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一看,原来是我在大学时认识的一位同学——林逸凡。在茫茫人海的X 城见到一张熟悉的面孔,对于一个孤独寂寞的人来说,是件非常令人高兴的是。原本,林逸凡与我并不很熟,但那天我还是热情地跟他寒喧起来,他见到我似乎也很高兴。高兴之余,我邀请他和我乘马车去希尔顿共进午餐。
“夜黎,你最近在做什么!”马车缓慢驶过喧嚣的街道时,他满腔差异地问,“怎么脸色晦暗,瘦得像跟芦柴棒。”
我简单地向他叙述了我创作小说的经历。
听完我的经历后,他同情道:“那挺惨的,你现在怎么打算啊?”
“先找个住处。”我回答,“我想找间价格公道但还算舒适的房子,就是不知道好不好找。”
“真是怪了,”他说,“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过这话的人。”
“第一个是谁?”我问。
“是一个在医院化验室上班的人。今天早上他还在唉声叹气说,找了几间不错的房,可惜腰包不厚实,却又找不到人合租。”
“天呐,”我大声说,“如果他真要找人合租的话,我不是正好吗?我一直想有个伴,一个人住太孤独了。”
林逸凡举着杯子,惊讶地望着我:“你还没有听过秦夏这个人吧?不然,你也许不会愿和他做个伴的。”
“怎么,这个人有什么令人讨厌的?”我问。
“呃,我倒不是说他有什么令人讨厌的地方。只是他的想法有点古怪,痴迷于某些科学研究,但据我所知,他还是个非常正派的人。”
“我猜他是学医的吧?”我问。
“不——我也不知道他打算要干什么。他精通解剖学,还是个一流的药剂师。但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的学过医学,他钻研的东西很杂、很偏门。不过,他倒是积累了很多不寻常的知识,连他的教授都感到吃惊。”
“那挺有意思的,不过,你没问过他到底在干些什么?”
“没有,他不是那种能轻易套出话的人,尽管高兴时,也爱讲话。”
“我倒是很想见见他,”我说,“如果要找个人合住,我倒是想找个好学又喜静的人。身体不好,受不了喧嚣和刺激。我怎样才能见到你的那位朋友呢?”
“他一定在化验室。”林逸凡回答说,“他有时几个礼拜都不去那里一次,有时却从早到晚都在那儿。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一起坐车去找他。”
“好的!”我说,接着就聊到别的话题上去了。
在离开希尔顿去化验室的路上,林逸凡又讲了讲那位我心仪的合租人的详细情况。
“如果你们相处不好,可别怪我哦。”他说,“我只是在化验室里偶然见过他,对他的情况略知一二,仅此而已。是你提议安排见面,有事我可不负责。”
“相处不好就散伙,这有什么难的。”我回答说,“在我看,林逸凡。”我补充说,眼睛盯着我的同伴看,“你急于撇清与此事的关系,一定是有原因的,是不是这个人的脾气不好,还是说别的原因?别遮遮掩掩的!”
“这事真不知道怎么说,”他笑了笑说,“从我个人来看,秦夏有点科学过了头,用“科学怪人”来形容他也不为过。我记得有一次,他拿一小撮植物碱给他朋友尝。你懂得,这并非出于恶意,只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精神,他想要确切了解它的药效。说句公道话,我认为他自己也随时准备这样做。他狂热的追求知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这没有错啊”
“是的,不过可能有点过分。甚至在解剖室里用棍子和鞭子抽打尸体,这肯定就有点显得怪异了。”
“抽打尸体?!”
“是啊,为了证实人死后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这是我亲眼所见。”
“您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
“对啊,天知道他在研究什么。我们到了,他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您自己看吧。”他说这些时,我们走进狭窄的胡同,穿过一个小小的边门,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我对这种地方很熟悉,不用人领我们就踏上了阴冷的石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刷成了白色,上面开了几扇暗褐色的门。走廊的尽头有一条低矮的拱形过道通往化验室。在这间高大的房间里到处都杂乱的丢散着瓶子,横七竖八地摆着几张大的矮桌子,上边放着些蒸馏瓶,试管和闪耀着蓝色火焰的小煤气灯。
房间只有一个人,在靠里边的一张桌子边埋头工作。听到我们的脚步声,他回过头来瞧了一眼,就跳了起来欢呼道:“我找到了!我找到了!”他对着林逸凡大声说,拿了两张图纸向我们跑来,“我找到一种办法,可以识别两种不同的指纹,有且仅有一种办法。”脸上的神情,比发现了金矿场还要快活。
“这位是林夜黎,这位是秦夏。”林逸凡给我们做了介绍。
“您好。”秦夏使劲地拽着我的手,热情的说。真不敢相信他的手劲会有那么大,“看得出来,您是位作家或是位小说创作者。”
“您怎么知道的!?”
“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说着,咯咯地笑了起来,“还是谈谈指纹的识别办法吧,您一定能够看出来我这个发现的重要意义吧?”
“从生物研究上看,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毫无疑问,”我回答说,“但从实用性看……”
“哎,先生,这可是近年来法医学上最实用的发现了,您没发现这种办法可以用来准确无误的识别指纹吗?到这边来!”他急忙拉住我的袖口,把我拽到他原来工作的那张桌子。“现在先提取一下您的手印。”说完,他控制我的手指,把它印在印泥上,然后又把我的手指按在一张白纸上。他用同样的操作提取了他的指纹。“您看,我们可以通过增强对比度来提取指纹的特征点,主要包括纹线的起点、终点、分叉点、结合点和短纹等。这些特征点的数量和位置组合了指纹的独特“指纹”。通过这些特征点,就可以识别不同的指纹了。”
“哈!哈!”他拍着手,就像拿到新玩具的孩子一样兴高采烈的说:“您看怎么样?”
“看来这是一种非常精密的实验。”我说。
“妙极了!妙极了!要是这种检验法能早点发现,数以百计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确实如此!”我喃喃地说。
“刑事案件的侦破大都取决于这一点。通常案发后,要几个月才能发现疑犯。现在通过对现场、罪犯所遗留的物品进行指纹提取,就能加快捕捉罪犯的效率。”
他说这话时,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他一只手按在胸前,向我们鞠躬,仿佛在向想象中鼓着掌的观众致谢。
“恭喜您!”我说,他狂喜的样子,使我非常讶异。
“去年发生在弗斯坦的周彼华一案,如果有这种检测法,那他肯定会被送上绞刑架。还有叶孤城偷珍贵名画一案、代号“夜魔”一案以及苏轩失踪一案……我能举出几十个这样的案子。这种检测法在其中都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你可真是历年罪案的活字典,”林逸凡笑着说,“你可以去办份报纸了,名字就叫《罪案旧闻》。”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一定非常有意思。”秦夏说着,把手放到一条抹布上,只见那白色抹布已被染红。通过这一动作,我还发现他手上贴了很多大小差不多的药膏。他见我看着他的手,说:“我还在研究鉴别血液的方法,我自己就是原材料。”
“我们来这边儿有点事,”林逸凡说着,一屁股坐在了一只三脚高凳上,用脚把另一只推给我,“这位朋友要找个住处。听你抱怨没有人与你合租房子,所以我觉得应该把他介绍给你认识。”
听说我愿与他合租房子,秦夏显得非常高兴。“我看中了文湖大街的一套公寓,”他说,“非常非常适合我们两个住。我想,您对浓烈的烟草味不是很反感吧?”
我不抽烟,不过我闻习惯了。”我回答说。
“那行!我常摆弄些化学药品,偶尔也做些实验,您介意吗?”
“绝对不会。”
“那让我想想,我还有什么毛病呢?对了,我有时心情不好的时候,会连着好些天不说话。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别以为我故意不搭理人,不用管我,我很快就会好的。您有什么毛病要说吗?两人合租之前,最好先了解一下彼此身上最恶劣的臭毛病。”
这样的互相审查简直让我忍俊不禁。“我的身体不好,怕吵。还有就是,每天啥时候起床都没个准,而且我这个人非常懒。身体好的时候,我还有其他一些坏毛病,主要就这些了。”
“您把拉提琴也算作吵闹吗?”他急忙问。
“那就要看拉琴的人了,”我回答,“若拉得好,那就是仙乐,可要是拉得不好……”
“啊,那就行,”秦夏高兴地笑着说,“我认为我们可以算是敲定了。当然,前提是你对房子感到满意。”
“那我们什么时候去看房子?”
“明天中午来这碰头儿,我们一起去,把事情搞定。”他回答。
“好的,明天中午准时见。”我一边说着,一边与他握手道别。他留下来继续研究他的指纹检测法,我与林逸凡一起向住的旅馆走去。
“哎,”我突然停下脚步,脸转向林逸凡,“他怎么知道我是个小说创作者。”
“这就是他的古怪之处了,”林逸凡神秘兮兮地笑了起来,“许多人都想知道他为啥料事如神。”
“噢!这里面有古怪?”我搓着手大声说,“太有意思了。非常感谢您牵的线。有道是:研究人就应该从特定的人开始。”
“那你是研究他咯,”跟我分手时,林逸凡说:“不过,你会发现他是块难啃的骨头。我敢说,他从你身上了解到的,绝对会比你从他身上了解的要多。再见!”
“再见。”我回答,信步往旅馆走去,对这位新结识的朋友,我内心充满了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