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对有理数相关详细知识点的总结:
一、有理数的基本概念
正数与负数:
定义大于 0 的数为正数,正数前加“-”号变为负数,0 既非正数也非负数。
应用用于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如收入与支出、上升与下降、零上与零下等。例如,体重增加 2 千克记为 +2 千克,减少 1 千克记为 -1 千克。
有理数:
组成整数和分数统称有理数。
细分整数包括正整数(如 1、2、3…)、0、负整数(如 -1、-2、-3…);分数包括正分数(如½、¾…)和负分数(如-⅔、-}⅚…)。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可化为分数,也属于有理数。
数轴:
构成要素规定了原点(表示 0 的点)、正方向(通常向右为正)、单位长度的直线。
作用任何有理数都能在数轴上找到对应的点表示;借助数轴可直观比较有理数大小,右边的数总比左边的大。例如,-1.5 在数轴上位于 -1 的左边,所以 -1.5 < -1。
相反数:
定义只有符号不同的两个数互为相反数,0 的相反数是 0。若 a 为有理数,则其相反数是 -a。
性质互为相反数的两数和为 0,即若 a、b 互为相反数,则 a + b = 0;反之,若 a + b = 0,则 a、b 互为相反数。
绝对值:
定义数轴上表示数 a 的点与原点的距离,记作|a|。
性质正数的绝对值是它本身(若 a>0,则|a| = a);负数的绝对值是它的相反数(若 a<0,则|a| = -a);0 的绝对值是 0(若 a = 0,则|a| = 0)。绝对值具有非负性,即|a|≥0。两个负数比较大小,绝对值大的反而小,如|-5|>|-3|,则 -5 < -3。
二、有理数的运算
加法法则:
同号两数相加取相同符号,并把绝对值相加。例如,(+3)+(+5)= +(3 + 5)=8,(-3)+(-5)= -(3 + 5)= -8。
异号两数相加取绝对值较大的加数符号,并用较大绝对值减去较小绝对值。例如,(-3)+5 = +(5 - 3)=2,3+( - 5)= -(5 - 3)= -2。
互为相反数的两数相加得 0,如 3+( - 3)=0。
一个数同 0 相加,仍得这个数,如 0 + 7 = 7。
减法法则减去一个数,等于加这个数的相反数,即 a - b = a + (-b)。例如,8 - 3 = 8 + (-3)=5,5 - 8 = 5 + (-8)= -3。
乘法法则:
- 两数相乘,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乘。例如,3×5 = 15,(-3)×(-5)=15,(-3)×5 = -15,3×(-5)= -15。
- 任何数同 0 相乘,都得 0,如 0×(-7)=0。
除法法则:
- 除以一个不等于 0 的数,等于乘这个数的倒数,即 a÷b = a×\frac{1}{b}(b≠0)。
- 两数相除,同号得正,异号得负,并把绝对值相除。例如,6÷3 = 2,(-6)÷(-3)=2,(-6)÷3 = -2,6÷(-3)= -2。
- 0 除以任何一个不等于 0 的数,都得 0,如 0÷5 = 0。
乘方:
定义求 n 个相同因数的积的运算,记作a^n,其中 a 是底数,n 是指数,乘方结果叫幂。
性质负数的奇次幂是负数,负数的偶次幂是正数;正数的任何次幂都是正数,0 的任何正整数次幂都是 0。如(-2)^3 = (-2)×(-2)×(-2)= - 8,(-2)^2 = (-2)×(-2)= 4,2^3 = 2×2×2 = 8。
科学记数法把一个大于 10 的数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1≤|a|<10,n 是正整数,n 等于原数的整数位数减 1)。例如,3450000 = 3.45×10^6。
混合运算顺序:
- 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后算加减。
- 如果有括号,先算括号里面的,按照小括号、中括号、大括号的顺序进行计算。
- 可运用运算律简化计算:
- 加法交换律:a + b = b + a,如3 + 5 = 5 + 3。
- 加法结合律:(a + b)+c = a+(b + c),如(2 + 3)+5 = 2+(3 + 5)。
- 乘法交换律:ab = ba,如3×5 = 5×3。
- 乘法结合律:(ab)c = a(bc),如(2×3)×5 = 2×(3×5)。
- 乘法分配律:a(b + c)=ab + ac,如2×(3 + 5)=2×3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