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春五月,蔷薇绚烂绽放。
她如往常一般候在篮球场畔,手中紧握着一张试卷,反复折叠,满面愁容。直至他现身,满头大汗地甩着头发,大大咧咧地弹了下她的额头,唤道:“笨壳,发什么呆呢?”
换作从前,她定会怒目而视,她向来反感他喊自己小名,何况还加个“笨”字。可无奈他们自幼于同一大院长大,从幼儿园直至高中形影不离,就连她父母都不再称呼其小名,唯有他,依旧在众人面前叫嚷着——笨壳!
她扬起试卷,哭丧着脸说:“我物理仅考了 17 分,该如何说服爸妈让我报理科班呢?”
他诧异地打量她数秒,随即捧腹大笑:“你去读理科班?那岂不成了天大的笑话?”
全年级皆知,她政史地成绩优异,数理化却一窍不通。
她猛地抬头望向他:“那你呢?选文还是理?”
男生得意地摆了个姿势,抛起篮球:“还用问吗?”她刹那间闪过一丝惊喜:“文科?”
然而,他的手瞬间捂住她的脸,不留情面地说:“我这数理化天才去读文科?亏你想得出来。”
天色仿佛瞬间暗沉,夕阳余晖消逝殆尽,苍穹化为深邃的蓝。她缓缓跟在后面,凝视他轻快跳跃的背影,许久,苦笑着摇了摇头。
不知从何时起,对这位儿时伙伴萌生出别样情愫,与他交谈时心跳如鼓,在人群中总寻觅他的身影,明明相伴已有十数载。
结局毫无意外,他选了理科,她入了文科。
夏日夜晚,几家人于葡萄架下乘凉,大人们谈天说地,他从远处走来,蹲于她面前,后知后觉地问:“你这几日为何生气?”
她望着他那一脸懵懂,只得叹口气道:“文科班在三楼,理科班在二楼,距离这般远,日后我如何抄你物理作业?”
他如释重负,取笑她:“这算啥事?我给你送过去便是。”
某些情愫难以轻易倾诉,那般缥缈,她恐一出口便被风卷走,来不及抵达对方心底。文理分班后,两人关系难免受些影响,课程时间各异,班级活动有别,他打篮球时,她需在教室上课,她于操场发呆之际,他或许正在做化学实验。
他似乎并不在意,放学后依旧守在校车门口,待她前来,共坐一排座位。对他而言,一切皆是习惯。
她却深感一切悄然改变,仿若同行许久之人,终在某个十字路口分道扬镳。
十七岁这年,她愈发沉静,邻里皆言她愈显女子温婉。他只当笑话一听,依旧毫不留情地揉乱她的秀发,仍将她视作初识的小女孩。
她亦察觉自身变化,内心深处另一自我觉醒,敏感、细腻、内敛,此自我有个名号,曰灵魂。次年春日,她开始写诗,将优美语句写于五月丁香叶上,夹入他借予的物理作业本。
他后来忍不住数落她:“笨壳,你再这般摘树叶,树都要秃了。”
真是个蹩脚的笑话。
她气鼓鼓地瞪着他,最终默默转身离去。
暑假前,文理班举行篮球友谊赛,她奋力为他呐喊助威,引得全班同学欲对她拳脚相加。赛间休息,她拿本班的水给他,身后起哄声此起彼伏。他却随手接过同班女生递来的水,对她说:“我们班又不是没水喝!”
她瞅瞅他,又瞧瞧旁边的女生,转身返回。
他依旧不明她为何又恼了,她却渐渐领悟,他们宛如两种植物。他似向上生长的乔木,自在洒脱,而她是旁侧的花朵,敏感且矜持。即便有幸生于同一片土地,却有着迥异的特质。
于是,她更为沉静。那年秋天,她的小说发表,众人皆知她是文科班声名远扬的才女。却无人知晓,她内心被一只小兽啃噬,灵魂深处的自我每日呢喃,倾诉着如野草般疯长的暗恋。入冬后,她身患重病,转至邻城大医院,卧床整整一月。他每日来电,告知课程重点,担忧她学业落下。挂电话前,他总会说:“你可要快点好起来,笨壳。你本就笨,功课不能落太多。”
她每次挂电话后,都会轻轻叹息。
那日天色阴沉,她于病床上翻阅英语书,有人探进头来,她抬头一看,竟是他冻得通红的脸。她惊愕得说不出话。
他笑着从外套里取出一包温热的栗子:“大院门口卖栗子的回来了,突然想起你从前最爱吃他家的栗子。”
她微微皱鼻,心中一酸。她脱口而出:“就为送一包栗子,你大老远跑来,我怎会喜欢上你这个笨蛋。”
他本能地反驳:“你才是笨蛋!”
片刻,他猛地回过神,意识到她那句话的重点竟是……他身形一僵,愣愣地望着她,刚缓和的脸色又涨得通红。
而她扭头望向窗外,雪花纷纷扬扬飘落。
这年初雪,虽迟却至。
“仿若我长久积蓄的心意,终有一日能抵达你心间。”她心中的自我轻声诉说。
与沈川初逢之际,我年仅七岁,刚从乡下迁至城里,未曾尝过汉堡,亦不知晓漫画屋,十足的土气模样。
新生活于我而言,陌生且可怖,在新学校里,我时常落泪,而后索性不再上学。
母亲从邻居家领来沈川与我作伴,彼时的他,也不过是个比我大一岁的孩童。或许,有个女孩相伴于我更为适宜,然整栋楼仅有沈川这一个小孩,别无他选。
他于房间内四处踱步,时而翻阅书籍,时而摆弄父亲所制的模型,嘴里嚼着糖,发出“嘎嘣嘎嘣”的声响。他与我搭话,我不予理会。可他次日依旧前来,依旧自在地在我跟前晃悠。
终了,我开口道:“你莫要再来,我不愿与你玩耍。”
他认真地凝视我,仍将口中的糖嚼碎,含混不清地讲:“你母亲说了,我来陪你玩,她便给我买糖。”说话间,他嘴里散出水果糖的甜香。
他递来一颗糖,我略作迟疑,接了过来。
就此,我与沈川的情谊自一颗糖起始。
说实话,他是我所见过的男孩里模样最为洁净的,肤色白皙,衣衫总是齐整,指甲修剪得短而利落。他的母亲是医生,他身上常带着淡淡的消毒水气息。
我深信,人性总归是向往美好的。美好的人与物,总是更易将我们吸引。
沈川便是那束照进我生活的光。
大约是受了母亲的嘱托,他对我颇为照顾,每日上下学,一路相伴,既是陪伴,亦是守护。在那个男女生界限尚不分明的年纪,他是我至为要好的朋友。
他使我渐渐淡忘了故乡的田野,忘却了眷恋的桑林,忘却了那群质朴的伙伴。
我暗自思忖,身为他的朋友,我亦不能太过逊色。一个懵懂的小姑娘,无形中萌生出蜕变的渴望。
渐渐地,我亦有了自己的光彩。
众人皆知,学校里那个品学兼优的男孩沈川身后有个小尾巴,一条美丽且乖巧的小尾巴。
私下里,我们却似两个野孩子,于夏日树林捕蝉,在冬日雪地捉雀。后来的我,常常感叹,那真是一生中最为肆意的美好时光。
我六年级时,沈川升入初一。我依旧是副豆芽菜模样,可沈川的嗓音已渐趋磁性浑厚。我玩耍时依旧如疯丫头般,他则更多呈现出温文尔雅之态,喜好浅笑,唇角轻扬,以食指弹我额头时亦不再用力,满是宠溺与温柔。
我曾对他讲:“你若为我亲哥该多好。”许是受了班级里有哥哥的女生影响,我对有兄长之人羡慕不已,于是整日追于他身后唤哥,直叫得菜市场众人皆以为他真是我兄长。
然没过多久,他便不许我这般唤他了。
他家突生变故,他的父亲因贪污被纪委查处,数额巨大,不久便入狱。往昔风光无限的家庭,瞬间沦为众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他开始躲避人群,甚至避着我。我拽住他的胳膊,说道:“有何可怕,我不惧他人言语。”那时年幼的我,不懂世态炎凉,不知人心险恶,只觉沈川家遭遇此等变故实是可怜。往昔是他护我,如今我要护他。
我寻得一条上学的小径,带他穿街过巷,沿途春有樱花,夏有荷花。
沈川仍会欢笑,揽着我的脖颈道:“小尾巴,你真好。”
次年,我考入沈川所在的中学。
可他于校内鲜少理会我,我亦难觅他的踪迹,倒是通报批评栏里常见他的名字。
他的母亲多次被校方约谈,大抵是说他聪慧却不用功,若肯努力,考高中并非难事。
他的母亲唯有叹息。
后来从邻居口中得知,他们母子久已斗气,因他母亲递交了离婚申请。
某夜,月色皎洁,我寻了个由头下楼。楼道口铺满月光,那是我从未留意过的温柔光亮。我于彼处静候良久,随后听闻他的口哨声。
我问沈川:“你难道不想考高中了?”
他凑近,扑哧一笑,喷出浓烈的酒气。
忆起初遇那年他带着水果甜香的气息,我忽然悲从中来,泪水夺眶而出。大约便是自那夜起,我觉得月光满是哀伤。
我着实厌恶成长,厌恶时光,厌恶它们将那个喜食糖的男孩变成了饮酒的少年。
沈川终究未参加中考,据说去了美发学校。我有时能瞧见他与一群男孩聚在家附近的美发店前,在那一众染着红黄发色的男孩里,我依旧能一眼辨出他,他那如夜幕般漆黑的头发。我极想知晓,他抬眼时是否依旧目光如星,可他从不望向我。
再后来,他的母亲正式办理离婚手续。母子二人分别搬离旧家。
我与沈川鲜少再有交集,分离来得猝不及防,连个像样的告别都不曾有。
高一寒假,我于校外补习班邂逅小学同学,她好奇地问我:“你与那贪污犯的儿子还有联系吗?”
她那眼神真叫人厌烦。
我从未发觉自己体内竟潜藏着那般暴躁的另一面,我与她争吵起来,还撕毁了她的作业本。次日,她的哥哥在补习班门口将我拦住,把我推倒在地。
此事后来传至母亲耳中,我被狠狠训斥了一番。她说对我很是失望,觉得我愈发像沈川,叛逆且自弃。我忽然笑了,说我哪有沈川那般,连他的十分之一都不及。母亲许是也觉言语过重,摆了摆手,不再计较。
我已能将沈川的名字当作笑谈说出,只是笑得愈甚,心中愈酸。
未过几日,与我争吵的那女孩心急火燎地致电于我,道:“你快来,沈川疯了,他带了人在打我哥。”
冬日阴霾,天空是压抑清冷的灰色,仿佛时光亦被无限拉长。
待我寻到地方,人群已散去,街道清冷,有细碎雪粒在北风中飞舞。但我仍能一眼认出他,身着军绿色棉外套,头发依旧那般乌黑,远远地靠着墙根而坐。而后有人吹起口哨,喊道:“川哥,这不是你的公主吗?”众人哄笑。
我尚未回神,沈川已大步走来,拉着我跑向马路对面。
他牵起的是我的手。
年轻男孩的手,掌心硬朗,骨骼分明。我忘却了那日诸多细节,却唯独铭记那只手的触感。与他相识多年,这是唯一一次触碰到他掌心的温度。
在路的拐角,远得已听不见身后的笑声,他停下脚步,说:“许久不见,小尾巴。”
我说:“你莫要再打架了。”
良久,他伸出手,在我额头轻轻一弹,道:“你真傻,怎能被他人轻易欺负,你亦是有哥之人。”
我总觉他说此话时小心翼翼,我们终究不复往昔。自那之后,我偶尔会梦到那只手,温暖而宽厚。
转瞬至三月,我生日当晚,下了晚自习,与几位同学骑车归家。忽然,有人骑车自路口冲出,同学吓得尖声惊叫。那人一个急转,一只手猛地握住我的车把。我惊慌扭头,瞧见沈川的笑脸,在暗夜中,笑得那般明亮。
他将一个盒子丢入我车筐,边骑边说:“突然想起今日是你生日,生日快乐。”顿了顿,又笑着讲,“我明日便要去广州了,去做生意。”
这算是我曾耿耿于怀的告别仪式吧。
回到家中,我打开盒子,里面满是糖,高级的太妃糖。我一颗接一颗地剥开,只是如何都品不出那年水果糖的香气。
此年,我十七岁,沈川十八岁。
自此,我们再未相逢。
直至多年之后,我身边已有了即将相伴一生之人。回旧宅送请柬时,遇见老街坊,他们说小川前几日才回来过,卖了房子又走了,似是四处经商,过得尚可。
我下意识地摩挲手心,其实,我始终怀念那只手的温度。
我尘埃落定,身披白纱;他只身远去,奔赴天涯。
听起来满是浪漫与忧伤,说起却不过是一段平淡无奇的过往。
生命里总是人来人往。来,无需邀约;去,了无痕迹。好似所有的相遇,不过是为了丰盈生命里的某段篇章。
在人情的聚散离合中,我早已学会,随遇而安,随缘而喜,随时而处,随心而乐。
与沈川有关的回忆,仅有十年。那十年间,我们历经亲密与疏远,见过善与恶,遇过死亡与新生,逢过灾难与平安,独独,未邂逅爱情。
然最美的回忆,却是那未曾发生之事。
你来过一瞬,至今我仍心怀感激。
相隔两条街的守望
他二十岁踏入这家店,众人皆唤他小安。他面容轮廓分明,双唇宽厚,眼神却透着一抹落寞。
“小安,递杯水来。”
“小安,把地板清扫干净。”
起初,他的工作不过是这些琐碎之事,数日后才开始为客人洗发。多数时候,他沉默寡言、举止拘谨,不与同伴闲聊,亦不像其他学徒那般对客人热情过度。闲暇时,他便伫立角落,凝视玻璃窗外那一线蓝天,那抹幽蓝方能予他些许慰藉。
实则,他对这份工作并无好感。他的理想是成为诗人,以梦为马,浪迹天涯;又或做一名摇滚歌手,用歌声倾诉灵魂。高中毕业之后,他曾组建过一支小乐队,却如昙花一现。他的父亲大发雷霆,将他送进美发店,称与其唱歌,不如学一门手艺,比如理发。
每当他的手指穿梭于客人发间,他便觉羞愧,因这与他的理想背道而驰。他渴望触及的是人的灵魂,而非这丝丝缕缕烦人的头发。下午五时,店内客人渐少。他百无聊赖地临窗而坐,就在此时,他瞧见了她。她在对面梧桐树下徘徊,步伐迟缓,脸上写满犹豫、不安与落寞。黄昏的一缕阳光透过枝叶洒在她脸庞,他仿若望见一朵深藏心事的青莲。他心中涌起一种预感,静静凝视着她。果不其然,她踌躇片刻后走进了美发店。
他几乎是瞬间迎上前去,她看向他,微微抿嘴,带着些许局促与紧张地浅笑。当他的手指轻触她的秀发,他感到指尖有微弱电流划过。他首次这般小心翼翼又温柔地揉搓她的头发,那发丝修长、纤细且柔软。
她鼻梁高挺,睫毛修长,从他的视角望去,宛如一幅精美的油画。她躺在那儿,仍不住叹息,说自己刚毕业,正在求职,却四处碰壁,朋友建议她换个成熟的发型。她问小安,何种发型适合自己。
他明白,这无关发型,只是她初入社会的紧张与些许不自信。他擦干她的头发,右手稍使力,扶她起身。他在她身后轻声低语,其实只需将头发散开,略微修剪出层次,便已很美。她回首报以一笑。
随后,他听见她对发型师说,把头发剪些层次即可。语气坚定。
他暗自微笑。
其实,这并非他首次见她。过去一月,他常在清晨与她相遇。他搭乘 721 路公交途经那条老街,她便会从街边旧楼走出,双手插兜,漫无目的地向左或向右,她总是那般犹豫。自美发店邂逅后,他开始提前一站在老街下车。她很快觅得工作,方向与他一致。他便跟在她身后,看她的秀发在晨光中随风轻舞。他们一前一后走过两条街,街边的梧桐树下,一侧是他工作的美发店,另一侧是她就职的写字楼。
他们就这样相伴走过许久,久到梧桐叶纷纷飘落,厚厚堆积一地。
他时常幻想她会突然回首,然后望见他,她会微笑着向他问候早安,他也会思索自己该如何回应。
然而,现实中,这般情形从未发生。他们始终相隔三四米的距离,她从未回头,他亦未曾快步靠近。
而他们的第二次相遇,是在冬日初雪飘落之时。她身着米色长外套,戴着湖蓝色毛线手套,手提系着粉色蝴蝶结的手包,恰似一首灵动的诗篇。她推门而入,恰好与他目光交汇,她说想烫头发。显然,她已忘却他。此时的他已不再从事洗发工作,而是成为发型师的助手,涂抹药水、卷杠子。她凝视镜中的自己,满是期待,曾经的犹豫早已不见踪影。他偶尔抬头看向镜中的她,她并非绝美,笑容却如春风拂面。他的心莫名慌乱,他觉得她似陷入热恋之人。果然,她向发型师拜托,定要做个漂亮发型,因她今日有首次约会。
他的手瞬间颤抖,药水溅落在手臂上,一阵灼热感袭来,迅速蔓延至心底。
他望着她离去的背影,一头漂亮的小卷发摇曳生姿,他的心却凉了半截。
他依旧提前一站下车,有时,他会瞧见她的男友在楼下等候。她疾步奔出,将热牛奶杯递到男友手中,又仔细为男友系紧围巾,那般体贴入微,如同照顾孩童。
他心底泛起一丝嫉妒。
他有时会大步从他们身旁走过,他总是穿着那件军绿色外套,可她依旧未曾留意他。她的目光只停留在身旁之人身上,他们手牵着手。他的手紧握成拳,深埋于外套口袋。
她来美发店的次数愈发频繁,修剪发型,打理分叉。她的男友亦会陪同,默默坐在休息区翻阅报纸。
他总觉得那男生与她并不相衬,因他的眼神如此浑浊,他心想,眼神浑浊的男生怎能领会她明媚炽热的爱意。
他日夜苦练技术,前所未有地热爱美发师这一职业。昔日朋友甚至嘲笑他放弃梦想,他亦不恼。他深知,待他成为赫赫有名的美发师,便能为她打理头发,她亦会记住他的名字。
他所求不多,仅仅是被她铭记,仅此而已。
春日杨花飞尽,夏日木槿凋落。美发店人员更迭数次,唯有他坚定不移,拒绝跳槽,同事皆觉他怪异,不明他究竟执着于何事。
二十二岁时,他已小有名气,诸多老顾客指名要他设计发型。
她却不再前来,亦未现身老街街口。
他顿觉时光恍惚。
依旧是秋,梧桐叶欲落未落;依旧是黄昏,斑驳光影透过枝叶洒落;依旧是她的面容,憔悴消瘦。
她走进店内,眼眶通红。
原本是同事 JOE 接待她,他却抢先一步,径直引她至自己的工作台。JOE 满怀敌意地瞪着他,他不予理会,店内气氛静谧而紧张。他旁若无人地凝视镜中的她,她言语凌乱,说要把头发全剪掉,一头乱发。
他听到她与女友煲电话粥,絮絮叨叨,由此知晓她失恋了。那个眼神浑浊的男生因她半年前身患重病的母亲而离她而去。
头发长短不一地飘落于地,她挂断电话,放声痛哭。众人皆惊愕地望着她,唯有他,沉静地舞动剪刀。待她平复情绪,瞧见镜中的自己,恢复了最初的美丽,依旧是长发飘飘,柔顺直垂,仿若少女般纯净。她感激地对他微笑。他的手抬起半空又落下,他是那般渴望轻抚她的脸颊,亲吻她的额头。
她离去时,他看见一片梧桐叶在她身后缓缓飘落。
见惯了失恋后前来换发型的女子,唯有她,让他心疼不已。
次日,JOE 在美发店门口拦住他,发型师之间最忌抢同行生意,JOE 欲教训他,却惊见他脸上挂彩。
无人知晓前夜发生何事。他去找那个辜负她的男生算账,打破了他的鼻子,自己嘴角亦被撕破。
他望着存折上微薄的数字发呆。那点钱,于她的困境而言,不过是杯水车薪。
他知道她急需用钱,在医院与公司间奔波劳碌。有几次,他随她走到医院门口,却因自卑而失去勇气踏入。他生平首次抛开诗人与流浪歌手的梦想,脚踏实地地思考,爱情并非仅有灵魂的力量,现实的窘迫亦会令人陷入绝境。他念及自己事业未成,学历低微,愈发觉得底气不足。他紧捏存折,在病房门口犹豫再三,终是转身离去。
数日后,他前往 B 城,拜师学艺,准备参加五个月后的美发大赛。他从未像此刻这般,对那丰厚奖金心动不已。美发店的旧同事私下讥笑他,如此美发大赛,哪轮得上他这等小美发师觊觎。
他迅速消瘦,甚至在睡眠极少的情况下仍不停挥动剪刀。
半年后,他回到这座城市,重返美发店,身价已然倍增。新来的晚辈们诚惶诚恐地尊称他为安老师。
众人皆言他运气好,才得以斩获美发大赛厚奖,却无人知晓他背后付出的艰辛。
而爱,是深沉而强大的力量。在无数次他险些被困境淹没之际,只要忆起她清澈的眼眸,便能重新振作。
他怀揣奖金,思索着如何赠予她,如何向她倾诉,他愿为她挑起肩上所有重担,护她一生周全。
他在她家街口徘徊,暗自发誓,只要再见她一面,定要向她表明心意。过去四年,他如影随形,默默守护,愿此生皆如此。
春日清晨,他依约到店为客人设计新娘发型。新人们满怀崇敬地围在四周,准备观摩安老师的精湛技艺。他的手却再度颤抖不止。他望向镜中的她,一袭白纱圣洁如天使,他却不知所措。
她的新郎站在一旁,质地精良的西装亦难掩微微发福的肚腩,嘱咐他定要为新娘打造最完美的发型。
她依旧未认出他。镜中的她默默无言,嘴角平静,眼眸似深邃湖水。
他设计的发型令旁人略感失望,唯有她,抬头看向镜中的他,眼中闪过不易察觉的感激与忧伤。
那实则是他幻想过无数次的发型,若有朝一日,她成为他的新娘,他要她长发披肩,发尾烫出若有若无的波浪,头戴一圈洁白茉莉。
他看着他们离去,坐上一辆并非奢华的花车。
她忽然摇下车窗,对他呼喊:“谢谢你,小安。”
他躲进卫生间,泣不成声。
五年之后,他盘下了这家美发店。
五年之后,两条老街早已旧貌换新颜。昔日的梧桐被悉数砍伐,取而代之的是纤细的银杏。她曾工作的写字楼被高层商厦取代,她居住的旧楼亦化作街心广场。
有时,他会想起她,忆起她年轻时的模样,想起那段未曾表白的爱情。有时,他觉得那仿佛只是一场梦。
有时,他亦会做那样的梦,梦中,她对他诉说,她过得幸福美满。
他想,只要她能幸福,于他而言,便已足够。
五年之后,她已是一位三岁女孩的母亲,青春的光彩渐渐从她脸庞褪去。她有时会在黄昏的余晖中静静沉思,忆起年轻时的岁月,有过热恋的甜蜜,有过对恋人的失望,品尝过爱情的冷暖,最终在仓促的#时光里嫁给了一个与爱情无关的人。她怀抱女儿,对当下生活心满意足。虽嫁之人并非心中所爱,但他体贴入微,她想,如此便好。
她有时亦会路过那条变了模样的老街,有时会望见那间依然存在的美发店,有时亦会记起小安这个名字。她甚至觉得奇妙,这个叫小安的男生,见证了她的彷徨、热恋、绝望与新生活。她却始终不知,曾经有那样一个痴心不改的影子,渴望成为她最忠诚的爱人。
夏倾之后,小樽之前
三伏天里,房间闷热得似个蒸笼,狗儿趴在冰垫上,舌头伸得老长。它可怜巴巴地瞅了主人一眼,可主人的心思全然不在它身上。
“娅米,出来聚聚吧,猴子难得回国。”
“唔。”娅米把电话听筒夹在右肩,目光如胶似漆地盯着电脑屏幕,她就不信自己通不了这关。
“喂,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朋友在电话那头终于按捺不住性子。
“嗯。”
“出来嘛,别扫大家的兴,我们在翠等你。”朋友“啪”地挂断了电话。
娅米的手微微一抖,游戏页面瞬间跳出“GAME OVER”的字样。她对着屏幕发了好一会儿呆。上一次去翠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呢?是大一的夏天,还是大二的冬天?记忆已模糊不清。只晓得等到秋天,娅米便该升大三了。
娅米不紧不慢地起身,换了件吊带裙,抓过一顶草帽就出了门。狗儿机灵得很,抢先一步跑到门外。
“乖啦,小金鱼,姐姐带你去吃冰。”
一人一狗在行道树下走走停停,阳光透过枝叶洒在他们身上。娅米眯着眼,时不时打量路边店橱窗里的新品。八月已然过半,她这大半个暑假都宅在家里。怪不得大家都说娅米愈发沉闷,像个忧郁症少女。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装忧郁症少女,似乎不太合适。娅米不禁轻声笑了出来。
影子在地上欢快跳跃,而后在街角停住。
翠还是那副老模样,门面小小的,老式玻璃窗刷着浅草绿色的油漆。历经一整个夏天的烈日暴晒,油漆有些剥落。屋檐下挂着几盆海棠吊兰,粉艳艳的花朵开得格外惹眼。门前小黑板上写着今日的特价餐点,看起来依旧是从前那些,想必陆他们一直偷懒,没推出什么新花样。
娅米的心底泛起一丝涟漪。
她曾问夏倾,为何一个咖啡馆要取名“翠”,听起来怪别扭的。夏倾戳着她的额头说:“翠,就是 TREE 啊,一树的绿嘛。”
那年应该还是高三吧,一班人为了高考忙得晕头转向,可那几个男生还有心思谋划开咖啡馆。以夏倾和陆为首,他们说要是都留在这城市读大学,就一起开个小咖啡馆。他们可真有梦想。后来,娅米和他们一同考进了 C 大。陆游说家里有钱的舅舅投资,还真就和夏倾他们把翠开起来了。可此刻,娅米望着满眼的绿,却突然想起一句诗——一树碧无情。她惆怅地看着咖啡馆的门牌,忽然觉得“翠”这个名字糟糕透顶。
有人推开门,狗儿像箭一般窜进有冷气的屋子。
“嗨,小金鱼,你好啊。”顶着一头金棕色短发的男生弯下腰,宠溺地挠了挠狗的脖子,“你长得可真帅,小金鱼。”
娅米警惕地盯着这个陌生男生:“你怎么知道我的狗叫小金鱼?”
男生咧嘴冲她笑,那嬉皮笑脸的模样,娅米可不喜欢。她瞪了男生一眼,揽过自己的狗。
“咦?娅米,你好久没来啦,真无情。”陆从厨房探出头来,“猴子他们已经到了,在楼上。”
娅米冲陆挥了挥手。是啊,一年多没来了。从前,她可是这儿的常客,只要没课就跑来,还强烈要求来做兼职。可夏倾那家伙很臭屁地说,他们翠是花样美男店,坚决不找女生加盟,嫌女生唠唠叨叨麻烦。
“对了,这是小樽,新来的暑期工。”陆指指金棕色头发的男生。
男生熟练地摆弄着收款机:“娅米,你喝点什么?抹茶拿铁?”
那一声“娅米”叫得格外亲切,好似他们相识已久。娅米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却又咽了回去。只应了一声,转身走上楼。
九月,大三的娅米接任电影社团社长一职。
按照惯例,新生入校报道的日子,各个社团都使尽浑身解数招揽新社员。娅米也在路边摆了张桌子。陆从她面前经过,打趣道:“娅米社长,任重道远啊。”娅米气定神闲地坐在桌子后面看书,清纯可爱的下届学妹郑津布拿着宣传单在路边派发。
她偶尔抬头瞧瞧郑津布的背影,嘴角微微上扬,心想,这丫头可真有热情。
在理科院校里,他们电影社团举步维艰。去年一整年,只招到郑津布一个新人。“郑津布副社长,算啦,我们收工去食堂吧,今天的伙食肯定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娅米把书收好,头也不抬地喊道。
自己想想都觉得好笑,名声在外的 C 大居然还有如此萧条的社团,除了社长和副社长,连个社员都没有。想来,她们这两个美女可真没吸引力。
“学姐,我招到人了!”郑津布兴高采烈地说,小鼻尖上沁着汗珠。
娅米瞅瞅她身后,只有一个硕大的皮箱。
“啊?”
“他去办报到手续了,人一会儿就过来。”郑津布用力拖着箱子,想把它安置在桌子旁。
娅米伸手帮了一把,然后看着郑津布叹了口气。这样的桥段每年都不少,加入社团不过是借口,只是想找单纯善良的学姐看守皮箱罢了。
那天,娅米和郑津布守着那只大棕熊似的皮箱直到正午,娅米肚子饿得咕咕叫。郑津布还在花痴般念叨着:“是个帅哥呢,他最喜欢的片子是《大鱼》,我的最爱呢!”
娅米打了个哈欠:“一定是他先问‘同学,你最喜欢的片子是哪部?’,然后你就说‘《大鱼》呀’。他拍手‘我也是啊!’。”
“哇,学姐你可真神。”娅米忍住笑。C 大最单纯的女生,难怪有“小白”的绰号。可娅米是真的喜欢郑津布,她想,心思简单的人总是更容易快乐吧。她鄙视那些嘲笑郑津布的人,在这世间,能心思简单,是最难能可贵的事。
“娅米!”
阳光耀眼。有人远远地冲娅米挥手,灿烂的笑脸映着浅草绿色的棉布衬衫,宛如一部生动的青春片。娅米一时语塞。
夏倾的面容从记忆中浮现。
十七岁的夏倾,总是这般笑着,笑容粲然,如沐春风。夏倾喜欢在阳光下呼喊娅米的名字——
“娅米,放学一起回家啊!”
“娅米,加油啊!”
“娅米,帮我去买个冰淇淋吧。”
她有多久没见过夏倾了呢?以至于,夏倾的面容都开始变得模糊。
“娅米!好巧啊!”那人又喊了一声,快步朝她跑来。
金棕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娅米还记得他,叫小樽的男生。
小樽咧开嘴,露出整齐雪白的牙齿。她看见他的嘴唇在动,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娅米愣愣地看了小樽一眼,随后眼前一黑,身体软绵绵地倒下,好在小樽伸手扶住了她。
依稀听见郑津布带着哭腔喊道:“快点去医务室,学姐有低血糖。”
真是大惊小怪的丫头,夏倾,我只是有点想你而已。
三
娅米常常懊悔那天不该打发津布去招新,应该一起坐在桌子后面装矜持才对,不然就不会让小樽搅乱她们的生活,搞得每天都鸡飞狗跳。
“娅米,我们去研究剧本吧!”
“娅米,天气不错,去拍几个片花吧?”
每个周末的早晨,小樽都在宿舍楼下扯着嗓子喊,扰人清梦,以至于娅米都快成了整栋宿舍楼的公敌。
娅米试图把小樽踢出社团,民主投票,一比二。郑津布那丫头居然倒戈了。郑津布和小樽的交情迅速升温,甚至会早早地把娅米从被窝里拖出来,然后主动去和小樽会合。娅米打着哈欠,看着她们的背影,青春美好。
她想,也许不是小樽不讨人喜欢,而是自己太过淡漠,很难和陌生人打成一片。
自从遇见小樽后,娅米去翠的次数又多了起来。小樽总是美其名曰要和她研究剧本,实则不过是坐在那儿喝咖啡闲聊罢了。娅米就窝在午后的阳光里,像一只慵懒的猫。
小樽的话题往往与电影相去甚远,说得最多的倒是机器人。他说自己原本打算参加机器人小组的,C 大的机器人小组很有名,可一看见热情善良的郑津布,立马改变了主意。娅米撇撇嘴。津布却“咯咯”笑起来。津布对小樽渐渐多了些崇拜,她说,小樽啊,以你的功底以后可以去拍《变形金刚》5 了。她说得一本正经。小樽还真就找了张纸,和津布开始勾勒《变形金刚》5 的大致剧情,两人讨论得热火朝天,有模有样。
娅米忍不住笑起来,趴在桌子上,肩膀一抖一抖的,笑得肚子都疼了。
“学姐,有那么好笑吗?”津布诧异地看着她,因为印象里的娅米一向表情淡淡的。
“嗯,你们俩……”娅米坐起身,揉揉肚子,“幼稚!”
真是,笑得眼泪都出来了。
陆好奇地从吧台后面探出头,意味深长地看了娅米一眼。
娅米抬起头,刚好有一束光落在小樽的脸上,小樽的表情安静温柔。娅米愣了一下,她似乎从未见过这样的小樽,像一株温和的植物。小樽察觉到娅米在看自己,嘴角上扬,眼睛眯成一条缝,又变回那副嘻嘻哈哈的模样。
出门的时候,陆拉住她,说道:“娅米,你最近好像很开心啊。”
“哪有,还不是老样子。”她耸耸肩。
小樽从她身后走过,用力拽了拽她的辫子。
“喂!”娅米痛苦地尖叫着,回身去追打小樽。陆看着他们的背影,轻轻笑了。
四
陆说得没错,有了小樽后,生活中多了许多欢乐片段。和小樽在一起,娅米总是被他气得又哭又笑。陆说娅米渐渐变得不一样了,像康复的病人,一点点明媚起来。陆说夏倾看到现在的娅米一定会很高兴。
陆说这句话的时候,娅米正坐在高高的吧椅上喝柠檬水,一口水喷出来,落在陆的深红色围裙上。
“不好意思。”娅米赶忙道歉。
“其实,那一次夏倾对你表白,还是我给他出的主意。”陆递给娅米一张纸巾。
娅米眨眨眼,低着头,摆弄着纸巾。然后,努力挤出一抹笑容:“是吗?我还以为没人知道我和夏倾的事呢。”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呢?娅米都快记不清了。她只记得自己高一那年就开始偷偷喜欢夏倾了。夏倾、陆和娅米,一直都是同班同学,陆有些沉闷,夏倾很开朗,娅米和夏倾经常合伙捉弄陆。或许就是在那时,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夏倾,他们总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
十八岁,他们一同考上 C 大。那年冬天,有狮子座流星雨,夏倾约她去操场看星。可惜是阴天,娅米懊恼极了,夏倾说娅米你等等啊。然后,忙活了大半天,在操场上点了几十只蜡烛。夏倾说:“娅米,其实我高中的时候就喜欢你了。”
娅米那个傻丫头,不等夏倾说完,就兴奋地尖叫起来,一把抱住夏倾的脖子,一点都不矜持。
结果,夏倾第二天就感冒了。娅米觉得,一定是因为前一晚吹了太久的冷风。她笑他像个老头子,弱不禁风。
夏倾不停地咳嗽着,他说:“娅米你得等等了。”
“等什么啊?”娅米不解。
“等我感冒好了才能和你一起去约会,去看看山啊,看看海。”
娅米脸红到耳根,嘟囔着:“真是,又不是没一起出去玩过。”
心里却满是期待。等夏倾好了,他们去看山、看海,和从前不一样了啊,恋人的感觉,想想就让人脸红心跳。可夏倾的那场感冒太过顽固。寒假时,夏倾父母带他去北京看病,结果到了春天他也没回来。娅米很难把“肺癌”这两个字和夏倾联系在一起。
夏倾偶尔会给娅米打电话,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声音很轻很轻。
娅米把头埋在被子里,世界安静得能听见夏倾微微的喘息声,还有身后呼啸的夜风。
娅米怕夏倾说太多话会吃力,就一个人在电话这边不停地说,她能想象到夏倾微笑着听她说话的样子。
五一放假,娅米买了票,准备抱着小金鱼去北京看夏倾。小金鱼原本是夏倾养的狗,去北京后就寄养在娅米家。检票口的列车员不让娅米带狗上车,娅米急得快哭了。她打夏倾的电话,是夏倾妈妈接的。夏倾妈妈说:“好孩子啊,不要来了,我们正要回去。”
她那么高兴,以为夏倾好了。可从此,她再也没见过夏倾。他们都没来得及说再见。
回忆沉重得像深邃黯蓝的海洋,只要回头张望,就会被海水吞没,无法呼吸。
“娅米!”轻快的男声打破令人窒息的空气。娅米回过神,望向窗外,翠的后院有一块空地,小樽正和小金鱼玩球。郑津布握着一支 DV,给小樽和小金鱼录像。阳光照着他们,画面充满治愈感。
“娅米,小金鱼说它想跟我回宿舍睡,怎么办?它可以夜不归宿吗?”小樽大声喊着,看起来很是费劲。
娅米微微翘起嘴角,看了看陆。陆也笑了。
她低下头,假装搅动咖啡。心里却涌起一阵愧疚,夏倾,我有好久没那么想你了,难道我快要忘记你了吗?
其实,娅米不舍得忘记夏倾。她觉得只要不忘记,夏倾就会永远留在她的生命里。夏倾离开后,骨灰被家人安置在老家的墓地里,陆说夏倾的老家在城市边缘最高那座山的另一端。娅米连那座山都没去过。
她一遍又一遍地看电影《情书》,每次看到藤井树对着远山高喊“你好吗?”的时候,就会泪流满面。娅米不知道自己能去哪里大声喊出思念,只能把一切情绪压抑在心里,连回声都听不到。
四月的周末,居然下了一场春雪。系里的同学在小礼堂开舞会。娅米一个人偷偷溜出来,悄悄躲进多媒体教室,她和负责的老师关系熟络,常带着津布和小樽在这里看片。
娅米没有开灯,挑了《情书》那张碟,自己坐在地板上静静地看。电影放到一半,音响突然没了声音。她试着按了几个键,还是没效果。黑暗的屋子里突然有人大声打呵欠,娅米吓了一跳。
“拜托!娅米,不要看这种片子好不好,太闷了,还不如看看恐怖片呢!”小樽的声音从最后一排传来,随后整个人三两步跳到娅米面前,脸上依旧带着痞痞的笑。
“你怎么在这儿?”
“嗯,找地方打个盹儿,结果被你打扰了。”小樽扯了扯自己的头发,“啧啧,帅哥的发型又需要修护了,走吧,陪我弄头发去。”“凭什么啊?我才不去。”
“你打扰我睡觉啦。”
“真不讲理。”
“一贯如此。”
两人吵吵闹闹,还是一起出了校门。到了发屋,小樽把娅米塞给一个发型师:“给她把头发剪短一点,染成和我一样的颜色。”
“我才不要!”
“换个发型,也许会有好心情。”小樽头也不抬地说。
也许吧。娅米心想。她的头发留了一年了,自从夏倾离开后,就没剪过。
很快,镜子里的娅米变了样,金棕色的短发,看起来很俏皮。
“唔,我现在比津布还像高中生呢!”娅米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感叹。
“什么啊?她才更像高中生呢!你怎么都比她老一点。”小樽说。
娅米瞪了小樽一眼。小樽沉思了一会儿:“好吧,你的确比她更像高中生,因为你比她扁平一点。”
满屋子的人忍俊不禁,娅米再也忍不住,握紧拳头尖叫起来。小樽气定神闲地吹着口哨走出了发屋。
心情真好呢!娅米发泄完,甩了甩头。
“喂,我请客,去吃麻辣香锅。”娅米追上小樽,拍了拍他的肩。随后,自己却愣了一下。这样随意的动作,多像她和夏倾啊。
“哇,难得啊,我不吃两大碗米饭才怪呢。”小樽咧开嘴。
真是,夏倾哪有小樽这么幼稚。娅米暗笑。
她故意使坏,选菜的时候要了重辣。结果,那一餐吃得小樽呲牙咧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