在他面前的书生们,则是从仙女说到了知州的妻子,又说到了平江的美女。

这一次,所有人都没有带来自己的红颜知己,就是来和自己的朋友聚会的,他们靠在亭子的角落里,一副风流倜傥的模样,说到美女,他们的谈话就变得更加热烈。

沈诺倒也不说话,将妻子送来的食盒取了出来,放在了桌上,不一会儿,饭菜就摆满了一桌,几个男人闻到饭菜的香味,立刻围了上来,将饭菜端了上来。

“你做的菜最好吃了,上次在明阳寺的时候,我还记得呢。”

刘无好第一个在石桌旁坐下。

巩家人也都一一落座,巩士兰夹了一块糕点放进嘴里,香甜可口,却又不会让人觉得油腻,这种味道,在外面可找不到。

他不由望向大哥,询问明阳寺上发生的事情,说到这里的饭菜,巩士君也是念念不忘,这样一个会做饭,会做饭的女人,实在是让人羡慕。

沈诺一脸无语,“要是我知道你这么爱吃,我就让我老婆过来了。”

“好,以后,你可别瞒着静之,大家都是老朋友了,你要是来了,我们也不能怠慢,不过,你要是想要给静之做饭的话,记得给我们留下一碗。”

刘无好笑眯眯的走到沈诺面前,沈诺瞪了他一眼,“我老婆一直都是爱给我做饭的,一顿饭还不过瘾,要不,你也找个老婆吧,省得他们嫉妒。”

刘无被逗乐了,他看着其他学子一边吃饭一边聊天,一边低声对沈诺说:“静之,这一趟你们家小姐可是帮了我不少忙,小美在你们家里住了好几个月,身体也恢复了一些,现在又有了身孕,估计下个夏天,我就可以当爹了。”

沈诺听说小美怀孕了,也替刘无好感到开心,他虽然是个花心大萝卜,却始终拿不定主意,现在生了个孩子,虽然不是正室,但毕竟是她的亲生骨肉。

刘无好继续开心的道:“小美已经是我的小妾了,之前我还拒绝了一个想要娶小美的朋友,现在我才知道,一个男人一旦爱上了一个男人,就不能把自己的女人交给一个男人,那是一种不讲义气,也是一种心胸狭窄的表现。”

沈诺瞪了他一眼,过了半晌方才开口:“你看上的女子,凭什么要将她拱手让人?做个小妾更好,省得被人惦记。”

刘无好斜倚在栏杆上,抬头望着天空,情不自禁的吟了一句,沈诺听到后,两人都是一脸的笑意。

“没有什么不好的,不如去当官吧?”

沈诺突然说了一句。

刘无好一怔,转头看向沈诺,又笑了:“你在逗我?”

“我没开玩笑。”

沈诺严肃地望着他,把她和古池先生商量好的事情说了一遍,“我们早就选好了好几处,现在正设法购置下来,将来开学堂,凡才子皆可进学堂,向古池先生请教,古池先生乃是一代大儒,年岁渐高,所以,他打算让你去主持书院,而他则专心于书院的事情。”

“或许再过些年,平江府便会出现许多新科秀才。”

沈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刘无好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刘无好是个逍遥自在的人,自然不会甘心就这么留在这里,一旦入仕,他要处理的事情就更多了,太学可不仅仅是管理一府之事,还要管理财政,还要负责供奉,和以前吟诗作对,游山玩水的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怎么样,不要迟疑,你是平江府最有权势的人,如果你全力帮助我们,平江府的学生都会听从你的指挥,他们也会更加重视我们,而且,你周围的那些人才,也可以在平日里结交朋友,有空的时候,也可以到书院里做个差事,为书生郎指点几句,也是一件好事。”

刘无好摇了摇头,“我都要当爹了,我也不打算留在平江府了,我只是想和小美他们一起去旅游。”

“游学?外面的世界可不像平江府那么安全,我被调到巴蜀,那里距离首都很远,那里的环境很恶劣,我差点就死在那里,但我始终抱着一种理想,那就是用我的知识造福人民,让他们摆脱贫困,不被富绅欺压,不被贪官污吏盘剥,让所有人都能过上幸福的生活,我也想让自己的一身所学,能够流传下来,让更多的读书人继承我的知识,让更多的读书人继承我的知识。”

“一己之利,一己之利,一国之利,就是一己之力,没有好处,我信任你,也会扶持我,不过,你要收起你的想法,你这样的人才,一但入士,就是天下之幸。”

刘无好听了沈诺的解释,只是摇了摇头,他对朝堂已经彻底绝望了,特别是前任知州,最恨的就是走后门进来的人,仗着家里的势力,什么都不懂,还得管着平江府那么多人的死活。

而那些出身贫寒的读书人,辛辛苦苦考取了官职,结果被人欺负,被人陷害,最终落得个穷困潦倒的下场,甚至还不如一些走后门进来的官员。

沈诺和刘无好坐下聊天,巩士兰也注意到了这边,听到他们的谈话,巩士兰就把自家大哥给拽了过来。

他在二人面前坐了下来,巩士兰拿了一大一小两片树叶,道:“这些树叶虽美,但若从枝头落下,便会陷在泥土之中,再也无法避免被人践踏。”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落叶亦是,亦有其生存之道,这一大一小两叶,可能有着某种血缘上的联系,大的那一块就是小的,而那一块大的,则是那一块的,那一块,就会随着那一块掉下去,最终,那两块叶子,就会变成那一堆杂草的养料,再也不会有人记住这两块叶子了。”

巩士兰冲着两人咧嘴一笑,随手扔掉了两片树叶,道:“事已至此,再挣扎也没有任何意义,即便是落在我的手里,我也会将它扔掉。”

巩士兰一句话没说,刘无好、沈诺都呆住了,沈诺连忙道:“士兰说得对,每个商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商人为了赚钱,可以赚钱,可以接触到更多的权贵,也可以接触到更多的权贵,所以,所有人都想得到他们,不管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都想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哪怕是最好的医生,也不会把自己的性命放在第一位。”

“时间长了,不用说了,平江府就是一颗从内而外的梨,到了最后,这种病会越来越严重,如果没有你这么一个才华横溢的人才,到时候只会成为那些唯利是图,抬高自己身价的目标,还能算是一个有才华的人吗?”

这番话正中刘无好下怀,他现在成了众矢之的,那些想要他画,想要他写诗的人,都不是真心喜欢他的,只是看在他名气大的份上,将他的作品珍藏起来,也是一种荣耀,所以他的书画才能卖出这么高的价格。

但是,那些真正喜欢他的人,并不会花大价钱购买他的作品,他们只会用敬畏的目光,静静地观看,议论,而不会将其据为己有。

刘无好下意识地将目光落在了这两枚树叶上,自己何尝不是如此?现在,他已经长成了一棵大树,还没有落下来,那么,他就是最璀璨的时刻,如果有一天,他也和这一片树叶一般,掉落在地,那么,谁都可以将他踩在脚下,将他永远的埋葬。

“静之,容我考虑一下,三天后,我会告诉你答案。”

沈诺心一动,其实刘无好被提拔为太学学士,皇帝早就允准了,如今等着刘无好点头,自己便能立刻接任。

沈诺朝巩士兰投了个感谢的眼神,巩士兰则冲着她咧嘴一笑。

诗会结束,大家都往家里赶,沈诺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她上了一辆马车,还没开出多远,就遇到了巩家的两个哥哥。

为了这件事情,沈诺又对巩士兰的帮忙表示了谢意,而沈诺则邀请他们两个也参加学校的建设,因为他要去古池先生那里做客,所以两人都答应了下来。

回城后,沈诺就和他们告别了。

巩家兄妹二人,并未从正门进入,而是从一处偏门进入,进入之后,便直接来到了后面。

等巩士兰换上了女子的衣服,巩士君便对着她道:“心兰,你今天对我哥哥的诗词大会很感兴趣,我就让你过去看看,他们都是才华横溢之辈,沈先生与刘公子更是才华横溢,刘先生要做官,可不是一般的人物,我想,这次的诗会,应该不会太多了。”

巩心兰坐在哥哥旁边,虽然在听着哥哥的话,但思绪已经飘到了别的地方,脑海中浮现出沈公子的身影,他不但才华横溢,而且生的也很好看,从平江来的男人,跟她印象中的男人,确实不一样。

今天她去找沈公子,他好像对她微笑,还邀请她去见古池先生,也许她就能以男人的姿态,跟着大哥,甚至是沈公子了。

“心兰,心兰!”

巩士君看着自己的姐姐发呆,忍不住叫了一声,正色道:“既然你已经看到了沈大人,就应该知足了,不要再穿着男人的衣服跟着我出去了,你小时候穿着男人的衣服,跟着我进了学堂,这件事做的很好,但对你的名誉却是不好的,一个女孩子的名声,一旦毁了,那就比杀了她还难受。”

“再说了,这事要是让我娘知道了,我跟我哥都得受罚。”

巩心兰一听,脸色顿时一白,道:“她只是一个后妈,是我爹的妾室,不是我们娘,我们娘早就死了,哥,我要穿着男人的衣服,而不是女人,我要和你一样,成为一个有才华的男人。”

巩士君闻言,脸色一白,赶紧用手掩着姐姐的嘴巴,待得所有人都散去,这才放下心来,低声劝说:“你娘的事情,可千万别在这王府里议论,你我都这么大了,难道还没学乖吗?你要读书,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如果你一直把你当成男人来培养,我娘也不会怪你,免得你到了十五岁,名声不好,没人愿意嫁给你。”

“你和我一起吟诗作对,这件事情传出去,传出去,你的名誉就毁了,所以,你不能出去,我和沈公子一起去见古池先生。”

“我可以将我听到的,听到的,听到的,全部都说给你听。”

巩士君一番劝说,巩心兰却是不为所动,她已经打定主意,日后一定要穿着女装,跟着哥哥一起出去,她从小就有一种过目不忘的能力,平日里在房间里,她虽然不擅长针线活,但也能把整个藏书阁都翻了一遍,虽然她很聪明,但也没办法和她哥哥那样,成为一个花花公子。

她也不想再结婚了,要结婚就是沈公子这般重情重义之人,不纳平妻,不纳小妾,只爱自己的妻子,如此男人,她才愿意回到自己的院子里,替他生孩子。

“哥哥,我一定要和古池先生汇合,如果你不愿意,我就悄悄地跟上去。”

巩士君被巩心兰的话弄得有些无语,他很清楚自己这个姐姐,一旦决定了什么,那就没有回头路了,他现在唯一的顾虑,就是姐姐会被沈公子迷住,沈公子虽然重情重义,但那是对妻子,对其他女子却是毫不留情,这在平江府是出了名的,他不想让妹妹失望。

“你要看古池先生也行,不过,我们要避开沈公子,以我们巩家的名声,以及我在这方面的身份,还是很有可能的。”

巩心兰听巩士君这么一说,顿时不乐意了,道:“为什么不能随沈公子一同前往,乃是沈公子相邀,方才有此机缘,如今沈公子让在下前去,自然要与沈公子一同前往,沈公子才华横溢,论见识,怕是你我二人所不及。”

巩士君愁眉苦脸地望着自己的姐姐,半天没说话。

过了三天,沈诺接到刘无好的回信,说他肯做官,接手太学,对此沈诺甚是欢喜,于是写信请巩家姐弟,邀请刘无好等四人于一间饭店,共进筵席,以示庆贺。

连蔓儿一看沈诺要出去,忙给他整了整衣服,将他送到门外。

这些日子沈诺一直惦记着她,让这些学子惦记上她做的菜,可她也没办法,如今她还在吃药,饮食上很讲究,得多长点肉,更何况莫情临盆在即,她必须要陪伴左右。

沈诺出门了,今天她一袭深红色的儒袍,媳妇说他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反正她喜欢什么,他就喜欢什么,虽然颜色鲜艳了点,但并不影响他的气质,让他很容易就能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

若是以往,他要么一身白衣,要么一袭青衫,看起来实在是太随便了,平江府的规矩可就没那么好了。

到了客栈,三人都在,尤其是刘无好,一身红色的罗裙,里面是一身白衣,看起来风度翩翩,吸引了无数人的注意。

巩家的两个人,一个穿着青色的长袍,一个穿着紫色的长袍,看起来并不起眼。

四个人走到楼上坐下,总算没有再看他们一眼,四个人都变得很随便。

巩心兰笑眯眯地看着沈诺,然后将一只锦盒放在沈诺的眼前,道:“在之前的诗词大会上,我看景之提起过先皇兰若公,恰好巩家也有一部,所以就将它带了过来。”

“就只有兰若公子一份?”

沈诺兴奋地将盒子打开,果然看到里面保存得很好的手札,还有熟悉的字体,一看就知道这是兰若小姐的唯一一份。

他接过来仔细看了一眼,才翻开两张纸,一枚枫叶便从里面掉了下来,叶子被压扁了,而且造型很漂亮,可见挑选这片叶子的人,也是花了不少心思的。

沈诺捡起那片叶子,微笑道:“还是士兰想得周到。”

他将手中的树叶收了起来,又扫了一遍兰若小姐写的那首诗,微笑着说道:“果然是兰若小姐唯一的一首诗,我一直在寻找,却始终没有寻到,只是这份礼物实在是贵重,实在难以割舍。”

沈诺把那本书重新装好,往巩心兰面前一塞:“回头我再去拿一份,这份礼物,实在是有些贵重,巩家人会收下的。”

“无妨,我府中还有几个,虽然没有兰若姑娘的,但景志是个爱读书的人,最了解兰若姑娘,这份嫁妆,还是留给景之吧。”

如果换了其他书生,沈诺肯定会收下,可巩家却不能,龚方毕竟是他手下的人,他表面上打着景志的旗号,并没有将自己当成官方人员,可碍于面子,沈诺却是坚决拒绝了。

巩心兰有些慌了,但最终还是妥协了,她开口道:“我把你的字抄录下来,我写的也不错,可以接受,希望你不要介意。”

“好的,谢谢你。”

沈诺能拿到兰若大人的诗,已经很是开心,现在又有人肯帮她抄写,也省了他借书的麻烦,心中一喜。

刘无好哈哈一笑,说道:“我以前可没听说过,沈先生也爱听兰若姑娘的诗。”

“你对我一往情深,怎么会注意到这种小事?”

沈诺的话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刘无心更是满脸通红,他对小美是真的疼爱,这几个月他都没有出过小美的小院,他也没有回来过,也没有和其他小妾住在一起,他甚至有过不娶正妃的想法,奈何小美出身低微,最多也就是个侍妾。

一群人吃吃喝喝,其乐融融。

刘无好要做官,当然要尽快,沈诺告诉他,他向皇帝递交的奏折,是经过皇帝批准的,刘无好知道自己上当了,沈诺早就料到了这一点。

所以,作为一代大儒,他必须要举行一场送别典礼,下次见面,恐怕就轮不到他来主持了。

虽然只有三天的时间,但刘无好却是思绪万千,他有小美,马上要有自己的儿子,游历天下的计划自然是行不通的,相反,他更愿意和妻子、女儿在一起,舍不得离开。

一餐四人其乐融融,饭后坐下来喝茶,沈诺尝了一口他们口中的好茶,皱了皱眉头,掏出了随身携带的茶叶,平日里夫妻二人在野外都爱喝自家酿的茶。

每一年,市场上都没有新的茶叶,所以,无论在哪里,都会有新的茶叶被端上来。

沈诺也喜欢喝茶,她的茶艺都是从她那里来的,这些年来,她已经很熟练了。

他沏了一壶好茶,刘无好喝了一口,赞道:“没想到景志也是个好茶之人,这茶水与闽中颇有几分相似,比我在闽中的那几种都要好上几分,你是从何家买来的?回头我也去采购。”

巩家姐弟尝过之后,也想要,沈诺笑道:“这茶不好找,这是我妻子从我妻子的茶园里挑出来的最好的,外面的可没那么好,如果你想要,我太太愿意给你准备,从现在开始,你这里所有的茶,都由我老婆负责。”

刘无好诧异地望了沈诺一眼,从前他只是以为沈尚书的妻子长得漂亮,娇滴滴的,弱不禁风,却不知道沈公子的妻子居然也是个茶商,这样的好茶,他自然要了,更别说这种有价无市的了。

闻言,巩心兰脸色一沉,道:“你是商人?”

巩士君清了清嗓子,扯了扯姐姐的袖子,正要打圆场,沈诺看着巩心兰,和颜悦色的道:“内子跟我差不多,也是个穷人家,不过她擅长经商,一直以来都是靠着我读书,才能考上大学的。”

“再然后,我们就慢慢扩大了自己的产业,虽然出身贫寒,但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沈诺朝巩心兰微微一笑,“如果士兰,士君喜欢这里的茶水,我会让人奉上最好的。”

巩心兰看着沈诺灿烂的笑容,愣了一下,然后脸颊一片绯红,低下了头。

巩士君赶紧感谢,他和刘无好也是喜上眉梢。

一杯茶之后,四人不知不觉聊到了平江府的学堂,刘无好既然答应了要进朝做官,自然也就开始关注平江府的学子了。

事实上,读书人中了进士却没有再考,要么就是上了岁数,要么就是对自己的学问没有信心,真正的读书人,如刘无好这般,对名利并不感兴趣,只想逍遥快活。

但也有很多考生,只是通过了科举考试,很多都没有通过科举,而是通过了两次考试,然后放弃了自己的学业,成为了一名读书人。

而且平江府唯才是举,哪怕一个寒门士子,若是能作诗词,口才又好,一般都能过的很好,也不会和沈诺当初在零陵郡时一样,一个读书人撑死了也就是个教书先生,而且还是个穷苦人家。

因此,他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让那些所谓的读书人重拾自己的自信,继续科举,而不是靠着自己的学识和口才,去做生意,现在的问题就出在这里。

沈诺把事情一件一件地剖析,刘无好、巩二人都说不出话来。

刘无好有些委屈地说道:“没想到那些跟在我身边的读书人,居然也会说话,而且还会做生意。”

刘无好有才华,有身份,有骄傲的资格,根本就不需要去巴结权贵,也不需要向金钱屈服,但是,那些才华横溢的人,真的能有这样的待遇吗?他们既无身份,又无家世,就是诗词歌赋,也不过是一般而已,否则也不至于拿不到秀才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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