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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警徽碎光

技术科的键盘敲击声在凌晨三点格外清晰。程野盯着屏幕上跳动的解密进度条,掌心的汗渍在鼠标上印出模糊的指纹——那是林骁云盘的登录密码,他试了七次,终于在输入“04210749”后,界面轰然开启。

主文件夹命名为“程明哥的警徽”,里面整齐码着2014年的视频、照片和文档。程野的指尖发抖,点开名为“10.3”的文档,入目是用血红色标注的标题:“红蝎拷问第七天,程明哥用警徽替我刻印记”。

2014.10.3 23:47

红蝎的人打断我左手三根手指,说要检查指纹。程明哥突然扑过来,用匕首割开自己的手腕,血滴在我手腕内侧,他说:“看好了,这才是红蝎的印记。”滚烫的血渗进皮肤时,我听见他在我耳边说:“骁儿忍忍,刻完这个,就能送小野回家了。”

文档里夹着张照片,像素极低却刺得人眼睛发疼。年轻的林骁蜷缩在潮湿的床底,左手缠着渗血的绷带,怀里抱着件染血的警服,衣领处“程”字绣牌被撕烂,露出底下程明的警号“0748”。他的脸埋在警服里,露出后颈的红痕,和程野后颈的痣,位置分毫不差。

下一篇日记的标题是“10.4 05:12”,字体边缘有被水洇过的痕迹:

程明哥把警徽掰成两半,说“一半给小野,一半给骁儿”。红蝎的人用烙铁烫他胸口,我数着滋滋冒油的声响,一共七声,对应着红蝎的七道试炼。他疼得发抖,却笑着对我说:“骁儿,记住警徽碎掉的声音,以后听见,就知道是哥在替你挡刀。”

视频文件自动播放,画面里的程明被吊在铁架上,警服破烂不堪,胸口的烫疤还在渗血,却对着镜头比了个“OK”手势——拇指与食指圈成圆,其余三指伸直,像枚小小的警徽。程野的视线落在他滴血的指尖,突然想起,林骁的战术手套里,永远垫着同款手势的贴纸。

“程队,云盘里还有加密相册。”技术员小张的声音惊醒了他,“密码是您的生日。”

输入“19900815”,跳出的第一张照片让程野的呼吸骤停。2014年10月5日凌晨,林骁蹲在火场废墟里,怀里抱着程明的尸检报告,脸上全是灰,却在看见镜头时,用沾满血的手指在地面画了个小笑脸——和五年前他在程野课本上画的,一模一样。

日记10.5 03:02

程明哥的体温在渐渐凉下去,我抱着他的警徽,听见红蝎的人说“去杀了程野”。火场的烟太呛,我把警徽碎片塞进后颈的伤口,这样就算死了,小野也能顺着血迹找到我。程明哥最后说“带小野走”,他的血滴在我手腕的红蝎印记上,把蝎子的眼睛烫瞎了。

程野的指尖划过屏幕,看见照片里林骁的后颈缠着绷带,血迹在绷带边缘形成“Y”字母——他名字的首字母,而程明的尸检报告,正被他护在胸口,封面上的“程明”二字,被血泡得模糊。

“小张,”程野的声音发颤,“把这些资料刻成三份,一份给陈局,一份存证,还有……”他顿了顿,视线落在日记最后的附言,“给林骁留一份,就放在他的安全屋。”

附言是用铅笔写的,字迹歪扭如爪痕:

如果有天小野看见这些,别恨我。程明哥说,警徽碎了可以再铸,但小野的笑碎了,就再也补不回来。我带着他的警徽走进红蝎,不是当狗,是当刀——一把专门剜掉毒瘤的刀。

技术科的日光灯在头顶滋滋作响。程野看着云盘里的文件,突然发现每篇日记的末尾,都藏着极小的摩斯密码,译成中文是:“程野,活着”。而照片里,林骁抱着的警服口袋里,露出半截银杏叶书签,正是程野送给程明的生日礼物。

“程队,”小张突然指着视频截图,“您看程明哥的警徽缺口,和林警官心口的烫疤,是不是能拼合?”

程野的视线聚焦,警徽右上角的缺口,与林骁胸口的疤痕弧度完全吻合,拼合后正是“护”字的右半部分。他突然想起,林骁的安全屋密码是他的笑声,而程明的警徽,早在五年前就被刻进了两人的骨血,成为彼此守护的图腾。

“通知行动组,”他扯下警服外套,“今晚的老槐树交易,提前到凌晨四点。”

走出技术科时,程野摸出项链,残片在掌心发烫。他知道,林骁的云盘不是加密的秘密,而是一个卧底警察,在黑暗中为他点亮的灯,用鲜血和日记,告诉他:所有的背叛,都是为了让他能站在阳光下,笑得像个孩子。

走廊尽头,林骁的身影闪过,带着程明的警徽,走向装备室。程野突然想起,日记里写着“红蝎的最终交易,是用警徽换程野的命”,而现在,他终于明白,程明和林骁,早已把自己的命,都系在了他后颈的那颗痣上,系在了警徽的缺口里。

老槐树的风声在窗外呼啸,程野看着云盘里的最后一张照片:2014年的除夕夜,林骁在安全屋对着程野的照片吃泡面,照片背面写着“等任务结束,带程队去吃火锅,他喜欢毛肚,要七上八下”。他的视线落在照片里的警徽残片,突然发现,那正是他项链里的那半,而另一半,此刻正躺在林骁的掌心,带着体温,带着血,带着五年的守望。

“程队,行动组准备好了。”小李的声音传来,“林警官说,他在老槐树等您。”

程野点头,指尖划过屏幕上林骁蜷缩在床底的照片,突然发现,他怀里的警服,左胸位置绣着极小的“骁”字,和程明的警号,形成了“程明骁”的缩写。他突然明白,所谓的毒窟日记,不是痛苦的记录,而是两个警察,用血肉之躯,为他写下的、最滚烫的情书。

警车的鸣笛在深夜响起,程野摸着口袋里的警徽残片,上面“护野”二字的血迹,不知何时渗进了掌心。他知道,当他与林骁在老槐树相遇时,所有的暗涌都将汇聚成光,照亮那个藏了五年的真相:程明和林骁,从来都是他的护身符,用警徽的碎片,用鲜血的印记,用卧底的日记,在黑暗中,为他撑起一片永不崩塌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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