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也是农民出身,娘家距父亲的村里不到十里地,二十二岁经人介绍和父亲认识结婚,平平淡淡过日子,相夫教子。我记事的时候,妈妈也下地干农活,吃苦流汗出力。后来家里富裕了,她就很少干活。我上高中住到城里后,和父亲不一样,妈妈很少回农村,只是逢年过节回去走走亲戚,看看老人,俨然把自己当做城里人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吧,妈妈自从离开农村住到城里,从农村的乡间僻壤到城里的灯红酒绿,有种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感觉,原来城市如此美好。要啥有啥,吃喝玩乐,纸醉金迷,花天酒地,这才叫生活呀。
狗是忠臣,猫是奸臣,男人是狗,不嫌家贫,不离乡土,女人是猫,随波逐流,哪里好往哪里跑。我们乡里的几个女人,进城给上初中或者上高中的孩子做饭,结果迷恋城里的生活,不想回农村,却又好吃懒做,无力支付城里高额的开支,结果有的误入歧途。
妈妈虽然也被城市的花花世界所迷惑,但还不至于走邪路。一是因为妈妈属于传统的贤妻良母型,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最基本的原则底线还是要遵守,二是我家里并不差,不用为生活窘迫,就算有个诱惑啥的,还不至于到抛弃家庭的地步。
妈妈叫张兰,很普通的名字,比爸爸小两岁,二十二岁和爸爸结婚,二十三岁生下我,那个年代属于正常婚育,不像现在的大龄青年三十多也不结婚。妈妈今年四十八岁,已经过了女人最好的花季年龄,但还不算老。
妈妈兄弟姐妹四个,两个哥哥,一个姐姐,我有两个舅舅,一个姨,妈妈最小,小的总是最享福。妈妈小时候正好赶上改革开放的春风,土地包产到户,那几年动乱刚过,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外祖父承包了十亩耕地,日子虽不算富裕,到年底也有点余粮,饿不着,穿的虽是补丁衣服,但干净厚实,冻不着。家里劳动力多,两个舅舅都比妈妈大好几岁,轮不着妈妈干活。妈妈自小没有出过力气,比其他农村妇女要享福。
结婚后没几年,爸爸就挣钱了,嫁给爸爸也没有受过什么苦。我上初中妈妈就在城里给我做饭,直到高中毕业,做了六年饭,刚开始租房,后来买上房子就一直住在单元楼里。
由于家境殷实,妈妈不用像多数同学的妈妈那样去饭店或商场打工,每天的主要任务就是给我做饭。每天三顿饭用不了多少时间,有时候课程紧张,爸爸妈妈给我点零花钱,我就在学校附近饭店买点吃。临近学期末那几天,我常常早上六点就去学校上自习,午餐和晚餐就到学校食堂或小饭店吃一口,晚上十一点以后才能回去。
父亲忙于挣钱,村里镇上来回跑,还经常出差去外地联系生意,家里就剩妈妈一个人。不用给我做饭,她也不用操心啥事,想干啥就干啥。
时间和环境就像温水煮青蛙悄悄的改变一个人,时间是水,环境是煮水的火。妈妈这个农村妇女也在悄悄地被城里迷乱的环境改变。以前自己年龄小,上学课程紧张,我每日忙于攻读考试,没有注意妈妈身上发生的变化。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我惊讶的发现,和几年前相比,妈妈完全变了一个人。经过几年城里环境的熏陶,妈妈俨然成了一位标准的都市丽人,无论如何都看不出一点农村人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