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30岁了,眼看就要到而立之年,可人生却像断了线的风筝,始终没有安稳落下。回顾前半生,失败就像甩不掉的影子,一路如影随形。今天想跟大家讲讲我从16岁就开始背井离乡,这近14年漂泊流浪的日子。我没什么文化,文笔也不好,各位老哥可别笑话我。
16岁那年,中考成绩出来,277分,像一道刺眼的伤疤。我爸想让我去读中专,可我实在不想再念书了。
于是,我跟着姑父去了工地。那日子,就像掉进了滚烫的油锅,太阳像个大火球,烤得我浑身发烫,手心很快磨出了厚厚的老茧,手背和胳膊上的皮晒得一层又一层地掉。我才16岁啊,还没成年,心里想着让父亲养我一段时间,可回到家,非但没得到庇护,父亲反倒让我把打工攒的钱花了个精光。在家待了一个星期,钱花完了,就被父亲无情地赶了出去。
我才16岁啊!
离开家的时候,我就背了个书包,带了一套换洗的衣服,还有在工地攒下的300块钱。
父亲说:“你现在还不懂生活的苦,只有出去自己养活自己,才知道日子有多难。”那时我年轻气盛,心里憋着一股劲儿,想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混不出个人样,我就不回家。我满心期待着有一天能出人头地,衣锦还乡,站在父亲面前,让他眼中满是懊悔。
就这样,我离开了河北老家。那时鄂尔多斯很出名,我想着去内蒙放羊,反正我没什么文化,放羊也不需要学历。于是,我连夜坐上了去鄂尔多斯的火车。
到了地方才发现,现实给了我狠狠一巴掌,当地牧民都不要我。我问了好几家,得到的都是同样冰冷的答复。来的时候身上就三百块,坐了一夜站票,我又累又饿,必须得想办法活下去。
我开始卖口蘑。这口蘑一般长在有羊骨或羊粪的地方,味道鲜美得很。可这玩意儿在本地不太值钱,赚的钱也就够勉强糊口。还有啊,蒙古这边的蚊子跟小飞机似的,能把人吃了。
在中蒙边境放羊,有个事儿得跟各位老哥讲讲。要是羊没看好,跑到外蒙古去了,就别想着能要回来。当然,外蒙古的羊跑咱们这边,也一样要不回来,大家都懂,我们和那边关系不太好。
说回卖口蘑,这玩意儿在本地人眼里不算稀罕,毕竟人家从小在草原长大,对这些东西再熟悉不过,采得又多又快。但我发现,把口蘑卖给南方来的游客能赚得多些。我就把新鲜口蘑洗净晒干,这样游客携带方便,我也能多挣点钱。
口蘑是内蒙的一种蘑菇,在当地也不多见,可贵了,一斤口蘑拿一斤羊肉都换不来,炖出来的汤,鲜得能把人舌头都鲜掉。南方游客,尤其是广东人,对鲜味儿那是痴迷得很。所以我一听到粤语,就赶紧上前推销我的口蘑干。
我老爹年轻的时候干过机械修理,家电方面更是拿手,经常有人找他修。耳濡目染之下,我也算有点手艺。
有一回,我在蒙古包附近卖口蘑,一个蒙古大妈凑过来问我:“我家电视机坏了,你会修不?”我想都没想就说:“会啊,家里祖传的手艺。”大妈一听,脸上明显露出喜色。我立马说出我的条件:“我不要钱,你管我一顿饺子,我就给你修。”大妈没犹豫,马上就答应了。
到了她家,我把他们一家人都请了出去。可能有些老哥觉得我这是技不外漏,其实不是那么回事儿。等他们都出去后,我抬起拳头,对着电视机“邦邦”两拳,电视居然就好了。我把大妈和她家人叫回来,说修好了。
那天,我不但吃到了香喷喷的羊肉馅饺子,还喝到了热气腾腾的奶茶,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吃饱喝足,我和蒙古大爷聊起天来。我跟他说我是流浪来的,没个固定的吃住地方。大爷也打开了话匣子,说他没儿子,只有一个女儿,自己年纪大了,放羊放马有些力不从心,希望我能留下来当学徒。
我答应了。
有人可能觉得我是贪图人家的家产和闺女,说实话,可能有那么一瞬间闪过这样的念头,但真正让我下定决心的,是那顿羊肉馅的大饺子。本来我想要求每天都能吃上一顿热乎乎的羊肉饺子,大爷没答应,我只好退一步,说一周吃一顿就行,大爷倒是爽快地答应了。
一开始当学徒,也算圆了我来鄂尔多斯放羊的心愿。可没过多久,我就发现不对劲了,我感觉自己成了牛马。那老头把我当牧羊犬使唤,他在后面骑着马,哼着小曲儿,挥舞着鞭子,手指往哪儿指,我就得把羊群往哪儿赶。后来我才知道,之前干这活儿的是条边牧,不过那狗死了,也不知道咋死的。我心里忍不住恶意揣测,不会是被这老头给累死的吧?
我心里常常诅咒这老头出门就滑倒,可念头一转,又收了回来。虽说每天被他当牧羊犬一样呼来喝去,但顿顿都有鲜羊肉吃,这日子,真是痛苦又快乐。
老头还总把我是他未来女婿、现在的准女婿这话挂在嘴边,每次一说,他女儿和我都会脸红。不过他女儿是气红的,我是被吓红的。他还天天在饭桌上说我是他儿子,把我当亲儿子看待。确实,犬子,犬子,可不就是当狗儿子使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