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比想的顺。小区离学校步行十分钟,楼下真有卖草莓大福的店,阳台朝南,正午能晒满阳光。高景初搬来那天,肩上扛着个鼓鼓的蛇皮袋——里面是五株草莓苗。
“我妈选的苗,说这品种甜。”他蹲在阳台翻土,袖口沾了点泥,“等结果了,摘下来给你熬草莓酱,抹面包吃。”
丁思雅递铲子,看他把土拍得平平整整。突然想起高中时他帮她修钢笔,也是这副专注样:“怎么突然想种草莓?”
“你不是爱吃嘛,”他头也不抬,“外面买的果酱总加糖精,自己做的干净。”
房子不大,却摆得满当。书房放了个二手书架,一半是她的教案和诗集,一半是他的机械手册,中间层摆着高中错题本,还有那枚香樟叶胸针。客厅沙发上铺了块淡蓝布,是她挑的,上面放着个草莓靠垫,是他逛夜市时买的——说“你备课累了,靠这个软和”。
丁思雅正式上课那天,早上翻教案本,一片粉糖纸掉出来。糖下面压着张便签,是高景初的字:“第一节课别慌,学生们会喜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我下班早,买草莓大福等你。”旁边画了颗歪草莓,和高中时的草稿纸一个样。
第一节课很顺。下课时学生凑过来:“丁老师,胸针真好看,是男朋友送的吗?”
她摸了摸领口的香樟叶,笑:“是,他说戴这个,就像他在旁边看着我。”
晚上下班,刚到楼下就看见高景初。他站在香樟树下,手里拎着纸袋,果然是草莓大福:“怎么样?”
“挺好的,”她咬着大福,甜意漫上来,“学生还问,你什么时候来听我上课。”
“周末去?”他眼睛亮了,“假装是家长,坐在最后一排。”
回到家,两人蹲在阳台看草莓苗。叶子上沾着下午的水珠,亮晶晶的。高景初突然说:“等这草莓结果了,我们拍张照吧,贴在书架上。”
丁思雅点头。晚风拂过阳台,带着香樟叶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