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少年团
我叫林以温,此刻正坐在医院走廊冰冷的长椅上,空气里弥漫着消毒水的味道,和一种我熟悉的、濒临窒息的绝望。就在几小时前,我刚刚签下了那份“离婚协议书”。准确地说,那不是协议,是单方面的通知。
刘耀文,我的丈夫,现在,是我的“准前夫”。他站在病房门口,隔着玻璃望着里面的人,表情冷峻,眼中只有担忧。那神情,像极了两年前他向我提出协议结婚时,看着照片上那个女人的样子。
“签了字,我们就互不相欠了。” 他说这话时,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声音没有一丝温度,仿佛在处理一份无足轻重的合约。
我低头看着手里薄薄的一纸,上面龙飞凤舞的签名,是他的,然后是我颤抖着写下的名字。字迹潦草得不成样子,像极了我这些年在这段感情里的狼狈。
怎么会走到这一步呢?
我抬起头,视线模糊地看向他挺拔的背影。他身边的助理正焦急地说着什么,他只是微微颔首,目光始终未离开病房内。那是他的初恋,他的白月光,程夏。听说是出了车祸,伤得有些严重。而我就像个局外人,在这个本该是医院探望亲友的场合,被告知了婚姻的死刑。
我曾以为,只要我努力,只要我足够好,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存在,会爱上我。
我第一次见到刘耀文是在大学的迎新晚会上。他站在台上,一束追光打在他身上,耀眼得仿佛连呼吸都会被灼伤。那时的我,穿着最普通不过的白T恤牛仔裤,梳着土气的空气刘海,像一只误入天鹅湖的丑小鸭。而他,是振翅高飞的天鹅。
我们之间本不该有交集。可命运偏偏开了个恶劣的玩笑。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成了他的助理,负责处理一些琐碎的学生活动事务。那段日子,是我灰暗青春里唯一的光。他会对我笑,会偶尔夸我做事认真,会在我熬夜整理资料时给我带宵夜。我像个傻瓜一样,把这些当成了爱情的萌芽。
直到有一天,我在他的抽屉里,看到了那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笑容灿烂,挽着他的手臂,两人看起来是那么登对。我鬼使神差地翻看了他放在一旁的一本旧日记。日记里,每一页都充斥着同一个名字——程夏。那些炽热、痛苦、无法割舍的字眼,像一把把刀子,将我小心翼翼筑起的幻想刺得粉碎。
他爱的是程夏。从始至终,他爱的只有程夏。
我知道了,程夏是他的高中同学,两家是世交,他们青梅竹马,是所有人眼中天造地设的一对。只是高考后,程夏去了国外读书,两人才暂时分开。
而我,连替身都算不上。我只是一个在他空窗期,被他“利用”来填补寂寞的无聊存在。
可我还是沦陷了。爱情这种东西,一旦滋生,就像野草一样疯长,不受理智控制。我爱上了他,爱上了那个明知道不属于我的人。