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荒謬的隱喻,只允許一個人讀懂。——题记
我和前女友分手五年了,其实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快乐总是大于悲伤的,她像个活力满满的小太阳,给我灰暗的人生带来了一束光,哦虽然并不持久。但好在也是五年的时间。
她是个很好的人,父母恩爱,家里人都很宠她。但我不一样,我是个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的,所以我总是不知道她为什么能看上我,我和她就像是两个极端,这分明,就应该是截然不同的人生,可偏偏两条平行线相交了。
那是一个晚上,我做完兼职下班后看到路灯下蹲着一个人,她穿着粉色的小熊睡衣,很可爱。但我累了一天实在没有精力管太多,我路过路灯没什么停留就走了。
但是她扯住了我的裤脚。
我扭头看到一个女孩抬头用湿漉漉的小鹿眼睛盯着我,真的很不好意思。本人对甜妹没什么抵抗力。我咳了咳故作镇定的看着她:
“怎么了小妹妹?”
她咬了咬唇瓣有些不好意思的松开了扯着我裤脚的手,委屈巴巴的说:
“姐姐,你能先拉我起来嘛...我蹲太久腿麻了...”
我心乱跳了一下,耳垂有些不争气的红了。
我朝她伸出手,女孩手小小的放在我掌心。我一使劲就把她拉起来了,女孩似乎没站稳,直直的朝我怀里扑来。幸亏我兼职工作力气大,稳稳的接住了她。女孩身上的香气进入我鼻翼,其实,能试出来她腰很细。
过了一会她缓过来了,有些不好意思的看着我:
“谢谢你啊姐姐,我和家里人吵架了。”
我鬼迷心窍一般从兜里掏出来一根棒棒糖递给她:
“那跟我回家吗?”
她眼睛不可思议的瞪大了几分,说出来这句话我就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脑子哪去了。我刚绞尽脑汁想补救一下就看见眼前的女孩点了点头,接过我手里的糖,把另一只手塞进我的手里。
“那姐姐带我走吧。”
我挑了挑眉看向她: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
“你给我糖了,你长得也很好看。而且,我看人很准的哦姐姐。”
后来我才知道女孩蹲了我一个周才找到这么个机会接近我,至于跟家里吵架更是不可能,家里人都把她当成珍宝。
——
女孩在我家住了一个周,我每天下班之后都能吃到女孩亲手做的饭菜。我家里本来就养了一只猫猫,叫左耳。
回家之后就能看到,她和小猫。
很幸福。
后来就莫名其妙谈上恋爱了。
回家之后就能看到,
爱人和小猫。
更幸福了。
谈了恋爱之后才知道她甚至比我大一岁,但她总喜欢叫我姐姐。不过无所谓啦,我会一直宠着她,那个时候真的很相爱啊。在疲惫工作了一天之后回家能看到爱人和热腾腾的饭菜,第二天早上起来能看到喜欢的人在怀里睡觉,真的很幸福。
这五年的时间,
是我活了二十多年唯一的幸福时光。
嗯,不过后来也丢掉了。
分手的原因很草率,至今我甚至还不愿意相信,我总觉得她在骗我,她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过都无所谓了吧,我想,我应该不喜欢她了。
那天下班之后打开家门没有她扑进我怀里的身影,我心里咯噔一下,怕她出了什么事。急忙把包和钥匙随便一扔就进屋里。我看见她在收拾行李。
我拉住她的手问她:
“怎么了小宝,家里出事了吗要回家?需要我和你一起吗?”
她冷漠的甩开我的手,声音不带一丝温度:
“我们分手吧,我家里给我介绍了相亲对象,我今天去见了,挺好的,我要结婚了。”
我脑袋像被人打了一拳昏昏沉沉的,手不自觉松开了她的手,我愣愣的站在原地看她麻利的收拾行李,我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只能看着她要离开我。
结婚吗。
嗯,她应该有一个能见得了光的家庭。
我眨了眨酸涩的眼睛:
“好。祝你幸福。”
“我送你吧。”
“不用,他来接我。”
她一个眼神都没有扔给我,拖着行李箱就走了。我没有追出去的勇气,从窗户看到一个男人开车接她走了。
走的很绝情。
左耳一直在我脚边喵喵叫,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妈咪突然走了。我坐在地上把它抱在怀里: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妈咪突然走了。”
泪水模糊了视线。
我无助的躺在地上,脑海里走马灯似的闪过五年的回忆。
五年,
被一句“我要结婚了”打发了。
我应该怨她的,
可我做不到。
五年过去了,我认为我应该不喜欢她了。她的婚礼我没去,我只是路过了一下
嗯。
路过了而已。
我后来做了全职作家,把我和她的故事写成了一本书。我也说我不爱她了。
可热评第一说:
“你的文字还爱她。”
哦。是吗?随便了吧。
嗯。她幸福就好。
——
你幸福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